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第一节

类别:文学名著 作者:居斯达夫·福楼拜 本章:第一部 第一节

    我们正在上自习,忽然校长进来了,后面跟着一个没有穿学生装的新学生,还有一个小校工,却端着一张大书桌。正在打瞌睡的学生也醒过来了,个个站了起来,仿佛功课受到打扰似的。

    校长做了个手势,要我们坐下,然后转过身去,低声对班主任说:

    “罗杰先生,我把这个学生交托给你了,让他上五年级吧。要是他的功课和品行都够格的话,再让他升高班,他的岁数已经够大的了。”

    这个新生坐在门背后的角落里,门一开,谁也看不见他,他是一个小乡巴佬,大约有十五岁,个子比我们哪一个都高。他的头发顺着前额剪齐,像乡下教堂里的歌童,看起来又懂事,又不自在。他的肩膀虽然不算宽,可是那件黑纽绿呢小外衣一定穿得太紧,袖口绷开了线缝的地方,露出了晒红的手腕,一看就知道是卷起袖子干惯了活的。浅黄色的长裤子给背带吊得太高,漏出了穿蓝袜子的小腿。脚上穿了一双不常擦油的钉鞋。

    大家背起书来。他竖起耳朵来听,专心得好像在教堂里听传道,连腿也不敢跷,胳膊也不敢放在书桌上。两点钟下课铃响的时候,要不是班主任提醒他,他也不知道和我们一齐排队。

    我们平时有个习惯,一进教室,就把帽子抛在地上,以免拿在手里碍事;因此,一跨过门槛,就得把帽子扔到长凳底下,并且还要靠墙,掀起一片尘土;这已经成为规矩了。

    不知道这个新生是没有注意到我们这一套,还是不敢跟大家一样做,课前的祷告做完之后,他还把鸭舌帽放在膝盖上。他的帽子像是一盘大杂烩,看不出到底是皮帽、军帽、圆顶帽、尖嘴帽还是睡帽,反正是便宜货,说不出的难看,好像哑巴吃了黄连后的苦脸。帽子是鸡蛋形的,里面用铁丝支撑着,帽口有三道滚边;往上是交错的菱形丝绒和兔皮,中间有条红线隔开;再往上是口袋似的帽筒;帽顶是多边的硬壳纸,纸上蒙着复杂的彩绣,还有一根细长的饰带,末端吊着一个金线结成的小十字架作为坠子。

    帽子是新的,帽檐还闪光呢。

    “站起来,”老师说。

    他一起立,鸭舌帽就掉了。全班人都笑了起来。

    他弯下腰去拿帽子。旁边一个学生用胳膊捅了他一下,帽子又掉了,他又拣了一回。

    “不必担心,你的王冠不会摔坏,”老师很风趣地说。

    学生都哈哈大笑起来,可怜的新生更加手足无措,不知道帽子应该拿在手里,还是让它掉在地下,还是把它戴在头上。他到底又坐下了,帽子还是放在膝盖上。

    “站起来,”老师再说—遍,“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

    新生口里含了萝卜似地说了一个听不清楚的名字。

    “再说一遍!”

    新生还是说了一个稀里糊涂的名字,全班都笑得更厉害了。

    “声音高点!”老师喊道,“声音高点!”

    于是新生狠下决心,张开血盆大口,像在呼救似的,使出了吃奶的力气叫道:“下坡花力!”

    这下好了,笑声叫声直线上升,越来越闹,有的声音尖得刺耳,有的像狼号,有的像狗叫,有人跺脚,有人学舌:“下坡花力!下坡花力!”好不容易才变成零星的叫声,慢慢静了下来,但是一排板凳好像一串爆竹,说不准什么时候还会爆发出一两声压制不住的笑声,犹如死灰复燃的爆竹一样。老师只好用罚做功课的雨点,来淋湿爆竹,总算逐渐恢复了教室里的秩序;老师又要新生听写,拼音,翻来复去地念,才搞清楚了他的名字是夏尔·包法利,就罚这条可怜虫坐到讲台前懒学生坐的板凳上去。他正要去,又站住了。

    “你找什么?”老师问道。

    “我的……”新生心神不定,眼睛左右张望,胆小怕事地说。

    “全班罚抄五百行诗!”教师一声令下,就像海神镇压风浪一般,压下了一场方兴未艾的风暴。

    “都不许闹!”老师生气了,一面从高筒帽里掏出手帕来擦满脸的汗水,一面接着说。“至于你呢,新来的学生,你给我抄二十遍拉丁动词‘笑’的变位法。”

    然后,他用温和一点的声音说:

    “你的帽子嘛,回头就会找到,没有人抢你的!”

