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孔子的哲学思想》[1]一文给张闻天[2]的信

类别:文学名著 作者: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 本章:关于《孔子的哲学思想》[1]一文给张闻天[2]的信

    关于《孔子的哲学思想》[1]一文给张闻天[2]的信

    (一九三九年二月二十日、二十二日)

    一

    伯达[3]同志的《孔子哲学》我曾经看过一次(没有细看),觉得是好的,今因你的嘱咐再看一遍,仍觉大体上是好的,惟有几点可商榷之处开在下面,请加斟酌,并与伯达同志商量一番。我对孔子的东西毫无研究,下列意见是从伯达文章望文生义地说出来的,不敢自信为正确的意见。

    (一)“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4],作为哲学的整个纲领来说是观念论,伯达的指出是对的;但如果作为哲学的部分,即作为实践论来说则是对的,这和“没有正确理论就没有正确实践”的意思差不多。如果孔子在“名不正”上面加了一句:“实不明则名不正”,而孔子又是真正承认实为根本的话,那孔子就不是观念论了,然而事实上不是如此,所以孔子的体系是观念论;但作为片面真理则是对的,一切观念论都有其片面真理,孔子也是一样。此点似宜在文中指出,以免读者误认“名不正言不顺”而“事”也可“成”。“正名”的工作,不但孔子,我们也在做,孔子是正封建秩序之名,我们是正革命秩序之名,孔子是名为主,我们则是实为主,分别就在这里。又观念论哲学有一个长处,就是强调主观能动性,孔子正是这样,所以能引起人的注意与拥护。机械唯物论不能克服观念论,重要原因之一就在于它忽视主观能动性。我们对孔子的这方面的长处应该说到。

    (二)“家庭中父与子的关系,反映了社会中君与臣的关系”,不如倒过来说:“社会中(说国家中似较妥当)君与臣的关系,反映了家庭中父与子的关系”。事实上奴隶社会与封建社会的国家发生以前,家庭是先发生的,原始共产社会末期氏族社会中的家长制,是后来国家形成的先驱,所以是“移孝作忠”而不是移忠作孝。一切国家(政治)都是经济之集中的表现,而在封建国家里家庭则正是当时小生产经济之基本单元,如伯达所说的“基本细胞”,封建国家为了适应它们的集中(封建主义的集中)而出现。

    (三)中庸问题

    伯达的解释是对的,但是不足的。“过犹不及”是两条战线斗争的方法,是重要思想方法之一。一切哲学,一切思想,一切日常生活,都要作两条战线斗争,去肯定事物与概念的相对安定的质。“一定的质含有一定的量”是对的,不如说“一定的质被包含于一定的量之中”,但重要的是从事物的量上去找出并确定那一定的质,为之设立界限,使之区别于其他异质,作两条战线斗争的目的在此。文中最好引《中庸》上面“舜其大知也与,舜好问而好察迩言……执其两端用其中于民”[5],及“回之为人也,择乎中庸得一善则拳拳服膺而弗失之”[6],更加明确地解释了中庸的意义。朱熹[7]在“舜其大知”一节注道:“两端谓众论不同之极致,盖凡物皆有两端,如大小厚薄之类。于善之中又执其两端而度量以取中,然后用之,则其择之审而行之至矣。然非在我之权度精切不差,何以与此?此知之所以无过不及而道之所以行也”[8]。这个注解大体是对的,但“两端”不应单训为“众论不同之极致”,而应说明即是指的“过”与“不及”。“过”的即是“左”的东西,“不及”的即是右的东西。依照现在我们的观点说来,过与不及乃指一定事物在时间与空间中运动,当其发展到一定状态时,应从量的关系上找出与确定其一定的质,这就是“中”或“中庸”,或“时中”。说这个事物已经不是这种状态而进到别种状态了,这就是别一种质,就是“过”或“左”倾了。说这个事物还停止在原来状态并无发展,这是老的事物,是概念停滞,是守旧顽固,是右倾,是“不及”。孔子的中庸观念没有这种发展的思想,乃是排斥异端树立己说的意思为多,然而是从量上去找出与确定质而反对“左”右倾则是无疑的。这个思想的确如伯达所说是孔子的一大发现,一大功绩,是哲学的重要范畴,值得很好地解释一番。

    (四)说孔子“患得患失”时不必引孔子做鲁国宰相“有喜色”一例,因为不能指出当做了官的时候除了“有喜色”之外应取什么更正当的态度,问题在于那个官应不应做,不在有无喜色。

