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女人,差不多天天都要出去找男人,每天晚上,她都要睡在一个男人身旁,这个男人可能是她的朋友或同事,甚至是刚相识的陌生人。她不认为自己淫荡,相反,她觉得自己是受害人,她因为痛苦才找男人。
有人问这个女人,她想追求的是什么。
女人说:“我想要长期的关系。”
她不断与人发生短期关系,她渴求的,却是长期关系。
什么是长期关系?
婚姻不是长期关系,婚姻是长期合作,同居是短期合作。
同居是租约,可长可短,由双方协议。香港的租约,往往保证租客,业主较为吃亏,这点和男女关系不谋而合,做业主的那一位,当然是付出最多的,你爱他多过他爱你,处境自然比较危险。
在爱情里,做租客好过做业主。
我们所做的一切,原来都是为了寻找一种长期关系。人是自私的,希望老板永远雇用自己,自己却可以随时辞职。希望永远有人在家里等自己,自己却可以喜欢才回去。
所谓长期关系,也不过是有一个永远不会跟你说“不”的人。
我们一方面不相信爱情,一方面认为男女之间的道义已死,却渴望有一个人永远不跟自己说“不”。
我们装得多么坚强,原来还是害怕被拒绝,还是希望一切短期的合作都会终结、由长期合作取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