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山西盐商与政治的较量

类别:文学名著 作者:王俞现 本章:第三章 山西盐商与政治的较量

    叶淇变法,并没有改变山西盐商累积的势头,山西盐商作为国内盐商老大的地位并没有发生变化。从明朝中期开始,山西经商之风渐已形成,经营各种商品的巨商大贾相继涌现,这时山西平阳、泽潞有“豪商大贾甲天下,非数十万不称富”之说。

    山西盐商家族所率先达到的权势,在盐商敢于参奏户部尚书以及户部尚书辞职等事件中表露无遗。尤其是因开市所引发的政治大地震,更是显露出了明朝盐商特权家族的势力之大。

    户部尚书的辞职

    1518年,一场发生在商官之间的较量,显示出了山西盐商作为“帮”的分量。

    这场较量发生在吕铃等山西盐商和户部尚书叶玠之间。如果说开中制和折色制是政府盐业运输、销售商业化的表现,那么吕铃等盐商就是试图在盐业生产民营化上打开一个缺口。他们的要求是盐业生产领域国退民进的体现。目前中国的盐业生产、销售均由国家专营,从这个层面来说,明朝盐业的民营化远比今天走得远。

    叶淇变法的着眼点是增加政府财政收入,所以他并没有考虑到、事实上也没有解决政府拖欠商人的盐引问题。尽管1489年明朝出台了允许食盐生产者私自卖盐给商人,但由此加剧的私盐泛滥,让这一问题的解决更为复杂化。弘治年间,河东盐年办盐课额才42万引,到了1509年,拖欠往年的正额盐就达46万多引。

    官办下的盐业生产效率低下问题也凸显了出来。嘉靖以来,政府一直努力采取增加引目、提高引斤等措施以增加官盐销量,以期提高盐税收入。可是由于人口相对固定,食盐市场有限,加之官盐税负重,成本高,使得价廉质优的私盐在市场竞争中胜过了价昂质次的官盐,政府的种种努力归于失败。在大部分的时间里,官盐在远离产盐地的省份供应不足,大量积压在盐场。最直接的后果就是国家失去了盐课收入而私盐泛滥。在16世纪20年代、60年代和1600年左右发生了三次严重的盐务危机。

    当时,灶户是国家盐业的生产者,以服徭役的形式由国家招募。他们所生产的盐要全部上缴官仓。政府对他们规定的盐业生产量叫正额盐,正额盐之外所产的盐叫余盐。基于对灶户的鼓励,生产出的余盐可获得高于正额盐一倍的工本费,但问题是,朝廷并无力向灶户支付余盐的工本费。另一方面,明朝的官盐产量也在增加。河东盐由宋朝的年生产最高8000多斤,上升到了1604年的2.8万多斤,行销区域也在扩大。

    在这种情况下,1518年商人吕铃等人上奏说,在河东盐池的东场、西场和中场盐池中,仅中场盐池一区的生产量,就已经足够作为正额盐缴纳,其他盐池的生产量都被闲弃。他们恳请每一盐引定价一钱二分,“召商中纳,令其自雇夫役捞办关支,庶官民两便”。

    对于商人的这一恳请,户部尚书石玠不仅不采纳,还认为这是奸商玩法,所以欲治其罪,但因吕铃等有豪贵支持,石玠最终作罢。石玠是今河北省藁城人,与父亲、弟弟三人同为进士,父亲曾担任山东按察使。因敢于直言,石玠名列明代三大名宦之一。

    这是一次没有明确胜负的官商较量。之后,对于是否允许商人自备工本雇人参加盐池生产,官方没有明确表态,但在正德、嘉庆后的隆庆年间(1566~1572),河东巡盐御史郜永春曾说过,盐丁把盐业生产视为官事,贫民则把它视为家事,由此而产生的卖力程度也迥异:盐丁出的力“十不得一二”,贫民则“一可以当十百”。

    来自民间的商业实践,最终还是得到了官方的默认。明初废除中书省后,以六部分理天下庶务。六部之中,吏部的职位最尊,户部的权势最重。即便如此,该事件中石玠不得不罢手的结局似乎可以说明,这时的晋商势力已经不容小觑,并有了一定的政治靠山。

    这期间,大同镇积欠山西商人周全等粮草价银10万余两。因长期讨要不给,周全等人屡奏户部催要,最后户部用拨付盐引及其他款项的办法予以融通补偿。另一个山西商人郭弼到河东盐场取盐却无盐可支,后奏准其改支淮盐22万引,折银四五万两。《明史食货志校注》甚至还有记载,秦金,1527年官至户部尚书,因反对商人逯俊等奏要30万两淮盐引,遭到权贵打击,被迫辞职,这是山西盐商势力的预演。

    除在政治上逐渐渗透努力外,山西盐商也在积极应对徽商逐渐兴起的努力。叶淇变法之初,山陕富民也应时而变,纷纷内徙淮浙,以与徽商“分庭抗礼”。仅在扬州经营盐业的山西太原府代州籍商人,就有阎瑶楚、杨继美、冯天棣等人。阎瑶楚的祖父和父亲先是纳粮报中于北方边镇,换取盐引,以太原望族的身份在两淮从事盐业贸易。到明中叶开中制由纳粮改为纳银后,他由边商转为内商,“举家迁居扬州”,清初时,阎家还出了个大学者阎若璩。