    (五)关于孔子的道德论,应给以唯物论的观察,加以更多的批判,以便与国民党的道德观(国民党在这方面最喜引孔子)有原则的区别。例如“知仁勇”,孔子的知(理论)既是不根于客观事实的,是独断的,观念论的,则其见之仁勇(实践),也必是仁于统治者一阶级而不仁于大众的;勇于压迫人民,勇于守卫封建制度,而不勇于为人民服务的。知仁勇被称为“三达德”,是历来的糊涂观念,知是理论,是思想,是计划,方案,政策,仁勇是拿理论、政策等见之实践时候应取的一二种态度,仁像现在说的“亲爱团结”,勇像现在说的“克服困难”了(现在我们说的亲爱团结,克服困难,都是唯物论的,而孔子的知仁勇则一概是主观的),但还有别的更重要的态度如像“忠实”,如果做事不忠实,那“知”只是言而不信,仁只是假仁,勇只是白勇。还有仁义对举,“义者事之宜”[9],可说是“知”的范畴内事,而“仁”不过是实践时的态度之一,却放在“义”之上,成为观念论的昏乱思想。“仁”这个东西在孔子以后几千年来,为观念论的昏乱思想家所利用,闹得一塌糊涂,真是害人不浅。我觉孔子的这类道德范畴,应给以历史的唯物论的批判,将其放在恰当的位置。伯达同志有了一些批判,但还觉得不大严肃。

    (六)没有明白指出孔子在认识论上与社会论上的基本的形而上学之外,有它的辩证法的许多因素,例如孔子对名与事,文与质,言与行等等关系的说明。

    (七)此外,文没有一个总的概念,使初学看了觉得缺乏系统性,如能在文前或文尾对于孔子哲学加以概括的说明,指出其根本性质则更好。我看过的伯达的几篇文章,似乎都有此缺点。

    以上几点并未深想,只是随说一顿而已。

    毛泽东

    二月二十日夜

    二

    伯达同志的文章再看了,改处都好。但尚有下列意见,请转达伯达同志考虑。

    (一)说孔子教育普及化的功绩时引了郭沫若的话,说孔子的功绩仅在教育普及一点,他则毫无,这不合事实,也与本文冲突,我觉可以不引。

    (二)在最末一段前我加了一句,似更醒目。

    (三)伯达此文及老墨哲学诸文[10]引了章,梁,胡,冯[11]诸人许多话,我不反对引他们的话,但应在适当地方有一批判的申明,说明他们在中国学术上有其功绩,但他们的思想和我们是有基本上区别的,梁基本上是观念论与形而上学,胡是庸俗唯物论与相对主义,也是形而上学,章,冯……(章,冯二家我无研究),等等。若无这一简单的申明,则有使读者根本相信他们的危险。老子等两篇已发表,可在孔子篇的末尾来一申明(此申明低二格写),说明此篇,前二篇,及尔后发表诸文,凡引他们的话,都是引他们在这些问题上说得对的,或大体上说得对的东西,对于他们整个思想系统上的错误的批判则属另一问题,须在另一时间去做。

    是否有当,请兄及陈同志斟酌。

    敬礼!

    毛泽东

    二月二十二日夜

    根据人民出版社一九八三年出版的《毛泽东书信选集》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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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释

    [1]《孔子的哲学思想》一文,毛泽东在信中将它称为《孔子哲学》,是陈伯达写的,一九三九年发表在延安《解放》第六十九期。

    [2]张闻天,当时任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宣传部部长。毛泽东写给张闻天的这两封信的手稿,抬头现已缺损。

    [3]伯达,即陈伯达,当时在中共中央宣传部工作。

    [4]见《论语·子路》。

    [5]参见《中庸》。原文为:“子曰:‘舜其大知也与,舜好问而好察迩言,隐恶而扬善,执其两端,用其中于民,其斯以为舜乎。’”

    [6]参见《中庸》。原文为:“子曰:‘回之为人也,择乎中庸,得一善,则拳拳服膺,而弗失之矣。’”

    [7]朱熹(一一三○——一二○○),徽州婺源(今属江西省)人。南宋哲学家,编注有《四书集注》等书。

    [8]见《四书集注·中庸》朱熹注。

    [9]参见朱熹《四书集注·孟子·梁惠王章句上》。原文为:“仁者心之德爱之理。义者心之制事之宜也。”

    [10]指陈伯达写的《老子的哲学思想》和《墨子哲学思想》。《老子的哲学思想》一九三九年发表在延安《解放》第六十三、第六十四期合刊。《墨子哲学思想》一九三九年、一九四○年陆续发表在延安《解放》第八十二、第一○二和第一○四期。

    [11]章,指章炳麟(一八六九——一九三六),浙江余杭人。梁,指梁启超(一八七三——一九二九),广东新会人。胡,指胡适。冯,指冯友兰(一八九五——一九九○),河南唐河人。他们是近现代中国思想史上有重大影响的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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