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922年到1928年,即张爱玲3岁——9岁的童幼时期,竟是在我之故乡天津生活长大的。我是郊区一名寒碜村童,她是市里的一位富家小姐。天津是“通商口岸”,有辱国丧权的外国“租界”,英、法、德、俄、日、意,一概俱全。“租界”有“治外法权”,有钱的寓公最多,清朝的逊位皇帝、遗老遗少,官宦世家豪商大户,聚于一方。那“生活”是纸醉金迷,花天酒地——我这村童连“想像的翅膀”也飞不到那种境界的外边缘,所以不敢妄置一词,假充内行。我提这,是由于想问几个疑点——
一,张爱玲从小过的是超高级生活,阔绰得不得了——那时家有汽车、司机者简直“望若天人”。她父亲是个“阔少”,吃喝玩乐,声色犬马,嫖妓女,养姨太太……,浪荡子行迳。她物质享受一定可观,可是精神快活吗?
二,天津是她的小说事业的发祥地,这已清楚不过,除了她“本体”性情外,受了父母的影响吗?如受过,是些什么?
三,据传记,生母黄氏早离走异乡了,父亲张廷重为之撰《摩登红楼梦》的回目,是历史事实,而且廷重还是给她讲解的启蒙老师,那么,她和父亲的“红学观”是一是二?如有异同,都是怎样的?
四,张廷重已是“民国人”了,家学渊源,古学根柢甚厚,又任职为铁路局英文秘书,那么,他乃是当时的“新式”人物——这样,张爱玲自言受古文的毒太深,又日后精通英文,这不可证带有父亲的影响吗?
大凡一个人的“精神组成”,是很复杂的,先天秉赋性灵,后天教养熏陶,亲友交往,社会环境……,这是个“化学分析”难列出“方程式”的课题。——我这篇话,是想妄揣:她十四五岁开笔创写《摩登红楼梦》,假设她父亲的回目的语义风味没有歪曲她的本质的话,则我以为这不代表她——或不全代表她的思想见解、性情感受;那里面至少有她父亲的“世界”在混杂、左右着。
因为,从那六回书的回目看,看不出她虽然对高续不满,却也尚无多少高超、深刻的理解与理想——没离开一男一女的“爱情中心”思想模式,只加入了些当时当地(津、沪)“十里洋场”的某些社会现象,编织出这一本小小的书文。
这样说,我绝无轻薄、贬低这位天才少女作家的意思——而且这也只是我大胆的推测。我的重要一句话是:她自己与父亲的“红学观”不尽相同,她对原著八十回或以后的“部分”,本能地觉察、感受到了一种异样的“不对劲儿”!
她自云:从十二三岁时看,看到八十回以下,只觉得“天日无光,百般无味”!
真真令我震惊,不禁暗自叫绝,数十年来,第一次目中映出这么样的八个大字!
诗曰:
石破天惊古来稀,芳龄少小语声奇。
忽然天日昏云掩,无味难堪岂有“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