    盐是古代的战略物资,在国家财税体系中占据着非常关键的地位。淮浙盐场,又在国内盐业市场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作为全国最大的盐场,仅仅两淮盐场的额征盐课就占据了全国盐课总量的一半以上。可以说,淮浙盐区的税收收入牵动着明清政府的神经。

    当时淮、扬一带,山陕商民的势力很大。在1558年前后沿海倭寇侵扰之时,世居扬州的山陕盐商家属曾选送500名骁勇善射的精壮子弟组成商兵,驰骋于抗倭疆场,可见晋人之多。这种商兵组织,比20世纪初国内商团组织的出现早了将近350年。

    从开中制到折色制,山西商人为改善生存和生活条件表现出了他们所拥有的闯劲、开拓意识、不懈追求的执著感、对商业机会判断的敏感性和对资本积淀的追求。当这些积累所形成的势能以政商结合的方式体现在盐业组织中时,晋商捷足先登的先天优势被发挥到了极致。

    嘉靖时内阁大学士严嵩的儿子严世蕃曾这样说,“天下富家,积资满五十万以上,方居首等”,而在其列入“首等”的全国17家富商中,晋商占三家,徽商占两家。

    盐商豪势与政治斗争

    明代山西商人靠贩粮贩盐发家致富,散见于各类史籍。蒲州范世逵、洪洞李映林、临猗阎天杰、大同薛氏和李氏等,都是这一时期的代表,但最为闻名者,当数蒲州的官商家族张四维家族和王崇古家族。

    王崇古,今山西运城永济县人;张四维,今山西运城芮县人。在明时,两地均属平阳府的蒲州。前者时任宣大总督,后者为吏部侍郎。两家都有盐商背景:王崇古之父王瑶、伯父王现、长兄王崇义、从弟王崇勋、舅父沈廷珍、姐夫沈江等都是商人;张四维的父亲张允龄、叔父张遐龄、弟张四教、岳父王恩等也都是晋商。

    张家是元朝时避乱永济的张思诚的后代。到张允龄一辈时,始远游从商,西到兰州,贩货张掖、酒泉,数年后又南至淮、泗,往来楚、蜀之间。虽然身在商界,但张允龄视财利甚轻,笃信重义,南北所至,为众商所敬服。在遇到事情时,他往往判断正确无误,人们甚至怀疑他有异术。虽然说张允龄足迹半天下,但也是拮据20年。他的弟弟张遐龄也到过吴越、广州、南昌等地,但资本耗尽,穷困而归,并不成功。

    王家的第一代商人是王现、王瑶兄弟,“生财而有道,行货而敦义”,是时人对这对兄弟的评价。他们的父亲官至管教育的邓州学正,但没有什么实权。叔叔王珂也曾中进士,任中书舍人,但早逝。经商的王氏兄弟俩一生奔波在外,辛苦劳顿自不用说。哥哥王现为士不成,然后就外出经商,到过洮陇、张掖、敦煌及巴蜀、吴越等地,最后客死郑家口。弟弟王瑶,也辗转多地,西到陕西、张掖、酒泉,东到淮浙和苏(州)湖(州)之间。

    王瑶的三子就是王崇古,他于嘉靖二十年(1541年)中进士,历任刑部主事、陕西按察、河南布政史、右副都御史、兵部右侍郎、宣大部督。

    在明朝,盐业是反腐败的重点领域。明政府禁止4种高官及其家人、奴仆从事盐商业务,这4种高官分别是监察官员,权势之家,公、侯、伯及四品以上文武百官,但在宣德、正统年间,这项禁令成为一纸空文。

    成化年间,原来在禁止之列的达官显贵居然直接奏请皇帝取得巨额盐引,然后转卖给商人以获暴利。到弘治年间,盐业已被这些官员垄断,商人要想获得盐引,必须依靠官家。

    1571年4月,河东巡盐御史郜永春发起了对王崇古和张四维的弹劾。他说,盐法之坏,在大商专利,势要横行,并称王的弟弟和张的父亲是大商,言下之意,王张家族为势要,请皇帝“治罪崇古,而罢四维”。

    郜永春弹劾的要害之处在于,王张两家是姻亲,张四维之母是王崇古的二姐。也就是说,王崇古是张四维的舅舅,王崇古的大姐嫁给了乔居蒲州的盐商沈廷珍的长子沈江。张四维的三个弟媳妇分别来自当时的山西巨商王氏、李氏和范氏家族。张四维的一个儿媳妇是兵部尚书杨溥的孙女,张四维的女儿嫁给了内阁大臣马自强之子马淳,马自强之弟马自修则是著名的陕商。