    一切恢复平静。头都低下来做练习了。新生端端正正坐了两个钟头,虽然说不定什么时候,不知道什么人的笔尖就会弹出一个小纸团来,溅他一脸墨水。他只用手擦擦脸,依然一动不动,也不抬头看一眼。

    上晚自习的时候,他从书桌里拿出袖套来,把文具摆得整整齐齐,细心地用尺在纸上划线。我们看他真用功,个个词都不厌其烦地查词典。当然,他就是靠了他表现的这股劲头,才没有降到低年级去;因为他即使勉强懂得文法规则,但是用词造句并不高明。他的拉丁文是本村神甫给他启的蒙,他的父母为了省钱,不是拖得实在不能再拖了,还不肯送他上学堂。

    他的父亲夏尔·德尼·巴托洛梅·包法利,原来是军医的助手,在一八一二年左右的征兵案件中受到了连累,不得不在这时离开部队,好在他那堂堂一表的人材,赢得了一家衣帽店老板女儿的欢心,使他顺便捞到了六万法郎的嫁妆。他的长相漂亮,喜欢吹牛,总使他靴子上的马刺铿锵作响,嘴唇上边的胡子和络腮胡子连成一片,手指上总戴着戒指,衣服又穿得光彩夺目,外表看起来像个勇士,平易近人又像个推销员。一结了婚,头两三年他就靠老婆的钱过日子,吃得好,起得晚,用瓷烟斗一大斗、一大斗地吸烟,晚上不看完戏不回家,还是咖啡馆的常客。岳父死了,没有留下多少财产,他不高兴,要开一家纺织厂,又蚀了本,只好回到乡下,想在那里显显身手。但是,他既不懂得织布,又不懂得种地;他的马不是用来耕耘,而是用来驰骋;他的苹果酒不是一桶一桶卖掉,而是一瓶一瓶喝光;他院子里最好的鸡鸭,都供自己食用;他的猪油也用来擦亮自己打猎穿的皮鞋;不消多久,他发现自己最好打消一切发财的念头。

    于是他一年花两百法郎,在科州和皮卡迪交界的一个村子里,租了一所半田庄、半住宅的房子;他灰心丧气,怨天尤人,从四十五岁起,就关门闭户,说是厌倦人世,决意只过安静的日子了。

    他的妻子从前爱他简直着了魔,简直是对他百依百顺;不料她越顺着他,他却越远着她。她本来脾气好,感情外露,爱情专一,后来上了年纪,就像走了气的酒会变酸一样,也变得难相处了,说话唠叨,神经紧张。她吃了多少苦呵!起初看见他追骚逐臭,碰到村里的浪荡女人都不放过,夜里醉得人事不省,满身酒气,从多少下流地方给送回家来,她都没有抱怨。后来,她的自尊心受了伤,只好不言不语,忍气吞声,逆来顺受,就这样过了一辈子。她还得到处奔波,忙这忙那。她得去见诉讼代理人,去见法庭庭长,记住什么时候期票到期,办理延期付款;在家里,她又得缝缝补补,洗洗烫烫,监督工人,开发工钱,而她的丈夫却什么也不管,从早到晚都昏沉沉、懒洋洋,仿佛在跟人赌气似的,稍微清醒一点就对她说些忘恩负义的话,缩在火炉旁边吸烟,向炉灰里吐痰。

    等到她生了一个男孩,却不得不交给奶妈喂养。小把戏断奶回家后,又把他惯得像一个王子,母亲喂他果酱,父亲却让他光着脚丫子满地跑,还冒充哲学家,说什么小畜牲一丝不挂,可能活得更好。父母对孩子的想法背道而驰,父亲头脑里有男人的理想,他要按照斯巴达的方式严格训练儿子,好让他有强健的体格。他要儿子冬天睡觉不生火,教他大口喝甘蔗酒,看见教堂游行的队伍就说粗话。可是小孩子天性驯良,辜负了父亲的苦心,枉费了他的精力。母亲总把儿子带在身边,为他剪硬纸板,给他讲故事,没完没了地自言自语,快乐中有几分忧郁,亲热得又过于罗唆。她的日子过得孤寂,就把支离破碎的幻想全都寄托在孩子身上。她梦想着高官厚禄,仿佛看见他已经长大成人,漂亮,聪明,不管是修筑桥梁公路也好,做官执法也好,都有所成就了。她教他认字,甚至弹着一架早买的旧钢琴,教他唱两三支小调。但是对这一套,重财轻文的包法利先生却说是太划不来了。难道他们有条件供养他上公立学校,将来买个一官半职,或者盘进一家店面?再说,一个人只要胆大脸皮厚,总会有得意的日子。包法利太太只好咬咬嘴唇,让孩子在村里吊儿郎当。

