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席奇的白蚁

类别:文学名著 作者:丹尼斯·勒翰 本章:3 席奇的白蚁

    提姆·席奇曾告诉乔,有时最小的错误,会留下最长的阴影。乔很想知道,当你把汽车停在银行门口等着接应同伙,却做起了白日梦时,席奇会说些什么。或许不是做白日梦,而是想得太专注了。想着一个女人的背部。更精确地说,是想着艾玛的背部。那块他以前见过的胎记。提姆大概会再说一次,你白痴啦,应该是:有时最大的错误,会留下最长的阴影。

    提姆喜欢讲的另一件事,就是房子倒塌时,第一只咬房子的白蚁跟最后一只同样该怪罪。这个说法乔搞不懂——等到最后一只白蚁开始啃木头时,第一只白蚁他妈的早就死了。不是吗?每回提姆讲这件事,乔就决心要去查白蚁的平均寿命,但接下来老是忘记,直到下回提姆又讲一次,通常是他喝醉且大家暂时没话讲的时候,此时桌边每个人脸上都有同样的表情:提姆是怎么回事?那些该死的白蚁怎么了?

    提姆·席奇每星期都会到查尔斯街的艾瑟林理发店理发。一个星期二,他正要走到理发椅时,突然脑后中枪,某些头发最后进了他的嘴里。他躺在棋盘式的地板瓷砖上,血流过鼻尖,枪手从衣帽架后头出来,颤抖着睁大眼睛。那个衣帽架哗啦啦倒在地板上,有个理发师当场吓得跳起来。那枪手跨过提姆·席奇的尸体,朝其他人躬身猛点头,好像很羞愧似的,然后赶紧出去了。

    乔听到消息时,正和艾玛在床上。他挂掉电话后告诉艾玛,她在床上坐起身来,卷了根香烟,双眼盯着乔,舔了一下纸上的胶——她每回舔纸时都会看着乔——然后点燃香烟。“他对你有任何意义吗?我是说提姆。”

    “不晓得。”

    “怎么会不晓得。”

    “我想,不是有或没有那么简单吧。”

    乔和巴托罗兄弟小时候一起去报摊放火时,提姆发现了他们。今天他们可能收了《波士顿环球报》的钱,去烧掉一个《标准晚报》的报摊;明天又拿《美国人报》的钱,去烧掉《波士顿环球报》的报摊。提姆雇用他们去烧掉五十一号小餐馆。他们逐渐进展到黄昏去毕肯丘的人家偷东西,那些人家的清洁女佣或杂务工收了提姆的钱,故意留着后门没锁。如果是提姆报给他们的工作,他会固定要他们付一个数字;但如果是他们自己去做的差事,他们就会付一小部分抽成给提姆,大部分自己留着。就这点来说,提姆是个很棒的老板。

    但是乔看过他勒死哈维·布尔,原因可能是为了鸦片,或为了一个女人,或为了一只德国短毛指示犬;到今天乔还是搞不清楚,只听到过一些谣言。哈维那天走进赌场,和提姆讲了一下话,然后提姆就拉断了一盏台灯的电线,绕在哈维的脖子上。哈维是个大块头,他拖着提姆在赌场地上转了大约一分钟,所有妓女都跑来跑去要找掩护,席奇的枪手全掏出枪指着哈维。乔看着哈维,布尔的双眼里头逐渐明白——就算他能让提姆松手,提姆手下那四把轮转手枪和一把自动手枪里的子弹也全都会射到他身上。他跪下来,随着一声响屁拉了一裤子。他俯趴在那里,喘着气,同时提姆一只膝盖抵住他两边肩胛骨之间,一手绕紧多余的电线。他缠绕着一边往后更用力拉,哈维两脚用力蹬着,两只鞋都踢飞了。

    提姆弹了下手指,一个手下把枪递给他,提姆接过来抵着哈维的耳朵。一个妓女说,“啊,上帝啊,”正当提姆要扣下扳机时,哈维的双眼绝望而困惑地往后一翻,在仿制的东方地毯上吐出最后一口气。提姆往后坐在哈维的脊椎上,把枪递还给手下,低头看着哈维的侧脸。