    在经济学家梁小民教授看来,张、王两家第二代经商能够远远超过第一代的根本原因,就在于政商合一。姻亲关系将两个家族豪势上升到前所未有的程度。这是一个特权政商家族,其日后对历史产生的影响,在中国商帮史上,可谓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从时间上看,在郜永春弹劾王张两人的前一个月,即1571年3月,一场持续了三年、对蒙古是战是和、是否对蒙古开放马市的争论,刚以议和派占据上风而告终。

    这场争论源于蒙古首领俺答的养孙把那汉吉投降。他自聘了兔扯金的女儿做未来的妻子,但俺答却将其所聘之女许配给了其他人,把那汉吉一气之下,于隆庆四年(1570年)9月到大同镇败胡堡,投降明军。

    把那汉吉的归附是接受还是拒绝,直接事关明政府与蒙古族中最强大的鞑靼部落的关系。此时俺答已调兵向明朝索要把那汉吉,明蒙关系处于千钧一发之际。在过去的近30年间(1542~1570),蒙古族鞑靼部首领俺答多次提出通贡互市要求,但遭到明政府的拒绝,明政府甚至斩杀蒙古来使,传首九边(将蒙古来使的首级给九边将士看),明蒙关系紧张到鞑靼部频年入犯,明朝北部边境“华夷交困,兵连祸结”。

    这时大同的最高军事首领就是宣大总督王崇古。军人出身但有商人家庭背景的王崇古认为,“此奇货也”!他深知此事可以游刃有余之处,就与时任大同巡抚方逢时联名上疏,提出把那汉吉归附事件的上、中、下三策,并把封赏把那汉吉作为上策。

    当时的御史饶仁侃、武尚贤、叶梦熊,礼部尚书兼文渊阁大学士赵贞吉等坚决反对接受把那汉吉归附,主张对蒙古采取强硬军事手段。王崇古、张四维、张居正(湖北人)等则主张议和开马市,两派观点针锋相对,以至于兵部尚书郭乾不知所措。

    最终,隆庆皇帝采纳了议和派的建议。俺答原以为养孙自投罗网,必死无疑,后听到把那汉吉不但没死,反而封了官,于是将明朝叛臣送还明朝,换回养孙,并上书愿世代服从明政府。王崇古再次上奏朝廷,希望加封俺答爵位,将其作为属国,与俺答订盟通贡,开放马市。

    隆庆皇帝从其议,与蒙古议和,封俺答为顺义王,其幕下皆授衔,是为“隆庆议和”。议和内容还包括,允许与蒙古通商贸易,每年一次在大同、宣府、山西(偏关)三镇的长城以外开设马市,蒙古族用马匹换取其需要的布帛、菽粟、皮货、服装、针、线等物品和杂货。

    明政府以每年付出马价银10万两和抚赏鞑靼部银22000两的代价,获得该部每年上贡500匹马和在马市交易14500匹的承诺。此后,俺答汗四代世袭封贡至明末。

    在主和派看来,双方的敌对状态是因为明政府的闭关政策。如果双方能够各取所需,边区安宁足以维持。主战派更多是从雪耻报国的角度来看待与蒙古的关系,而主和派则更多是从顺应经济发展的趋势出发。

    王崇古是议和的主要推动者,《明史》记载,“贡币之议崇古独成之”。王崇古的外甥、吏部尚书张四维也是议和的积极推动者。为了实现议和及开马市,张四维曾设法联络内阁大臣高拱。《明史》载:“俺答封贡议起,朝右持不决。四维为交关于拱,款事遂成。”

    时任内阁大学士的张居正也是议和派的主要人物。当年司马相如曾为西南夷事奏请汉武帝,在《史记·司马相如列传》中,有句话意味深长:“盖世必有非常之人,然后有非常之事;有非常之事,然后有非常之功。非常者,固常人之所异也。”就隆庆议和之事,张居正曾借用这番话,用知己的口吻给王崇古写信说:“此所谓非常之事,非公孰能了之!”

    虽然郜永春弹劾王崇古、张四维之事不直接涉及隆庆议和问题,但从弹劾时间来看,显然是对议和派的不满。两派的分歧可谓牵一发而动全身,斗争错综复杂,随后引发了明朝历史上一场大的政治地震:兵部尚书郭乾辞职,次年五月,内阁大学士首辅李春芳辞职,高拱、张居正先后出任内阁首辅,与张家有姻戚关系的杨博出任吏部尚书,反对议和的户部尚书张守直辞职,由山西籍官僚王国光就任户部尚书。

    高(拱)张(居正)内阁继承了王张家族的执政理念,他们对内励精图治,整顿政府机构,督促公务,考核官吏,在与俺答议和通贡的同时,对外切实加强边地防务,不仅调用抗倭名将戚继光镇守蓟州镇,还重用各镇督抚总兵王崇古、方逢时、刘汉、马芳等著名将领,切实加强了沿长城各镇的防御。

    王崇古、张四维等在议和、开市问题上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背后影响和推动这一政策的,其实是以晋商为代表的商人。在山西,靠盐业起家的很多商人,其中包括号称天下首富的平阳(今临汾市)亢氏、代州的冯忠等,都是依靠官府势力而成为晋商第一代富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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