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层 《红楼》文化(2)

类别:文学名著 作者:周汝昌 本章:第一层 《红楼》文化(2)

    宝玉是待人最平等、最宽恕、最同情、最体贴、最慷慨的人,他是最不懂得“自私自利”为何物的人!

    正因此故,他才难为一般世人理解,说他是“疯子”、“傻子”、“废物”、“怪物”、“不肖子弟”,因而为社会所不容。

    他之用情,不但及于众人,而且及于众物。所谓“情不情”,正是此义。

    所以我认为,是一部以重人、爱人、惟人为中心思想的书。它是我们中华文化史上的一部最伟大的著作,以小说的通俗形式,向最广大的人间众生说法。他有悲天悯人的心境,但他并无“救世主”的气味。他如同屈大夫,感叹众芳芜秽之可悲可痛,但他没有那种孤芳自赏、惟我独醒的自我意识。所以我认为雪芹的精神境界更为崇高伟大。

    很多人都说宝玉是礼教的叛逆者,他的思想言谈行动中,确有“叛逆”的一面,自不必否认。但是还要看到,真正的意义即在于他把中华文化的重人、爱人、为人的精神发挥到了一个“惟人”的新高度,这与历代诸子的精神仍然是一致的,或者是殊途同归的。我所以才说是我们中华民族文化的代表性最强的作品。

    以上就是我称为“文化小说”的主要道理。

    《红楼》文化有“三纲”

    曹雪芹的并非“三角恋爱的悲剧故事”。我个人以为,它是中华的惟一的一部真正当得起“文化小说”之称的伟著。因此我提出“《红楼》文化”这个命题。《红楼》文化包罗万象(有人称之为“百科全书”,殆即此义),但那位伟大的特异天才作家雪芹大师却又绝不是为了“摆摊子”,开“展览会”,炫耀“家珍”。他也有“核心”,有干有枝,有纲有目。这就又是我在标题中提出“三纲”的原由。

    若问“三纲”皆是何者?那当然不会是“三纲五常”的“三纲”(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红楼》文化之“三纲”:一曰玉,二曰红,三曰情。常言:提纲挈领。若能把握上列“三纲”,庶几可以读懂雪芹的真了。

    先讲“玉”纲。

    雪芹之书,原本定名为。这块石头,经女娲炼后,通了灵性——即石本冥顽无知之物,灵性则具有了感知能力,能感受,能思索,能领悟,能表达,此之谓灵性。此一灵石,后又幻化为玉,此玉投胎入世,衔玉而生——故名之曰“宝玉”。宝玉才是一部的真主角。一切人、物、事、境,皆围绕他而出现,而展示,而活动,而变化……一句话,而构成全部书文。

    如此说来,“玉”若非《红楼》文化之第一纲,那什么才够第一纲的资格呢?

    次讲“红”纲。

    第五回,宝玉神游幻境,饮“千红一窟”茶,喝“万艳同杯”酒,聆《红楼梦曲》十二支——全书一大关目,故尔又名。在此书中,主人公宝玉所居名曰“怡红院”,他平生有个“爱红的毛病”,而雪芹撰写此书,所居之处也名为“悼红轩”。

    如此说来,“红”非《红楼》文化之第二纲而何哉?

    后讲“情”纲。

    雪芹在开卷不久,即大书一名:“此书大旨谈情。”石头投胎,乃是适值一种机缘:有一批“情鬼”下凡历劫,它才被“夹带”在内,一同落入红尘的。所以《红楼梦曲》引子的劈头一句就是“开辟鸿濛,谁为情种?”“甲戌本”卷首题诗,也说“谩言红袖啼痕重,更有情痴抱恨长!”(“红”与“情”对仗,叫做“借对”,因为情字内有“青”也。诗圣杜甫有“步月清宵”、“看云白日”之对,正是佳例。)须知,那情痴情种,不是别个,正指宝玉与雪芹。

    由此可见,“情”为又一纲,断乎不误。

    我先将“三纲”列明,方好逐条讲它们的意义与价值,境界与韵味。我们应当理解,雪芹为何这等地重玉、重红、重情。对此如无所究心措意,即以为能读《红楼》、讲“红学”,那就是一种空想与妄想了。

    中华先民,万万千千年之前,从使用石器中识别出与凡石不同的玉石来。中华先民具有的审美水准,高得令现代人惊讶,称奇道异。他们观察宇宙万物,不独见其形貌色相,更能品味出各物的质、性、功能、美德、相互关系、影响作用……神农氏的尝百草、识百药,即是最好的证明。经过长期的品味,先民了解了玉的质性品德,冠于众石,堪为大自然所生的万汇群品的最高尚最宝贵的“实体”。“玉”在中华词汇中是最高级的形容、状词、尊称、美号。

    比如,李后主说“雕栏玉砌今犹在”,苏东坡说“又恐琼楼玉宇”,是建筑境界的最美者。天界总理群神的尊者,不叫别的单单叫做“玉皇”。称赞人的文翰,辄曰“瑶章”,瑶即美玉。周郎名瑜,字公瑾,取譬于什么?也是美材如玉。称美女,更不待说了,那是“玉人”、“玉体”、“玉腕”、“玉臂”……美少年,则“锦衣玉貌”。醉诗人,则“玉山自倒”、“玉山颓”……这种列举,是举之难罄的。

    这足可说明,“玉”在吾华夏文化传统中,人们的心中目中,总是代表一切最为美好的人、物、境。

    你若还有蓄疑之意,我可以再打比方,另作阐释。例如,世上宝石品种亦颇不少,中华自古也有“七宝”之目。但有一点非常奇怪,西洋人更是加倍不解:西洋专重钻石,以它为最美,最贵,中华却独不然。清代也有“宝石顶”,那是官场上的事,高雅人士没听说有以钻石取名的,比方说“钻石斋主”,可谁见过?你一定知道“完璧归赵”的历史故事,那是周朝后期诸国(诸侯)“国际”上的一件大事,只因赵国的和氏璧,其美无伦,天下艳称,秦王闻之,愿以十五城的高代价请求“交易”,演出蔺相如一段堪与荆轲比并的壮烈故事(他归赵了,并未牺牲。“烈”字不必误会),“连城璧”已成为最高的赞词。但是,你可听说过秦王要为一块大钻石而出价“十五城”?当你读时,如看到这么一首五言绝句——

    待月西厢下,迎风户半开。

    拂墙花影动,疑是钻人来!

    那你的审美享受会是怎样的?这只能出现在“说相声”的段子里逗人捧腹而已。

    孔子很能赏玉,他也是艺术审美大家,他形容玉的光润纹理之美,曰“瑟若”,曰“孚尹”,他以为玉有多种德性。他的师辈老子,尽管反对机械区分,主张“和光同尘”,而到底也还是指出了石之“碌碌”与玉之“珞珞”。假使他不能品味石、玉之差,他又如何能道得出那不同之处?中华文化思想认为,石是无知觉的死物,玉却是有灵性的“活物”。

    至于钻石,它根本不在中华文化的高境界中享有地位。

    “玉”毕竟不难解说。可是那“红”又是怎么一回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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