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层 《红楼》本旨(1)

类别:文学名著 作者:周汝昌 本章:第二层 《红楼》本旨(1)

    曹雪芹自云:“大旨谈情。”

    鲁迅题曰:“清代人情小说。”

    鲁迅先生之题品,是正解“大旨谈情”一语的原创名言。

    本书又解鲁迅之名言而作如是宣说——

    “人情”者何?人是以感情而相互交际的“万物之灵”。故人之情,贵在有情,情即“通灵”的灵性,所谓“灵心慧性”,是为人的精神方面的精华表现。

    有情,则我与人、物与我,皆为一体,相互体贴,慰藉。此“情”博大,乃雪芹所重所惜,而他将今日所谓之男女“爱情”名之曰“儿女私情”,以示分别。

    是故,鲁迅才是20世纪之初最懂得的大师。

    情在《红楼》,是最博大的真情。情到至极处,痴心一片,百折不回,忘我为人,不知自私为何“物”,不知名利有何益——如一“不慧”“无智”之人,是谓之“情痴”。

    书中主人公,以此为他人生品格。

    故宝玉为“千红一哭(窟)”,与“万艳同悲(杯)”。

    诗曰:

    大旨谈情费考量,大师指点有专章。

    “人情”莫作“言情”解,万艳千红总可伤。

    解得情痴是圣贤,为他痛悼为他怜。

    人间何处无芳草,开辟鸿濛第一篇。

    巨大的象征

    什么是象征?据现时通行版《辞海》,其定义是这么写的:

    用具体事物表示某种抽象概念或思想感情。

    文艺创作的一种表现手法。指通过某一特定的具体形象来暗示另一事物或某种较为普遍的意义,利用象征物与被象征的内容在特定经验条件下的类似或联系,使后者得到强烈的表现。

    我自己非常害怕读这种“科学的抽象思维”和“理论术语”,觉得又啰嗦又胡涂。为了此刻的方便,我斗胆自创一个简单好懂的解说:“象征者,取象于物,以表喻人或事(境)之特征也。”

    象征包含着譬喻的因素,但譬喻并不总能构成象征。比方里说李纨是个“佛爷”,是说她一问三不知,与世无争,“超然物外”……这只是个比喻,“佛爷”还不能为她的“象征”。等到群芳夜宴,祝寿怡红,李纨伸手一掣,掣得的是一枝老梅(花名酒筹),正面镌着这梅枝,反面刻着“竹篱茅舍自甘心”一句古诗——这,才是她的象征。两者的分际,倒确是微妙的。

    在第六十三回(“七九”之数),写此一大关目,与第二十七回“饯花”盛会是遥相呼应,其妙绝伦!每个抽得的签,都是以名花来象征抽签者:湘云是海棠,探春是红杏,黛玉是芙蓉,宝钗是牡丹,袭人是桃花……最后麝月是酴醿!这真好看煞人。这才地地道道是象征手法。其实在中国小说中,人物的别称、绰号,都是今之所谓象征,并不新鲜。

    这些,读者能悟,原不待多讲。研究者论析雪芹艺术的,若举象征,总不离这一佳例。这是不差的。但是,《红楼》一书中,另有一个总括的、特大的象征,论者却忽视了,这也可以戏比一句俗话:“小路上拣芝麻,大道上洒香油。”只顾细小的,丢了巨大的。

    若问:此一总的大的象征端的何指?便谨对曰:就是大观园之命脉,曲折流贯全园,映带了各处轩馆台榭的那条溪水的名字——沁芳!

    “沁芳”二字怎么来的?值得从“根本”上细说几句。

    原来,整部,到第十八回(“二九”之数)为一大关目:元妃省亲。古本第十七、十八两回相连不分,是一个“长回”,前半就是专写建园、园成、贾政首次入园“验收”工程,并即命宝玉撰题匾对,是为有名的“试才题对额”的故事。在此场面中,宝玉的“偏才”初次得以展显。宝玉当日所提对联匾额虽然不少,但有一个高潮顶点,即是为了给那个入园以后第一个主景——压水而建的一座桥亭题以佳名。这段故事写来最为引人入胜,也最耐人寻味。试看——

    那是贾政初见园景,满心高兴,上得桥亭,坐于栏板,向围随的众清客等说道:“诸公以何题此?”

    须知,只这一句,就是为了引出这通部书的一个主题、眼目。

    众人所对答的,是引据宋贤欧阳修的名篇《醉翁亭记》,提出名之为“翼然亭”。贾政不赞同,指出此乃水亭,命名焉可离水而徒作外表形容(旧套滥词)?自己倒也顺着原引的欧记,想出了一个“泻”字,又有一清客足成了“泻玉”二字的新名来了!

    诸君,你怎样领略的笔致之妙?亟须“抓”住这一关键段落,细细玩味——这“泻玉”,比方才那“翼然”(只形容建筑的“飞檐”)真是不知要高明多少倍!而这佳名,纵使说不上锦心绣口,但出自素乏才思、不擅词章的“政老”之启示,那意味之长,斤两之重,就是断非等闲之比了!

    可是,在贾政展才,众人附和的情势之下,独独宝玉却提出了尖锐的批评意见。

    宝玉说:第一,欧公当日用了一句“泻于两峰之间”的“泻”字很妥当;今在此套用则欠佳。第二,此园乃省亲别墅,题咏宜合“应制”的文格,如用了“泻”字,那太粗陋不雅了。

    他总括一句说:“求再拟较此蕴藉含蓄者。”

    务请注意:宝玉并没说反对“泻玉”的构思——即内涵意义,只是评论了它措词的文化层次不对,造成了意境上的很大缺陷。

    到此,贾政方说:诸公听此议论若何?既说都不行,那听听你之所拟吧。

    这样,文心笔致,层层推进,这才“逼”到了主题,让宝玉的命名从容地(实是惊人地)展示于我们面前。

    宝玉说:与其有用“泻玉”的,何如换成“沁芳”二字,岂不新雅?!

    那位严父,从不肯假以颜色的,听了此言,也再难抑制内心的惊喜赞赏——但外表则只能是“拈须点头不语”!很多今时读者对此并不“敏感”,视为常语,无甚奇处;而当年那些清客却都窥透政老的“不语”即是大赞的“最高表现”,于是“都忙迎合,赞宝玉才情不凡”。

    你看,“沁芳”二字,是这样“推出”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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