    之前乔从没亲眼看过人死掉。不到两分钟前,哈维还给了那个端马丁尼过来的女侍很多小费,要她帮忙查红袜队比赛的比数。然后看了一下怀表,放回背心,喝了口马丁尼。那是不到两分钟前的事,而现在他就妈的走了?走去哪里?没人知道。提姆站起来,顺了一下雪白的头发,模糊地指了赌场经理一下。“招待每个人喝一杯。哈维请客。”

    两个人紧张地笑了,其他大部分人都只是一脸病容。

    过去四年来,那不是提姆唯一杀的人,也不是唯一下令杀的人,却是乔唯一目睹的。

    而现在提姆自己也走了。不会回来了。就好像他不曾来过。

    “你看过杀人吗?”乔问艾玛。

    她镇定地回头看了他一下,抽着烟,咬着指甲。“看过。”

    “你想那些被杀的人,去了哪里了?”

    “殡仪馆啊。”

    他凝视着她,直到她露出微笑,卷发垂在眼前。

    “我想他们没去哪里。”她说。

    “我也开始这么想了,”乔说。他坐直起来狠狠吻她,她也狠狠回吻,脚踝在他背部交叉。她一手抚过他的头发,他盯着她的脸,觉得要是自己停止看她,就会错过她脸上很重要的、让他永生难忘的表情。

    “如果没有死后呢?如果这个”——她紧紧压着他——“是我们唯一拥有的呢?”

    “我喜欢这个,”他说。

    她笑了。“我也喜欢这个。”

    “是跟谁都好,还是喜欢跟我?”

    她拧熄香烟,双手捧着他的脸吻他。然后前后摇晃。“喜欢跟你。”

    但他不是唯一跟她做这个的,不是吗?

    另外还有亚伯。还有亚伯。

    两天后,在赌场后头的撞球室,乔正在独自打撞球,亚伯,怀特走进来,一副所向无敌的气势。跟在身边的是他的头号枪手布兰登·卢米斯,卢米斯直直看着乔,那眼神就像当初在赌场地板看着他一样。

    乔觉得心脏像是有把刀当场插进来,停住了。

    亚伯·怀特说,“你一定是乔了。”

    乔逼着自己去握亚伯伸出来的手。“没错,乔·考夫林。幸会。”

    “很高兴终于把名字和脸凑上了,乔。”亚伯·怀特用力上下摇晃着手,像是压着抽水泵浦要灭火似的。

    “是的,先生。”

    “这位是我的朋友,”亚伯说。“布兰登·卢米斯。”

    乔也握了卢米斯的手,觉得自己那只手仿佛被两辆汽车前后夹住似的。卢米斯昂起头,小小的褐色眼珠打量着乔的脸。乔抽回手,努力忍着紧握起来的冲动。同时卢米斯用一条丝手帕擦擦自己的手,一脸木然。他的双眼离开乔,看了房里一圈,好像对这个房间有一些规画。据说他使枪很厉害,用刀也很厉害,但他手下大部分的冤魂,都是被空手揍死的。

    亚伯说,“我以前见过你,对吧?”

    乔看着他的脸,想寻找愉快的迹象。“应该没有吧。”

    “不,我见过。布兰登,你见过这家伙吧?”

    布兰登·卢米斯拿起九号球审视着。“没有。”

    乔觉得松了好大一口气,差点害他失禁尿出来。

    “鞋带酒吧。”亚伯弹了一下手指。“你有时候会过去那儿,对吧?”

    “没错。”乔说。

    “那就对了。”亚伯拍拍乔的肩膀。“现在这地方归我的了。你知道这表示什么吗?”

