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查干脸上全是血,横眉怒目状如吃人的修罗,但当他看到自己的儿子被一个黑甲兵按着跪在地上的时候,那张怒不可遏的眼睛一下子就变得几乎要滴出血来。
“父亲!”只有七八岁的小孩子被拉在屠底下,声嘶力竭朝爸爸求救的场面任何人见了都要把心肝颤一颤。
“儿子,爹来救你!”
顾不得擦去快要遮住视线的血渍,查干暴喝一声,催马就要过去拼命。
“且慢!”一直跟在他身边的白发老者族人猛然拉住他的马缰,苦苦劝道:“族长,你看看四周,不能蛮干!”
也不知这个老头哪里来那么大力气,硬着拉得查干的马长嘶人立,查干被这么一耽误,被热血冲昏了的脑袋也清醒了几分。
他朝左右一望,顿时万念俱灰。
两千多人的艾克萨部勇士,已经有一半人倒在了草地上,满地的血流畅在青葱草叶间,将这片草原都染成了红色。
族人们还在奋战,如走马灯一样来往交错的战马上,兵器碰撞皮肉迸飞的场景随处可见,比自己这边人数要多出一倍的敌人占据着上风,他们的马上技艺跟艾克萨族比起来毫不逊色,以至于顽强的艾克萨勇士悍不畏死也无法抵御。
“他们是什么人?”查干回头看看跟在自己身后的几百人,悲愤的问。
白发老族人见多识广,只是仔细辨认了一下那面立在完颜承嗣身后的巨大红旗之后,就很快的回答道:“是关中来的汉人,是长孙弘的军队。”
“汉人怎么会有这么强大的骑兵?”查干咬牙切齿,又觉得难以置信:“我看他们里面不少都是契丹人才对。”
“我听说,长孙弘在关中一带招兵买马,长城内外的许多部落都投靠了他,甚至……甚至还有我们蒙古人也跟他站在了一起。”
“什么?蒙古人也投到他脚下?”查干大惊,这消息他头一回听说:“我怎么不知道?”
“投靠他的,都是以前跟成吉思汗打过仗的泰赤乌部的幸存者,他们对大蒙古国有刻骨仇恨,虽然畏惧成吉思汗的威名和势力而迁就漠南,但一直没有被赶尽杀绝,长孙弘来到草原上,跟他们一拍即合,这帮人很强大,连以前的金国都奈何不了他们。”白胡子老族人摸着胡须道:“这个消息他们一直保密,没有对外透露,我也是前两天才听说的。”
“怪不得。”查干捏着大刀的手有些微微的颤抖:“输在蒙古人手上……我们败得不冤……”
白胡子老族人舔舔嘴皮子,四处观察了一下,道:“族长,现在……我们有两条路。”
查干脑子里犹如乱麻,早已失去了决断能力,他的眼珠子一直挂在儿子身上,悲声应道:“你说。”
“眼下我们这里还有几百勇士,趁着汉人还在跟族人纠缠,我们立刻轻装远遁,汉人要抓俘虏,一时间他们追不上我们。”老族人决绝的道。
“丢下族人、就这么逃走?”查干一怔,大力的摇头:“不行!这么做,我们跟行尸走肉何异!?就算我们保得性命,长生天也不会放过我们!”
