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代的男人和女人们,以及以后的各代人,我和你们在一起。
——惠特曼
他活过了,他死了,而死已不如从前那样可怕了……他所讲述的那些勇敢的话还会像号角那样向那些垂死者响亮地吹奏……他活着时我爱他,他安息之后我仍然爱他。
——罗伯特·英格索尔在惠特曼墓前的讲话
诗人沃尔特·惠特曼于1819年出生于美国长岛亨廷顿附近的西山村。他年幼时只在布鲁克林上过5年学,11岁时就当了律师事务所的勤杂工,后来又在几家排字车间学习。1836年至1841年间,他在长岛各地当乡村教师。不久他发表了一些短篇小说与少量诗歌,当了一段时间的报纸编辑,参加了一些政治活动。
1848年是惠特曼一生中关键的一年。这一年,他开始决心当一名作家,并更多地转向了音乐、文学、绘画、雕塑等方面。在此之前,他所写的东西只是一个编辑的份内作品,算不得是文学。
这一决心的结果,便是在1855年的美国国庆日这一天,惠特曼自费出版了他的。初版很薄,还不到100页,包括一篇序和12首诗,卷头有一幅惠特曼的铜版像。当时的惠特曼还年轻,他有些随随便便、心不在焉地站在那里对着镜头,一副劳动者的打扮,斜戴着草帽,衬衫领口敞着,嘴上蓄着短须,右手插在裤袋里。这样的形象很能代表他的这部诗集的风格:年轻,有朝气,粗犷,有那么一点肆无忌惮,带有一种自信,自以为是个先知和代言人。他在自序里说的“一个诗人必须和他的民族相称……他的精神应该和他的国家的精神相呼应……”云云,就确实带有点先知的口吻。不过照当时的情形来看,这位诗坛新人似乎不应该自我感觉这么良好。在评论界招来一片骂声,口诛笔伐的文章要比这部薄薄的册子厚得多。评论家们还都很不客气,有的话还带了一些人身攻击的成分,看上去和骂街已经没什么两样。波士顿的《通讯员》称这部诗集为“浮夸、自大、庸俗和无聊的大杂烩”,作者则是疯子,“除了给他一顿鞭子,我们想不出更好的办法”。英国人也来凑热闹,伦敦《评论》报认为“作者的诗作违背了传统诗歌的艺术。惠特曼不懂艺术,就像畜生不懂数学一样。”
初版印了1000册,一本都没有卖掉,全送了人。不过似乎没什么人愿意领惠特曼的情,他送惠蒂埃的那本被很干脆地扔进了火里,而朗费罗、洛威尔、霍姆斯等人也都对它不屑一顾,这些早已功成名就的诗人们显然认为,这位外表看上去和他的诗歌(如果可以这么叫的话)一样粗野的木匠的儿子根本就没有资格做他们的同行。若干年后,当人们回过头再去读爱默生的那封信时,里边的话已不再被看做是溢美之词了,惠特曼和他的确实都当得起这样的评价。这时爱默生早已作古,但却犹如一个不断萌动的有机生命,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茁壮成长,8次修订,8个版本,到1892年惠特曼逝世前,已出到第9版,里面所收的诗歌也由原先可怜的12首发展成近400首。
几十年间,时代的变迁是巨大的,美国经历了一场内战,罪恶的黑人奴隶制被废除,一位伟大的总统被刺杀,70年代发生了大规模的劳工运动;所有这些都成了充实的重要内容。惠特曼是一个时代的歌手,当狄金森在幽闭的居室中经营自我的诗歌世界的时候,惠特曼经历了他认为应该经历的一切,“这一代的男人和女人们,以及以后的各代人,我和你们在一起”。
林肯之死震撼美国,现在当我们要为当时人们的悲痛和悼念之情找一个合适的注脚时,惠特曼的诗总是被第一个提起。他的那首《啊,船长啊!我的船长》曾被选入我们的中学语文课本,我相信很多和我同龄的人最初接触到惠特曼,就是从这首诗开始的。