    “不知道。”

    “表示你得打包,搬离你现在住的房间。”他举起食指。“但我不希望你觉得我把你赶到街上去。”

    “好吧。”

    “只不过这个地方很不错。我们有很多经营的想法。”

    “那当然。”

    亚伯一手放在乔手肘上方的手臂。他的结婚戒指在灯光下发亮。是银的。上头镌刻着凯尔特蛇纹样,还嵌了两颗小钻石。

    “你去想想你要做什么事情赚钱,好吗?想一想就是了。花点时间。不过搞清楚一点——你不能独立做自己的,在这个城里不行,再也不行了。”

    乔的目光离开那个婚戒和握住他手臂的那只手,望着亚伯,怀特友善的双眼。“我并不想独立做自己的,先生。以前我做什么,不论赚多赚少,都有付抽成给提姆,席奇先生。”

    亚伯·怀特看起来似乎不太高兴在如今属于他的地方,听到有人提起提姆,席奇的名字。他拍拍乔的手臂。“我知道你付了。另外也知道你做得很不错。顶尖的。但是我们不跟外人做生意。独立的个体户?那就是外人。我们要建立一个伟大的团队,乔。我跟你保证,会是一个惊人的团队。”他从提姆的醒酒瓶里倒了一杯酒给自己,没表示要给其他任何人。他拿着酒杯到撞球台,坐在球台边缘的护台上,看着乔。“有件事我就说白了吧,你太聪明了,不该做现在的这些事情,跟两个笨义大利佬赚点零碎小钱——没错,他们跟你是好朋友,我相信。可是他们很蠢,又是义大利佬,三十岁之前就会死掉了。你呢?你可以照现在的做法继续发展下去。不会坐牢,但是不会有朋友。你会有房子,但是不会有家。”他滑下撞球台。“如果你不想有家,没问题,我保证。但你不能在波士顿的范围内进行。你想去南海岸开拓,请便。想试试北海岸,也没问题,只要那边的义大利佬肯让你在那儿混。但是在波士顿市?”他指着地上。“现在是我的地盘了,乔。没有抽成,只有员工,还有老板。我说的这些,有哪里不够清楚的吗?”

    “没有。”

    “有什么模糊的吗?”

    “没有,怀特先生。”

    亚伯·怀特双臂交抱在胸前,点点头,看着鞋子。“你有在进行什么工作,该让我知道的吗?”

    提姆·席奇留下的最后一笔钱,乔已经用来付给那个提供匹兹菲德所需资讯的家伙了。

    “没有,”乔说。“没有什么在进行的。”

    “需要钱吗?”

    “怀特先生?”

    “钱。”亚伯,怀特一手伸进口袋里,那只手碰过艾玛的耻骨,抓过她的头发。他从一叠钞票里抽出两张十元,拍在乔的手掌上。“我可不希望你空着肚子想。”

    “谢了。”

    亚伯用同一只手拍拍乔的脸颊,“希望大家好聚好散。”

    “我们可以离开,”艾玛说。

    他们大白天待在她的床上,因为只有这个时候,她家里三个姐妹、三个兄弟,还有尖酸的母亲、愤怒的父亲全都不在。

    “我们可以离开,”她又说,好像她自己都不相信。

    “要去哪里?靠什么活?你的意思是我们一起吗?”

    她什么都没说。他问了两次,她两次都没理会。

    “我对正当工作没什么了解。”他说。

    “谁说要做正当工作的?”

    他看着她和两个姐妹共用的这个昏暗房间。窗户旁马毛灰泥墙壁上贴的壁纸已经脱落,窗玻璃有两块裂了。在这里,他们看得见自己呼出的白气。

    “我们得走很远,”他说。“纽约是个排外的城市,费城也是。底特律,算了吧。芝加哥、堪萨斯城、密尔瓦基——全都容不下我这种人,除非我肯加入帮派,当个底层的小弟。”

    “那我们就去西部,或者到南部去。”她鼻子挨着他脖子侧边,深深吸了口气,内心似乎柔软起来。“我们会需要一点本钱的。”

    “我们有个工作,星期六要去。你星期六有空吗?”

    “要离开?”

    “对。”

    “我星期六晚上要见那位先生的。”

    “操他的。”

    “唔,是啊,”她说。“通常都是这么计划的。”

    “不,我的意思是——”

    “我知道你的意思是什么。”

    “他是个他妈的大坏蛋,”乔说,眼睛看着她的背部,看着那块颜色像湿沙子的胎记。

    她看着他的表情有微微的失望,因为太轻微了,反而显得更为轻蔑。“不,他不是。”

    “你还替他讲话?”

