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这样,我发现了民营与国有两种资本事实上的不平等,因为它(国有资本)有优越性,永远不能赔钱,永远不能亏损,永远不能流失。
由于出让国有资本是这个样子,那私人资本就必定要吃亏,必定要流失,否则这个事情怎么能成立呢?所以,我们在讲保护国有资产时,民营资本自身的身份地位很尴尬。
——摘自搜狐博客2008年1月16日冯仑文章
背景分析
在现实经济发展中,民营资本与国家资本尚存在着事实上的不平等。
20世纪90年代中期,万通收购一家国有控股的上市公司。报批的时候,因为一个潜规则,拖了万通好长时间:民营收购国有,就算是亏损企业,民企也得溢价10%,因为它不承担政府责任,如果不溢价,用正常价去买,或评估的价值去买,有人会说担心国有资产流失,所以报批的时候,对方会明说:你不溢价我没法批,我不承担这个责任。谁知道你们怎么评估的,万一到时候你们弄错了,你占了国家便宜怎么办?而赢利企业要上浮15%~20%才给批。
所以,万通收购这家公司时,只有万通多给了这部分钱,才能报批。结果审批时间达两年多,在这两年多里头,如果使目标公司净资产增值很大,又麻烦了,因为他反过来还要把这两年增值的钱要回去,你就还得给他。所以造成万通在实际收购以后,两年没敢干事。
行动指南
中国民营企业家只有真正认识到了民营与国有资本事实上的不平等,才能知道是否要去和国有资本打交道,以及究竟该如何与国有资本打交道;如果不与国有资本打交道,民营资本同样要趋利避害,择善自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