    他跟在庄稼汉后面,用土块打得乌鸦东飞西跑,他沿着沟摘黑莓吃,手里拿根钓竿,却说是在看管火鸡;到了收获季节他就翻晒谷子,在树林里东奔西跑;下雨天他在教堂门廊下的地上画方格,玩跳房子的游戏,碰到节日他就求教堂的管事让他敲钟,好把身子吊在粗绳上,绳子来回摆动,他就觉得在随风飞舞。

    因此,他长得像一棵硬木树,手臂结实,肤色健美。

    十二岁上,他母亲才得到允许,让他开始学习。他的启蒙老师是教堂的神甫。不过上课的时间太短,又不固定,起不了多大作用。功课都是忙里偷闲教的,刚刚行过洗礼,又要举行葬礼,中间有点闲暇,就站在圣器室里,匆匆忙忙讲上一课;或者是在晚祷之后,神甫不出门了,又叫人去把学生找来。他们两人上得楼来,走进他的房间,于是各就各位:苍蝇和蛾子也围着蜡烛飞舞。天气一热,孩子就打瞌睡;神甫双手压在肚皮上,昏昏沉沉,不消多久,也就张嘴打起鼾来。有时,神甫给附近的病人行过临终圣礼回家,看见夏尔在田地里顽皮捣乱,就把他喊住,训了他刻把钟,并且利用机会,叫他在树底下背动词变位表。但不是天下雨,就是过路的熟人,把他们的功课打断了。尽管如此,神甫对他一直表示满意,甚至还说:小伙子记性挺好。

    夏尔不能就停留在这一步呀。母亲一抓紧,父亲问心有愧,或者是嫌累了,居然不反对就让了步,但还是又拖了一年,等到这个顽童行过第一次圣体瞻礼再说。六个月一晃就过去了;第二年十月底,夏尔总算进了卢昂中学,还是过圣·罗曼节期间,他父亲来赶热闹时,亲自把他带来的。

    时过境迁,我们现在谁也不记得他的事了,只知道他脾气好,玩的时候玩,读书的时候读书,在教室里听讲,在寝室里睡觉,在餐厅里就餐。他的家长代理人是手套街一家五金批发店的老板,每个月接他出来一次,总是在星期天铺子关门之后,打发他到码头去逛逛,看看船来船往,然后一到七点,就送他回学校晚餐。每个星期四晚上,他给母亲写一封长信,用的是红墨水,还用三块小面团封口;然后他就复习历史课的笔记,或者在自习室里读一本过时的、情节拖带的《希腊游记》,散步的时候,他老是和校工聊天,因为他们两个都是乡下来的。

    靠了用功,他在班上总是保持中下水平;有一回考博物学,他虽然没有得奖,却受到了表扬。但是,到三年级结束的时候,他的父母要他退学,并且要他学医,说是相信他会出人头地,得到学位的。

    他的母亲认识罗伯克河岸一家洗染店,就在四层楼上为他找了一间房子。她把他的膳宿安排停当,弄来几件家具,一张桌子,两把椅子,还从家里运来一张樱桃木的旧床,另外买了一个生铁小火炉,储存了一堆木柴,准备可怜的孩子过冬取暖之用。住了一个礼拜之后,她才回乡下去,临行前还千叮咛、万嘱咐,说现在就只剩下他一个人了,一定要会照管自己。

    布告栏里的功课表使他头昏脑胀:解剖学、病理学、生理学、药剂学、化学、植物学、诊断学、治疗学,还不提卫生学和药材学,一个个名词他都搞不清来龙去脉,看起来好像神庙的大门,里面庄严肃穆,一片黑暗。他什么也不懂;听讲也是白搭,一点也没理解。不过他很用功,笔记订了一本又是一本,上课每堂都到,实习一次不缺。他完成繁琐的日常工作,就像蒙住眼睛拉磨的马一样,转来转去也不知道磨的是什么。

