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完了的话

类别:文学名著 作者:周汝昌 本章:故事完了的话

    这本书原拟题名《红楼寻梦》或《红楼真梦》,因为简净利落,合乎中华语文的独具的风格韵律。但又想到民国间郭则澐作过一个剧本(古元明曲剧体),就叫《红楼真梦》,为恐犯复致混,就用了现在的这个罗嗦的书名字。我心里并不喜欢它,可又没有另起佳名的才气,就这么称呼了。

    书名虽不惬怀,也还有一点取处,就是凸出了一个“真”字。这姑且叫它“差强人意”吧。

    然而“真”是凸出了,却又如自序中所说的,怎样证明它的“真”?你这真的依据是什么?

    读者看完了这本书,也会有这个问题。我这“真”岂敢自夸自信,这到哪儿也是会有不同意见的;但我又有一点可保证:不管我这“真度”多么低,要打问号,也总比程、高的伪续要真得多。所以这个“真”是个相对而言的用语,并不敢冒充就是雪芹原来的那种嫡真的原面。

    若问依据,其实很简单:这些大轮廓大关目,雪芹早已在前八十回书文中“告诉”了我们,只不过粗心读过的人不能领悟罢了。当然也必须提到脂砚的批语,大大启迪了我们,真好像给我们提高了才能灵智一般。

    不过无论如何,若想在“依据”“启迪”的基础上贯联成为可讲可读的“故事”,那就得另加经营缔造之功了。我开头时,自定的“原则”是:严限于讲述而不阑入“仿作”“续书”的性质。这我是遵守了的。但是后来发现,有些“情节”用讲述方式倒是足够的了,而另有的不少内容单用讲述法却全然不能成篇——即无法表达,也无法阅读接受。于是无奈,只得又在原定准则上斟酌参用了一些“文学手法”,以便成文适目。这确实是一种权变之方,其实也并未违反既定的原则精神。

    我写这故事,分成了十个部分,共六十二节;除去杂事纷纭,核实共用了五十天时间。写时十分自如顺手,一点儿也没有什么苦思冥索的“窘态”。有人奖饰说是“文如宿构”,“如行云流水自然而出”。这我哪敢承当,我只是绝不矜持造作而已。

    再有一点,即我绝不把今日流行的词语模式夹杂到里面去,因为这儿应分出一个“历史时代感”,今天人们说的写的许多话,是不会在“时代”里出现的。

    这多年来,很有几位友人促我作这个试验,六十年代出版社老同仁刘敏如,是第一位,他劝我“另续”,我逊谢说,我如何有这个大才?万不敢萌此妄念。他坚持说:“我看你行!——别人还未必拿得起来。”1987年夏,初与普林斯顿大学高友工教授会晤,他也要我“先把关键的几回补出来!”我也迟迟不敢着手。去冬,被邀到中国政法大学去讲《红楼》,不免涉及了高续假红楼的问题,而同学听众对原著真红楼表现出强烈的兴趣与关注。回家后,我的女儿又对我说:何不把您认为的真故事,用通俗的讲述法介绍给读者?我听了,一时兴起,像说玩笑话一样,答云:“好,我就试试。”就如此两句对话,我就“戏剧性地”开始了这个工作。

    现在粗粗结笔。还有些故事如贾兰、贾雨村、孙绍祖,还有柳湘莲、薛蟠、赖尚荣等人的事,都未及略叙大概,这是因为我集中注意的并不在那些“浊物”的身上,也没有一切都要讲到的打算,因此是个有选择的重点讲述书。

    人家都说“抛砖引玉”,我这抛的不知是什么?怕连砖也够不上。至于玉呢,我想肯定是不必再待砖,就由我这“不够砖”而引了出来,则何其幸也。

    我在此悼念刘敏如同志——他因心脏病逝于湖北咸宁干校。那日傍晚,我由菜园子劳动回“营”,见一群人搭着一大幅白蚊帐似的东西,里面似乎卧有一人,我还弄不清是怎么回事。晚饭后,我才听人说,敏如同志病发,死在田里——刚才那就是送他“入土为安”的!……我万没想到我与他的永别是那种情景。如今我把这小册奉慰于他的英灵,不知尚能一笑首肯否?

    还有我的亡亲亡兄,一并在此心献。

    周汝昌

    乙亥二月初九,惊蛰节后。

    时在京郊“五洲酒店”。

    [追记]

    考论袭人的结局,见拙著《红楼梦笔法结构新思议》(《文学遗产》1995年第2期),本书未及收入。

    乙亥端午节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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