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九八章 临别告诫(三)

类别:科幻灵异 作者:望舒慕羲和 本章:第二九八章 临别告诫(三)

    从满清最后修川汉铁路的经验来看,以“强制储蓄”或者“强制工业投资债券”的方式,完成基建,并不是没可能。

    只不过,脑子里一定得清楚,在私有制不需要“启蒙”的这边,要么靠类似“三饷”的手段、亦或者隋炀帝修大运河的手段,使之完全是朝廷的,前提是你有本事压得住隋末大起义和明末大起义;要么就搞强制工业债券强制储蓄,但要是搞成满清那样,钱玩没了,就赖账,那肯定是要出大事的。

    李欗琢磨着,说是要搞强制赎买,等于是让地主强制储蓄、强制投资工业债券、亦或者算是强制迫使工业资本不向农业上回流。

    这个想法……只能说,还欠缺点东西。

    显然,李欗既然不敢搞均田、也支持内外分治的手段,那么他的这种政策,最多也就是在先发地区搞。

    但是,稍微算一下就知道,山东地区的租佃和自耕比例,还没有到离谱的地步。

    只靠在先发地区强制赎买,让用行政手段迫使地主搞强制储蓄……简单来说,钱,不够。

    但李欗绝对没胆子把这个政策,延伸到全国。这都不用想,因为搞变法、改良要是敢这么搞,就是王莽改制。

    所以,之前李欗也说了,要借助大顺即将要搞的货币改革,来依靠国家信贷和银行,做那根指挥棒,让资本被操控着流向该流的地方。

    但还是那句话。

    你把路修好了,不用你指挥,资本也会跑到松辽分水岭去圈地种黄豆。

    而关键是修路这件事,而不是修好路之后的土地开发。

    要么,想办法,弄到钱。

    比如学刘玉的扶桑泡沫法。进化一下,就是拿三的那一套,通过金融手段,快进快出赚息差、贴水,保证泡沫不炸,给得起承诺的高股息。以此投资基建等。

    要么,就要把铁路和圈地这两件事,捏在一起。

    提前把松辽分水岭的土地,作为“投资基建的回报”,实质上低价售卖掉国有的土地。

    也即是说,根源问题,在于大顺朝廷手里的资源太少,而民间的资本是很丰厚的。

    如果大顺朝廷手里有足够的资源,那么修路就是小事,国家投资就是。但显然,大顺朝廷没这个资本。

    既然大顺朝廷手里的资源显然不够,那么就得琢磨民间的资本。

    资本当然是好东西。

    假如大顺朝廷手里有足够的资本,依靠官办解决铁路问题,那么这相当于松辽分水岭以北的土地的增值,完全可以归于朝廷,从而实现一个正向的循环,资本不断积累增加,能干的事也就越多。

    而若没有,那么又要修路,也就等于说,必须要把将来铁路带动的土地增值,交给民间的投资者。尤其是大顺已经逐渐成型的通过航运、对外贸易、垄断对日贸易等积累起来的一批原始财阀和金融资本集团。

    同时,大顺的新兴军功贵族,实学派的军官团等,可能又会和这些新兴的金融资本集团通过联姻等方式,绑定在一起。

    这个集团,现在其实已经开始成形。

    因为,现在金银是世界货币,而大顺继承了大明的白银货币改革,同时自身又缺乏金山银山。所以,实质上,之前的对外贸易集团,就是大顺的发钞行,他们手里掌握的金银数量,其实远胜大顺朝廷——大顺的内部货币,理论上是铜钱,但是大明也好、大顺也罢,之前都没有做到“强制结汇”,即将对外贸易的白银强制兑换为内部的铜钱、或者宝钞。刘玉在先发地区试行的兑换券,也只是为资本流向内地去兼并土地、囤货居奇,设置一定的障碍而已。

    李欗可能并不知道,自己到底在干什么、要干什么、干的这些事的政治经济学上的意义。

    或者说,他并不是有意识地推动资本主义的发展。

    但是,资本主义这套东西,不是那么简单就能玩明白的。不是说建两个纺织厂、搓两条铁路,那就叫资本主义了。

    要搞清楚,或者说要不搞错方向,就必须得理解大顺的情况、这片土地的情况、以及资本主义到底是什么玩意儿。

    老马说:【经济学在原则上,把两种私有制混为一谈了。那两种私有制之一,是以生产者自己的劳动为自己。另一种,则是以对其他人的劳动的榨取为基础】

    【后者不单与前者正相反对,并且完全要在前者的坟墓上发育】。

    这句话,是解决大顺问题的关键。

    是不搞成刻舟求剑、东施效颦的关键。

    简单来说,这两者,都是私有制。

    在私有制为最高原则下,后一种私有者,即可在私有制下,对前者进行“合法”的谋杀。

    最终把前者彻底杀死,在其尸体上发育。并且整个过程是完全合法的,因为私有制就是法。

    那么,欧洲启蒙运动、资产阶级革命的意义,到底是什么?