    “我要跟你说他不是坏人。他不是我的男人。我不爱他或欣赏他或什么的。但他不是坏人。别老是把事情弄得那么简单。”

    “他杀了提姆。或者下令别人杀了他。”

    “那提姆又怎样?难道他谋生的方式是送火鸡肉给孤儿吗?”

    “不,但是——”

    “但是怎样?没有人是大好人,也没有人是大坏蛋。每个人都只是努力出人头地而已。”她点了根香烟,摇着火柴,直到发黑的火柴熄灭,冒着烟。“他妈的别再乱批判每个人了。”

    他的视线无法离开她的胎记,他在那片沙子中迷失,随之旋转。“你还是要去见他。”

    “别找架吵。如果我们真要离开波士顿,那么——”

    “我们要离开。”只要不让其他男人碰他,就算离开这个国家,乔也愿意。

    “去哪里?”

    “比洛克西,”他说,说出来才发现这个主意其实不坏。“提姆在那边有很多朋友,有的我见过,是做兰姆酒生意的。亚伯则是做威士忌生意,他的货源从加拿大来。所以如果我们去墨西哥湾沿岸——比洛克西、莫比尔,或许甚至纽奥良,只要找对人收买——可能就会没事。那里是兰姆酒的天下。”

    她想了一会儿,每回她伸手到床边弹掉烟灰时,那块胎记就跟着波动。“我要在那个新饭店的开幕酒会上跟他碰面。就是在普罗文登斯街的那家?”

    “史泰勒饭店?”

    她点点头。“每个房间都有收音机。从义大利运来的大理石。”

    “还有呢?”

    “还有如果我去,他会跟他太太在一起。他只是希望我在场,因为,不晓得,因为他手里挽着老婆的时候,看到我就会特别兴奋。酒会之后,我知道他要去底特律几天,找一些新的供应商谈生意。”

    “所以呢?”

    “所以,这就争取到我们需要的时间。等到他回来再想找我,我们已经领先三天或四天了。”

    乔想了想。“不坏。”

    “我知道。”她说着又露出微笑。“你想星期六你可以梳洗打扮一下,过去史泰勒饭店吗?七点左右?”

    “没问题。”

    “然后我们就离开,”她说,然后回头看着他。“但是别再说亚伯是坏人了。我哥哥能找到工作是因为他。去年冬天他还买了件大衣送我妈。”

    “好吧。”

    “我不想吵架。”

    乔也不想吵架。每回他们吵架,他都会输,发现自己为他根本没做过、根本没想到要去做的事情道歉,或者要为了没做某些事、没想到要去做而道歉。妈的每回都搞得他头痛。

    他吻了她的肩膀。“我们以后不会吵了。”

    她眨眨眼睛。“好极了。”

    从匹兹菲德的第一全国银行出来,迪昂和保罗才刚跳上车,乔就往后撞上灯柱。因为他一直想着那个胎记,想着那湿沙子般的颜色,想着她回头望着他说她可能爱他时,那胎记在她厉胛骨之间如何移动;还有她说亚伯·怀特没那么坏时,那胎记也同样移动着。老亚伯还真他妈是个大好人呢。普通人的好朋友,只要你用你的身体帮他保暖,他就帮你母亲买件冬天的大衣。那胎记形状像蝴蝶,但是有锯齿状的尖锐边缘,乔想着或许就像艾玛这个人的特征,然后又告诉自己算了吧,他们晚上就要离开波士顿,所有的问题都解决了。她爱他,重点不就是这个吗?其他一切都抛在脑后。无论艾玛·顾尔德有什么,他都要拿来当早餐、午餐、晚餐,和点心。他要一辈子好好享用——那些雀斑和她的锁骨和她的鼻梁,她大笑完从喉咙发出的低哼,还有她讲“四”(four)的发音老是变成两个音节。

    迪昂和保罗跑出银行。

    他们爬上后座。

    “快开车,”迪昂说。

    一个高个子光头男人走出银行,身穿灰色衬衫和黑色吊裤带,带着一根棍子。棍子不是枪,但如果那家伙凑得够近,照样能引起麻烦。

    乔把排档杆打到一档,踩下油门,但车子没前进,反倒向后退。连退了十五尺,那个拿着棍子的男子惊讶地瞪大了眼睛。

    迪昂大吼,“欸!欸!”