评论家们对向来有个共识,那就是认为这部诗集是一个以草叶为象征的有机生命体,“洋溢着希望的绿色素质”。回顾的成长历程,这话是没说错,但我总觉得还不够。我更愿意认同惠特曼自己对的看法,他说:“同志,这不是一本书,谁接触它,就是接触一个人。”这是一句非常感性的话,包含了惠特曼在几十年间经历的无尽沧桑。惠特曼一辈子只出过一部诗集,但已经足够了,因为这部诗集已经足够令他位列美国诗人之王而无愧色。我更想说的是,他为一部书所倾注的那些心血,所承受的那些风风雨雨,已经是他那些一部又一部地出书的同行们所难以想像的了。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他的同时代人漠视了他的存在,虽然他真心实意地为他们歌唱,但他的歌唱是要付出代价的。的出版从来不是一片坦途,它是书籍检查官眼里地地道道的“淫书”。
1865年夏,惠特曼失去了他在华盛顿内政部的公职,因为新任部长在读到后,认为作者是个不道德的人。就连他的那位知音爱默生也并不总是毫无保留地赞同他。1860年第三版行将推出时,老先生劝惠特曼把其中描写性爱的组诗《亚当的儿女》抽掉,但惠特曼并没有因为知遇之恩而接受他的意见。当出版商们把看做洪水猛兽时,惠特曼就自己排印,自己发行,甚至自己出去兜售,这让人不得不对惠特曼的那种自信和执着感慨万分;能出到第9版绝对是个奇迹,惠特曼没转行去干别的也是个奇迹。现实毕竟不是童话世界,爱默生的褒扬并没有令惠特曼荣名一生,他身后地位崇高,生前却是异常地寂寞孤苦,惟有伴其一生。
惠特曼的诗之所以在很长时间里不为他的同时代人所接受,绝大部分原因是里面所描写的有关性的内容。当时嫖妓的美国人不在少数,但公开为性爱歌唱的人却很罕见。惠特曼在这方面做得特别坦率,特别大胆,他在一首诗里宣布“性包罗一切,肉体、灵魂、意义……世上一切的政府、法官、神、信徒们/这些都包罗在性里,作为它的各部分和理所当然的明证”。他甚至还写到了同性恋,这些在当时清教传统根深蒂固的美国社会中无疑都是惊世骇俗的,惠特曼也因此背上了色情诗人的骂名。100多年后,金斯堡也推出了同样惊世骇俗的《嚎叫》,但他可没有惠特曼那么孤独,金斯堡的狂热信徒之众是生前的惠特曼想都不敢想的。社会风气仿佛是放宽和了。到了今天,惠特曼究竟是不是个色情狂,相信已经很清楚了。在我眼里,始终是一个人的形象,这是个像惠特曼那样的典型的美国男人,从欧洲大陆带来的那种清教徒气质被统统丢掉,不修边幅,有些粗野,充满了七情六欲,但生气勃勃,在艰苦的拓荒生活中时时放声歌唱,尊重女性,同时也毫不掩饰对对方的爱慕与性的渴望。这个美国人为美好的性爱歌唱,就像歌颂平等、民主和自由,同样怀着一颗赤子之心,不管有没有必要,把有关性的内容抽掉,还是一部伟大的书,不过已失去了很多极具生命力和美国特色的东西。
解放了美国诗歌,甚至对整个英语诗歌来说,它的影响也可以用“革命”二字来形容。当朗费罗等人的诗歌从内容到形式还在同欧洲传统亦步亦趋时,惠特曼已创造出了一种富有内在节奏的自由体诗,可以说从他开始,美国诗歌才真正获得了气势磅礴的表现力。后来的美国诗人,比如金斯堡,把惠特曼看做是创作上的导师,是有道理的。
中国的新诗革命有很大一部分功劳也可以归到惠特曼身上,因为旗手郭沫若原本就是他的信徒。终其一生,为了,惠特曼都在进行着战斗,顶住了来自各方面的压力。他反对“躲躲闪闪、鬼鬼祟祟、模棱两可,不敢打出鲜明旗帜”的艺术,他的诗歌就是那么的坦率而有力。惠特曼捱了一辈子的穷,晚年中风瘫痪,孤苦地在一个小镇隐居。我相信在那段漫长而艰难的岁月里,惠特曼和他的这部诗集之间已经不光是一种相濡以沫的关系,二者已融为了一体,任何一方倒下,一切都将烟消云散。
有的诗人值得你付出自己全部的灵魂去爱他,惠特曼就是这样的诗人。他早就被公认为是美国历史上最为杰出的民族诗人了,除了他那个时代的着名演说家罗伯特·英格索尔在他墓前的讲话外,实在没有别的什么言语能更恰当地表达世人对这位诗人的尊敬和喜爱了:“他活过了,他死了,而死已不如从前那样可怕了……他所讲述的那些勇敢的话还会像号角那样向那些垂死者响亮地吹奏……他活着时我爱他,他安息之后我仍然爱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