    答:创造私有制,为最高原则。即为后一种私有制,“合法”谋杀前一种私有制,创造条件。

    这个过程,在英、法,尤其是土地上,是以两种截然不同的形式进行的。

    在英国。

    圈地运动,确定了私有制,清晰了所有权。原本那些说不清道不明的什么村社公地、共有土地、农民的封建权利、永佃权、习惯地租、传统地租等等,在私有制面前,全都是狗屎。

    不再那么复杂,不再弄不清楚地到底是谁的、我有没有在这块地上放羊的权利什么的。

    私有制下,我的就是我的、你的就是你的。圈地之后,圈地者对这块地,拥有完全的处置权,我爱租给谁租给谁、我爱收多少租子收多少租子只要人家给、你在这里没法放羊活不下去了关我屁事?

    即是说,英国的圈地运动,既神圣了私有制的所有权,也依靠暴力手段完成了后一种私有制对前一种的合法谋杀。

    在法国。

    启蒙运动在发展。

    93年的风暴,彻底解决了土地的私有制问题,使得私有制成为最高的、最神圣的社会准则。

    在法权上,已经为后一种私有制“合法”地谋杀前一种私有制,创造了法律条件和意识条件。

    但是……

    但是,显然,他们忘了一件事。

    你想杀我,可我不想死,怎么办呢?

    这算是为法国在18世纪后成为“革命老区”,奠定了基础。

    93年的风暴,诞下了“神圣”的私有制,可也使得法国的小农阶层,也即第一种私有制的力量,急剧扩大。

    小农,既反对封建,也反对资本。他们极力想要维护私有制,但又极力希望私有制保持为第一种私有制。

    93年风暴之前。

    后来的英国农业局局长阿瑟·杨,曾在法国搞社会调查。

    他问法国的农民:【假如我是个领主,你会怎么样呢?】

    法国农民很自然地回道:【当然会把你吊死喽,活该你倒霉。】

    这是对领主的恨。

    而对资产阶级呢?

    【在农村逐渐出现的农会组织中,不难发现农民对城市资产阶级的恨意。农民会单独开会、单独起草陈情书……他们常常把新的所有制下,资产阶级占据的大片土地在陈情书上提出】

    比如说,私有制,可以。

    但是,村里的公地,应该归我们农民,怎么就卖给资产阶级了?他们从谁那买的?卖的人又凭什么卖?

    只不过,法革的狂风骤雨中,资产阶级们要先确定私有制的神圣性,再慢慢解决后一种私有制合法谋杀前一种的情况。

    于是他们召唤出了格拉古、布鲁图斯、甚至凯撒本人,带着农民,干成了。确定了私有制的神圣原则,打碎了封建的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

    然后,也就自然而然地出现了《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里,老马说的法国小农的情况:封建贵族的压迫没了,但是资产阶级又骑在头上了,抵押、放贷、兼并这些问题,使得法国的小农陷入了普遍的贫困。

    于是,老马断言:在小农国度,旧的那一套资产阶级革命,在小农所有制已经建立起来的地方,是走不通的,因为农民已经拿到了他们想要的东西。而小农想要守护的第一种私有制,也必然灭亡。于是,在反复挣扎中,小农会彻底打碎了对皇帝、拿破仑等等的旧事物的迷信,最终必然会和城市的无产阶级工人们,联合在一起,推翻旧世界。

    那么,这些东西,放在大顺,到底是什么意思?

    大顺需要一场漫长的启蒙运动,告诉农民,啥叫私有制吗?

    习以为常的东西,不需要不断解释和辩经;反常的东西,才需要解释和辩经。

    在大顺,需不需要和农民启蒙说:在私有制下,你的地就是你的,我的地就是我的,你不能来我的地里拾穗,因为我对我的土地有全部的处置权。

    大顺的农民不会惊呼:哇,好有道理,原来是这样啊?真的感谢你的启蒙和教化。

    大顺的农民只会翻翻白眼,骂一句:你脑子有病吧?我用你告诉我?别说地的麦穗子了,我家的狗拉的屎,都是我的,别人捡去沤肥也不行啊。

    所以,在大顺,想要走资这条路,问题的重点压根不是启蒙运动,或者说绝对不能是东施效颦式的启蒙运动。

    重点在于,第二种私有制,如何技术性的、高效的、技巧的,完成对第一种私有制的谋杀。

    什么叫私有制下的合法谋杀?

    举个简单的例子。

    土地兼并。

    我是地主,贷给小农钱,用小农的土地抵押,然后到期还不上我去收地。

    整个过程,在私有制的最高神圣之下,是完全合法的。

    至于说,坑、蒙、骗、九出十三归、殴打、恐吓这些东西,这和“私有制的神圣”无关。私有制的神圣性,体现在你就算坑蒙骗放贷,最后还是要拿地契。

    这就是第二种私有制,在私有制这个最高法权下的“合法”谋杀第一种私有制。

    但是,历朝历代来看,这种“合法”的谋杀,必然失败。

    当地主拿出地契、买卖文书、欠债的手印,说这些都是符合神圣的私有制的时候。

    李自成、张献忠、高迎祥、铲平王等英杰,就会拍拍手里的刀,问:是私有制神圣?还是我的刀神圣?

