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战略方针和作战指挥的基本原则[1]
(一九三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甲战略方针
在日本帝国主义变中国为殖民地的形势之下,在中国红军及其他革命武装力量的现状之下,党的军事策略即战略方针应有如下各项:
(一)在以坚决的民族战争反抗日本帝国主义进攻中国总任务之下,首先须在一切政治的军事的号召上与实际行动上,确定“把国内战争同民族战争结合起来”的方针。这即是“抗日联军”,“红军是中国人民抗日的先锋队”,“一切不愿当亡国奴的士兵及军队同红军联合起来打日本去”,“全国同胞武装起来反对日本帝国主义进攻中国”,“工农商学兵联合起来武装保卫中国”,“打倒帮助日本帝国主义打中国人的汉奸卖国贼”,“打倒帮助日本灭中国的卖国头子——蒋介石”,“打倒侵入抗日根据地的汉奸卖国贼”,“反对汉奸卖国贼扰乱抗日后方”,“巩固抗日后方”,“扩大抗日根据地”,“红军白军联合起来打倒日本帝国主义”,“没收汉奸卖国贼的财产做抗日军经费”,“没收日本帝国主义在中国的财产做抗日军的经费”,“有钱出钱,有力出力,有枪出枪,有知识出知识,打倒日本帝国主义”,“为打倒日本帝国主义战到最后一滴血”,“民族革命战争万岁”等等的口号及行动。
(二)正确地估计敌我力量,党在一九三六年军事部署方面的总方针,应该是“准备直接对日作战的力量”。因此,一九三六年主力红军作战的主要目标还应该是汉奸卖国贼的军队,但在日本占领区域及自治区[2],应尽量组织、扩大及联合一切的抗日武装力量——抗日义勇军、抗日游击队等,同日本军队进行直接的有力的游击战争。同时还应估计到,在一九三六年下半年,第一方面军有可能和有必要同日本军队发生部分的战斗(晋绥察[3]方面)。
(三)猛烈扩大红军,一九三六年全国主力红军应有二十万人,第一方面军应有五万。
(四)为坚决而有力地执行(一)(二)(三)项所述之方针(把国内战争同民族战争结合起来,准备对日作战力量,扩大红军),第一方面军行动部署之基础,应确定地放在“打通苏联”与“巩固扩大现有苏区”这两个任务之上,并把“打通苏联”作为中心任务,拿“巩固扩大现有苏区”同它密切地联系起来,具体步骤即把红军行动与苏区发展的主要方向放到东边的山西和北边的绥远等省去。
(五)第一方面军以外之红军(二、六军团,四方面军),对于南京卖国贼军队之削弱与牵制,有极大的战略上的作用,其行动应适当地指导之。
(六)游击战争对于战胜日本帝国主义及汉奸卖国贼的任务,有很大的战略上的作用。其指导原则应如下:
1.一切游击队以民族战争的面目出现(日本占领区、自治区及其附近省份称中华抗日义勇军。其他地区——华中、华南,称中华抗日游击队,在这些地方——华中、华南游击队壮大起来时,称中华抗日人民革命军)。土地革命在民族战争的口号与策略之下执行。
2.在一切省份发展游击战争,而着重于主要的省份(河北,山西,热[4]察绥,东三省,山东,河南,江苏,浙江,福建,陕甘)。在大江南北原有苏区变为游击区域的地方,使之从恢复形势迅速地提高到发展形势。
3.地方党对于游击战争,在白区是唯一的指导者,在苏区是主要指导者。
4.大量地吸引卷入反日浪潮中的白军士兵与青年学生到游击战争中去。
5.游击队应有根据地,但反对保守主义(这容易给游击队以损害)。
6.游击队同当地革命民众密切地结合起来。
7.提高游击战术。
8.使游击队变为正规的革命军。
9.游击队是苏区的创造者。
10.使游击战争增加计划性。
(七)使白军士兵革命运动在民族战争旗帜之下,同抗日红军抗日游击队结合起来,注意如下的指导原则:
1.没有士兵的援助(中国的,还有日本的),民族战争的彻底胜利是不可能的。
2.士兵的援助是可能的(亡国奴境遇,饥寒交迫,不得休息)。
3.把运动放到广泛的群众基础上去,从关门主义解放出来,公开运动同秘密工作相结合。
(八)把蒙回两族(首先蒙古)反日反中国统治者的斗争提到武装斗争的程度,并把他们的斗争同我们的斗争直接结合起来。
(九)执行“抗日联军”的策略,把敌人营垒中间的矛盾与破裂组织到民族战线上去,把我们营垒同“第三营垒”结合起来,成为统一的民族营垒。
(十)把苏联红军同中国红军在反对共同敌人日本帝国主义的基础之上结合起来,首先是技术条件的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