    乔踩了煞车和离合器,把排档杆从倒车档打到一档。那个穿了吊裤带的乡巴佬会跟他老婆和朋友吹牛一辈子,说他怎么把三个持枪歹徒吓得倒车想逃离他。

    车子摇摇晃晃往前,轮胎辗得泥土路上的尘土和小石头乱飞,直直冲向那名持棍男子。此时,已经有另一个男人站在银行前。他穿着白衬衫和褐色长裤,伸出一只手臂。乔在后视镜里看到那家伙的手臂往上弹,一时之间还不明白为什么,然后他懂了,赶紧说,“趴下,”后座的迪昂和保罗立刻趴下身子。那男子的手臂又往上弹了一下,接着弹了第三次或第四次,车子的侧视镜碎了,玻璃掉到泥土路上。

    乔转入东街,找到了他们上星期来预先侦察时的那条巷子,猛地左转开进去,然后踩着油门踏板不放。接下来几个街区,他都沿着跟面粉厂背后那条铁轨平行的道路开下去。此时他们可以假设警方已经出动了,还来不及设立路障或什么的,但警方会沿着银行前泥土路上的轮胎印一路跟过来,大致知道他们往哪个方向走。

    那天上午他们偷了三辆车,全都在南边大约六十哩外的契科皮市偷的。一辆是现在开的奥本,一辆是轮胎都磨光的黑色柯尔,还有一辆引擎声很刺耳的一九二四年款艾塞克斯。

    乔开着车穿过铁轨,又沿着银湖开了一哩,来到一家几年前焚毁的铸造厂。在一片长满了杂草和香蒲的田野上,黑色的厂房骨架往右倾斜。乔开进没有墙壁的厂房背后,两辆汽车正在那边等着他们,他们停在柯尔车旁,下了那辆奥本。

    迪昂抓住乔的大衣翻领,推着他靠在奥本车的引擎盖上。“你他妈的有什么毛病?”

    “我犯了一个错。”乔说。

    “上星期那是犯了一个错,”迪昂说。“这星期就变成他妈的模式了。”

    乔没法跟他辩,但他还是说,“你放开手。”

    迪昂放开乔的翻领,透过鼻孔沉重地呼吸着,一根食指直直指着乔。“你他妈的搞砸了。”

    乔收起帽子、手帕和手枪,连同钱放在一个袋子里。然后把袋子放在那辆艾塞克斯车的后座。“我知道。”

    迪昂摊开两只肥手。“我们从小屁孩时代就一起搭档,但这回太差劲了。”

    “是啊。”乔同意,因为事情太明显了,他看不出撒谎有什么意义。

    四辆警车朝铸造厂后方驶来,穿过那片田野边缘由褐色野草所形成的高墙。那些野草占据了一整片河床,有六、七尺高。四辆巡逻车辗平了野草,露出了后头一个小小的帐篷区。一个围着灰色披巾的女人抱着婴儿,凑向一堆刚熄灭的营火,试图从中得到些许残余的温暖。

    乔跳上那辆艾塞克斯,驶离铸造厂。巴托罗兄弟开着柯尔车经过他旁边,到了一片干燥的红土路时,车尾一甩,泥土喷到乔的挡风玻璃上,遮住了他的视线。他头探出窗外,用左手擦掉那些泥土,同时右手继续开车。那辆艾塞克斯在起伏不平的地面上弹跳得好高,他左耳被不晓得什么叮了一下。等他缩回头,视线好多了,但耳朵流了好多血,流到他的领子里头,往下淌到胸部。