“我也觉得不妥,那么……就只有一条路了。”白发老族人吞吞吐吐,欲言又止。
查干默然,没说好,也没说不好。
老族人瞧了瞧他,耳朵里却听着远处厮杀惨叫的痛呼,艾克萨族的声音明显少了很多,一时间眉眼发急,也顾不得许多了,进言道:“既然泰赤乌部能投靠长孙弘,我们为什么不可以?草原讲究强者为尊,匍匐在强大的人脚下没什么可耻的,就连铁木真,在没有成为成吉思汗之前不也依托金国存活了好多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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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看看远处在完颜承嗣屠刀底下发抖的妇孺们,又道:“族长,我们是个小部落,这么多年,能保存下来无非就是委曲求全、攀附大族,以前金国强大,我们归附金国,现在汉人崛起,我们归附他们也没什么不对,汉人长于耕种,不喜放牧,不会占据我们的牧场。投靠他们,比投靠蒙古国大贵族要安全许多,而且……”
“而且我们的盐铁用度,都是靠用牛马同汉人交换得来的,仰或就是抢掠而来,归附了长孙弘,这些东西想必不需要我们的勇士族人再用性命去交换,只需正常的通商往来就能达到目的。”
“还有,有了汉人的铁器做后盾,我们的勇士兵刃箭矢就无须再求别人,跟其他部落比起来要占据上风,将来在草原上,我艾克萨族必有强大起来的一天。”
“老话说得好,英雄不吃眼前亏。不管如何,保存下部落的种子才是最重要的!”
“我们可以死,但艾克萨族不能死,如果部落亡于我们手上,怎么跟前面的族长们交代?”
查干听着老族人的话,脸上的肌肉一直在抖。
他的内心,一直在激烈的斗争。
而远处本来分作两团人马混战的局面,已经渐渐平息,战马踏过,满地的尸首狼藉,大队完颜承嗣的骑兵,已经恢复了一长排的队形,遥遥对着查干这边一小撮的人马,作准备突击状。
而在这骑兵队列后面,上千艾克萨族的老弱妇孺哭哭戚戚的跪在地上,低着头,身后站着手拿长刀的黑甲兵,像一群待宰的羔羊。
完颜烈和阿虎里已经派人来请示过两次了,要求一鼓作气将残余的艾克萨族尽数剿灭,完颜承嗣一直没有点头。
相反的,他还叫来了一个宽额大脸的人来。
“黄柴颜,你是泰赤乌部的贵族,跟查干以前也认识,你过去劝他一下,只要他肯归顺,他的族人都可以活命,将来,还能取得跟你一样的地位。”完颜承嗣坐在大车上,眯着眼道:“特别是他的儿子,还能将艾克萨族的名字,一直延续下去。”
黄柴颜低头答应,独自打马过去了。
完颜承嗣目送他远去,拔出刀来,砍断了脚下车轮边跪着的一个小孩身上的绳索。
“大人这就把他放了?”一个将领奇道:“艾克萨族还没答应投降呢。”
“无妨,他们不会拒绝的。”完颜承嗣笑笑,哂然道:“这么些天来,碰上长城里外这么多部落,真跟我们生死相博的又有几个?在死亡面前和绝对的武力面前,大多数人还是会聪明的选择活下来的。”
将领想想,也笑了。
“鬼王早就算准了,这些部落都是无根之萍,大蒙古国不管他们,一般的汉人不敢理睬他们,其实他们的日子,过得很不如意。”
“而投靠了鬼王,大家不用在打打杀杀,用牛羊马匹换取盐巴布匹,用矿山资源换取铁锅茶砖,这样多好,皆大欢喜。”
“而且部落里有人丁,还能跟着鬼王大军出去征战,换取战利品,鬼王说了,但凡部落取得的,鬼王分毫不拿,这是何等的慷慨,谁不心动?泰赤乌部肯派几千人跟我们一起,还不是因为这个?”
“至于不愿意屈服的,灭两个族,剩下的就不会继续硬着脖子跟我们干了。”
听完颜承嗣这么一说,将领由衷的钦佩道:“的确如此,鬼王心机似海,我们不如也!”
“当然了,不然怎么会是鬼王?”完颜承嗣笑道,眼睛睁了一下,看向了远处。
在那个方向,几百艾克萨族残余已经全体下马,扔掉手中兵器,朝完颜承嗣的位置,跪了下来。
完颜承嗣面露笑容,从马车上站起,高高的举起双手。
太阳从他的身后照耀过来,将他的全身黑甲镀上了一层金灿灿的光,宛如披上了辉煌的金色甲胄一样。
那面绣着一只张牙舞爪白色走兽的黑旗,也在金色阳光中迎风招展,大旗落日,人如神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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