    为了省得他花钱,他的母亲每个星期都托邮车给他带来一大块叉烧小牛肉,他上午从医院回来,就靠着墙顿脚取暖,吃叉烧肉当午餐。然后又是上课,上阶梯教室,上救济院,上完课再穿街过巷,回住所来。晚上,他吃过房东不丰盛的晚餐,又上楼回房间用功。他身上穿的衣服给汗水浸湿了,背靠着烧红了的小火炉,一直冒汽。

    到了夏天美好的黄昏时刻,闷热的街头巷尾都空荡荡的,只有女佣人在大门口踢毽子。他打开窗户,凭窗眺望,看见底下的小河流过桥梁栅栏,颜色有黄有紫有蓝,使卢昂这个街区变成了见不得人的小威尼斯。有几个工人蹲在河边洗胳膊。阁楼里伸出去的竿子上,晾着一束一束的棉线。对面屋顶上是一望无际的青天,还有一轮西沉的红日。乡下该多好呵!山毛榉下该多凉爽呵!他张开鼻孔去吸田野的清香,可惜只闻到一股热气。他消瘦了,身材变得修长,脸上流露出一种哀怨的表情,更容易得到别人的关怀。

    人只要一马虎,就会自然而然地摆脱决心的束缚。有一次,他没去实习,第二天,又没去上课,一尝到偷懒的甜头,慢慢就进得去出不来了。他养成了上小酒馆的习惯,在那里玩骨牌玩得入了迷。每天晚上关在一个肮脏的赌窟里,在大理石台子上,掷着有黑点的小羊骨头骰子,在他看来,似乎是难能可贵的自由行动,抬高了他在自己眼里的身价。这就似是头一回走进花花世界尝到禁脔一样;在进门的时候,把手指放在门扶手上,心里已经涌起肉欲般的快感了。那时,压在内心深处的种种欲望都冒了出来;他学会了对女伴唱小调,兴高采烈地唱贝朗瑞的歌曲,能调五味酒,最后,还懂得了谈情说爱。

    他这样准备医生考试,结果当然是彻底失败。当天晚上,他家里还在等他回来开庆功会呢!他动身走回家去,一到村口又站住了,托人把母亲找出来,一五一十都告诉了她。母亲原谅儿子,反而责怪主考人不公平,没有让他通过,并且说父亲面前由她来交代,这就给他吃了定心丸。

    等到五年以后,包法利先生才知道考试真相;事情已经过去,不能再算陈年老账,何况他怎能相信自己生的儿子会是蠢才呢!

    于是夏尔重新复习功课,继续准备考试,并且事先把考过的题目都背得烂熟。他总算通过了,成绩还算良好。这对他的母亲来说,简直是个大喜的日子:他们大摆喜筵。

    到哪里去行医呢?去托特吧。那里只有一个老医生。很久以来,包法利太太就巴不得他死掉。不等老头子卷铺盖,夏尔就在他对面住下,迫不及待地要接班呢!

    好不容易把儿子带大了,让他学会了行医谋生,帮他在托特挂牌开业,这还不算完:他还没成家呢。她又给他娶了一房媳妇,那是迪埃普一个事务员的寡妇,四十五岁,一年有一千二百法郎的收入。

    杜比克家的寡妇虽然长得丑,骨瘦如柴,满脸的疙瘩像春天发芽的树枝,但并不愁嫁不出去,供她挑选的还不乏其人。为了达到目的,包法利大娘不得不费尽心机,把对手都挤掉,甚至有一个猪肉店老板,得到几个神甫撑腰,也给她巧施妙计,破坏了好事。

    夏尔打着如意算盘,满以为一结婚,条件就会变得更好,人可以自作主张,钱可以随意花费。哪里晓得当家作主的是他老婆;他在人面前应该这样说,不能那样说,每逢斋戒日要吃素,要顺着她的意思穿衣服,按照她的吩咐催促病人还帐。她拆他的私信,监视他的行动,隔着板壁听他看病,如果诊室里有妇女的话。她每天早晨要喝巧克力,没完没了地要他关心。她老是抱怨神经痛,胸脯痛,气血两亏。脚步声响吵了她;他一走又冷落了她;回到她身边呢,那当然是希望她早死。夜里,夏尔回到家中,她就从被窝底下伸出瘦长的胳膊,搂住他的脖子,把他拉到床边坐下,对他诉起苦来:他一定是忘记她了,爱上别的女人了!人家早就说过,她的命苦,说到最后,她为了健康,向他要一点甜药水,还要一点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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