中粮在商务部找到另一份重要文件,是江苏医保给江苏省国资局的请示,文件号为苏贸医(97)066号。
<span class="center">关于准许我司降低在江山制药股份比例的请示
江苏省国有资产管理局:
我司与靖江糖厂、钟山公司和EA公司在1990年3月共同组建了江山制药,为扩大产品在市场占有率,1993年合营公司向国际银团贷款1740万美元进行了5000吨VC扩建工程。因从1996年国际VC市场急转直下,价格严重超跌,合营公司出现经营性亏损,无法按期偿还国际银团第二次到期贷款本息,故请求国际银团进行债务重整,并对合营公司各股东股份进行重组。我公司股份变化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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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总额:2200万美元×8.3+4900万元人民币)
我司在合营公司中的投资权益减少了171.42万元人民币,同时也相应减少债务331.19万元人民币,故我司在该公司中的利益未受到损失。故请贵局准许我司降低在江山制药中的股份比例,以使股份重组的各方按协议进行运作。
特此请示。
江苏省医药保健品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文件下方有:同意,江苏省国有资产管理局盖章。
这份文件也是很好的证据,在权益计算中同样有汇率瑕疵。华源对这份文件采用了同样的手法,直接让江苏医保出具了一份说明文件。
<span class="center">关于对《关于准许我司降低江山制药股份比例的请示》的说明
1997年5月,江山制药各方股东拟进行股份重组,我公司作为江山制药的国有股东之一,因这次股份重组,涉及国有股权增减变化,曾向江苏省国资局作过《关于准许我司降低在江山制药股份比例的请示》,现对该《请示》作如下说明:
1.股份重组的含义是指我司调低在江山制药中0.8%的股份比例,EA公司调增在江山制药中0.8%的股份比例;
2.我司调低在江山制药股份比例后,将收回171.42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EA公司相应地向江山制药增加出资171.42万元人民币;同时,EA公司还必须向江山制药增加254.51万美元作为江山制药的资本公积。这些条件都体现在与股份重组协议同时订立的江山制药合同、章程的修改方案中。
特此说明。
江苏省医药保健品进出口(集团)公司
关键时候,江苏医保向华源伸出援助之手,毕竟华源这次反请求对江苏医保是有好处的,如果反请求成立,江苏医保可以白拿0.8%的股权,单是账面价值就是400多万元。
为了进一步援助江苏华源,江苏医保还出具两份文件,一份是对股权重组的说明,一份是对优先购买权的说明:
<span class="center">关于江山制药1997年股份重组协议有关情况的说明
我司作为江山制药的股东,对1997年股份重组协议作如下说明:
1.股份重组的含义是指我司向EA公司出让股份比例,降低在江山制药中的股份比例;
2.向EA公司转让股份比例是有偿的,其条件体现在同时修改的合营公司合同和章程中:第一,EA公司在1997年6月底前向合营公司注入与增持股份比例对应的注册资本;第二,EA公司必须在1997年6月底前,向合营公司增加注入254.51万美元作为合营公司资本公积。
以上情况,特此说明!
江苏省医药保健品进出口(集团)公司
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江山公司合同、章程,当Rt公司向EA公司转让股权时,我公司应享有优先受让权。但据当时我公司的经济状况,我公司决定放弃优先购买权。特此证明。
江苏省医药保健品进出口(集团)公司
同样,江山制药也开始打起黑拳。江山制药在江苏华源的反请求中提供了一份证明,这份证明等于帮助华源说EA没有出资,后来中粮要求江山制药再出具一份说明。
本公司曾于2004年1月20日出具一份证明,现对该证明进一步说明如下:
1995年元月,EA公司作对江山公司投入1000万美元,成为江山公司的新股东,持有江山公司12.6%的股权。1997年,江山公司的股权结构发生重组,EA公司向其他股东购买江山公司股权,增持江山公司的股权至28.6%,因系发生于江山公司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行为,EA公司无需为此对江山公司再投入任何增资款或任何资金。
特此说明。
这份文件本来也是中粮对付出资的重要证据,可随后在华源提交的证据中,又冒出两份江山制药的说明文件。
1997年,江山公司股份重组前,注册资本总额为2606.61万美元,江苏华源(国营靖江葡萄糖厂)实际出资到位的注册资本为1405.74万美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53.93%。1997年江山公司股份重组后,江山公司的注册资本总额不变,仍为2606.61万美元,根据股份重组协议,江苏华源的持股比例由53.93%调整为44.05%,其注册资本相应调减为1148.21万美元,调减额为257.53美元,江苏华源一直没有从江山公司收回此笔调减的资本金。
特此证明。
本公司曾于2004年4月2日给EA公司出具一份说明,现对该说明再作说明如下:
第一、1997年的股权重组协议的内容以及EA公司因此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应以经批准生效的、体现1997年股权重组协议的江山公司的合同和章程为准;
第二、我们作为合营公司无权代表股东对某以股东增持股份是否需要增资发表意见。
特此说明!
点评:关键时候,江苏医保和江山制药出兵援助华源,把中粮好不容易取得的证据一举粉碎,证明、说明、再证明、再说明,在这种情况下,出资问题又变得复杂了。
中粮补充了最有力的证据,华源却得到了其他方的帮助。那么接下来的补充陈述中将怎样进行辩论呢?
下一章《铺天盖地》:华源展开文件战,把大量的文件堆积起来发给仲裁庭,简单的案子膨胀成庞大的法律之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