    于是,在这一刻,老马说的经济学家们混为一谈的两种私有制,立刻泾渭分明。

    小农不是经济学家。

    所以小农很清楚,他们要私有制,但要的是第一种私有制。

    并且很清楚,在他们眼中,神圣的是第一种私有制,而不是私有制本身。

    或者说,小农比经济学家更清楚,存在着两种截然不同的、常被混为一谈的私有制。

    很多所谓经济学家说的“私有制”,实际上是“我有制”。

    私有制的精髓,不是“我有”。

    而是“处置”。

    换句话说,私有制的精髓,是我可以把我的东西卖出去,归别人所有。

    只有在私有制下,第二种私有制,才能“合法”地把第一种私有制谋杀,并在其尸体上建立起来。

    法律,是统治阶级的统治工具,需要暴力去维护。第二种私有制的拥趸者,没有足够的力量,也不可能有足够的力量,去维护第二种私有制。

    所以,想要大顺走资这条路,需要技巧,技术。

    谋杀,是个技术活。

    而在土地兼并周期中,这种谋杀,毫无技巧。

    给人的感觉,纯粹就是一个小崽子,还没长大,就拿着刀要捅死一个壮汉。结果每每被壮汉一把夺回刀,噗嗤来上一刀,反杀。

    是以,这可能需要退一步、走两步;也可能需要退两步、走一步;甚至可能需要迂回。

    总之,壮大支持第二种私有制的力量,或者在“保护”小农的姿态下悄悄把第二种私有制的力量养大。

    小孩杀大人,必然被反杀。

    而若小孩长大、大人老了,再杀呢?

    老皇帝是历史的无意识的推动者,李欗差不多应该也是,显然他们脑子里没有一套成体系的学问,也不可能说李欗和老皇帝是站在第二种私有制,即资产阶级的阶级利益上去做事的。

    但是,他们的做法,也算是洞悉了大顺的经济基础。

    故而,他们恐惧小农破产、恐惧兼并加速。

    甚至于,李欗提出了要强制赎买、将地主的赎买金强制储蓄、强制投入到工矿业基建上,迫使他们转型。

    但,这也意味着,李欗的想法,至少是摸着了大顺的真正问题。

    包括说,大顺的实学激进派,均田、迁民,然后再发展工商业的思路,也是如此。

    其思路,就是退一步、进两步。先迁民、垦殖,是为了将来杀起来方便,反抗的不强烈、以及创造内部市场壮大产业资产阶级的力量。

    或者说:

    欧洲的农业革命,是促成封建瓦解的基石,也使得欧洲的资本主义发展,是从农业起步的。

    而大顺,是否有必要,让资本主义的发展,从农业起步呢?

    17世纪欧洲农业革命对欧洲的意义,对大顺是否有意义呢?

    论原始积累,大顺有世界一流的手工业,还有丝茶大黄瓷器黄铜漆器等等这些“特产”。

    论亩产提升,17世纪欧洲农业革命,远不如18世纪华北两年三熟。

    论劳动力,大顺真的不缺。

    那么,为什么非要刻舟求剑、非要东施效颦?

    为什么不看破表象,追究本质,理解第一种私有制和第二种私有制的矛盾,明白大顺即便要走资本主义,千万千万不要在农业上起步。反而,要尽可能在保护小农利益的情况下,把产业发展起来。

    刘玉的疯狂对外扩张,支持老皇帝增加内部关税,是这个思路。

    李欗的试图修路,赎买转型,农民迁徙解决中原的人地矛盾,还是这个思路。

    实学派的均田、征税、移民,然后再发展工商业,先以垦殖扩大内部市场,在发展产业,仍旧是这个思路。

    归根结底,一句话:

    如何限制资本主义在农业的发展、如何保护资本主义在工业的发展,是大顺要转型的根本问题。

    无形之手,在大顺,起的是反作用。

    在这个可以被称作“封建晚期、前商业资本主义”的时代,私有制已经确定的情况下,欧洲和大顺,其实都处在这个过渡期。

    只不过,这个过渡期的表现不同。

    在荷兰,这个商业资本主义的过渡期,体现在金融、放贷、航运、商业、投机。

    在英国,体现在金融、航运、商业买卖、航海法下的三角贸易。

    在大顺,则体现为资本向耕地流动,将耕地作为一种高回报、低风险的金融投资——风险几乎为零,清中期很多士大夫就谈过这个问题,现实如此,傻子才不去投资土地呢。

    荷兰的命运,是金融业摧毁了荷兰的实业。

    英国的命运,是亚当·斯密所批判的“英国奉行的是生产的哲学,而不是消费的哲学”,通过强有力的国家管控、保护主义、政府补贴、殖民地掠夺、消灭竞争等手段,让曼彻斯特的纺织业发展起来了。

    大顺的命运,现在还是未知的。刘玉只是走完了一半,击碎了英国的保护主义,夺取了三角贸易中“工业品生产者”的地位,圈禁了印度,拓展了北美,并在大顺产业急剧发展、很可能出现货币不足的时候,引爆了北美和澳洲的金银矿。

    至于如何有技巧地完成对第一种私有制的“合法谋杀”,那就看后来人的手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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