    后车窗传来一连串乒乓声响,就像有个人朝铁皮屋顶丢下一堆硬币,然后那面车窗炸开了,有颗子弹击中仪表板。一辆巡逻车出现在乔的左边,然后另一辆出现在他右边。右边那辆的后座有个警察,把汤普森冲锋枪的枪管靠在窗框上开火。乔踩下煞车,用力得座位上的弹簧圈都撞到他的背脊。后面乘客座旁的车窗也被巍破了,然后是前座的车窗。仪表板上的碎片四射,飞溅得乔身上和整个前座到处都是。

    他右边那辆警车转向他时想煞车,结果车头抬离地面,像是被风吹了起来。乔只来得及看到那车子的侧面落地,另一辆警车就撞上他的艾塞克斯车尾,同时前面接近树林的杂草丛里,忽然冒出一颗大石头。

    艾塞克斯车的车头撞上去,剩下的车身猛地右甩,乔也跟着往右甩。他始终没感觉到自己离开车子,直到他撞到一棵树。他躺在那里许久,身上满是玻璃碎片和松针,黏在他自己的血上头。那片树林里有一股毛发燃烧的气味,他检查自己手臂和脑袋的毛发,以防万一,但都没事。他坐在松针上,等着匹兹菲德警方来逮捕他。烟雾在树林里飘移,是油腻的黑烟,不太浓,在树干问移动,像是在寻找某个人。过了一会儿,他才明白警察大概不会来了。

    他站起来,目光掠过那辆撞烂的艾塞克斯车,四下部找不到第二辆警车。他看得到第一辆,就是用汤普森冲锋枪朝他开火的那辆,侧躺在田野里,离他上一次看到它撞地的那个点,至少有二十码。

    他的双手被玻璃和车子里四处飞窜的碎片割出了一堆伤口。两腿没事。一边耳朵还在流血。他走到艾塞克斯车旁,发现驾驶座同一侧的后窗没破,看到上头映着自己的镜影,这才明白为什么——他的左耳垂没了,就像是被剃刀割掉似的。乔往车里看,看到那个装着钱和枪的皮革书包。后座旁的车门一开始打不开,他两脚抵着旁边破烂不成形的驾驶座车门,用力想拉开。他拉了又控,直到自己觉得恶心又晕眩。正想着大概该去找颗石头来时,那车门发出一个响亮的吱嘎声,然后开了。

    他拿了书包,走出田野,深入树林。他碰到了一棵枯干的小树在燃烧,两根最大的树枝弯向中央的火球,像一个人想拍熄自己燃烧的脑袋。两道油腻的黑轮胎印辗平了他眼前的灌木丛,空中还有些燃烧的树叶。他找到了第二棵燃烧的树和一小丛灌木,黑色的轮胎印变得更黑也更油腻。过了大约十五码,他来到一个池塘。水气沿着池塘边缘打转,在水面上逐渐散去,一开始乔不太明白眼前是怎么回事。刚刚撞上他的那辆警车着火后冲入水中,现在停歇在池塘里,水淹到窗框,车子的其他部分都一片焦黑,车顶上还有几丝油污的蓝色火焰在舞动。车窗都炸破了。汤普森冲锋枪在后隔板上射出的那些洞,看起来像是压扁啤酒罐的罐底。驾驶员半挂在车门外,全身唯一没变黑的部分就是他的双眼,对照起焦黑的身体显得更白。

    乔走进池塘,一直走到警车乘客座旁边,水快淹到他的腰部了。车里没有其他人。他头伸进乘客座旁的车窗,尽管这样会更接近尸体。驾驶员被烤焦的热气不断散发出来。他又缩回头,心里很确定他们刚刚在田野上追逐时,这辆车里有两个警察。他又闻到另一股焦肉的气味,于是低头看。

    另一个警察躺在乔脚边的池塘内。在充满沙子的池底,那尸体仰天躺着,左半边身体跟他的伙伴同样焦黑,右半边的肉凝结了,但仍然是白的。他跟乔的年龄相仿,或许大一岁。他的右臂往上举。大概原先是用那只手臂把自己拖出焚烧中的车子,然后往后跌进水里,死的时候就保持那个姿势。

    但那只手臂,看起来很像还在指着乔,讯息很清楚:

    是你害的。

    你。不是别人。反正不是其他的活人。

    你是第一只白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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