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节

类别:文学名著 作者:高阳 本章:第三十四节

    内务府大臣全堂被申饬的上谕,到第二天才由内阁明发,不经军机而用“醇亲王面奉懿旨”的字样开端,提到内务府请“指款借拨”一节,准由海军衙门存款内,借银四十万两,分作五年归还。

    原来如此!翁同龢恍然大悟,同时心头一块石头落地。他一直在担心,内务府为修园子垫借的款子,如果奉旨由户部筹拨,便是绝大的难题,不遵则抗旨,遵旨则有惭清议,而且愧对阎敬铭。如今指明由海军衙门借拨,兴此一例,户部将可以不再为难。当然,修园的工款,大部分还是得由户部来筹,只不过所筹者,是筹足定额的海防经费而已!

    这是一套自欺欺人的障眼法,在翁同龢固然可以装糊涂、逃责任,但却不能为清流所容。新近由江苏学政卸任回京的兵部左侍郎黄体芳,觉得忍无可忍,决定上奏纠劾。

    所纠所劾的是谁?当然不会是慈禧太后,也不宜参醇王。黄体芳跟他的儿子黄绍箕细细商量,决定拿李鸿章作个题目。

    拟好奏折,尚未呈递,来了个不速之客,是黄绍箕的同年杨崇伊,他们光绪六年一起点的翰林,此时都在当编修,杨崇伊也是翁同龢的小同乡。江苏籍的翰林大都看不起李鸿章,而李鸿章也常骂“吴儿无良”。唯独杨崇伊是例外,一向跟北洋衙门走得很近。

    因此,黄绍箕见他来访,便存戒心,闲谈了好一会,杨崇伊忍不住探问:“听说老伯这几日将有封奏?”

    “‘背人焚谏草’,父子也不例外。”黄绍箕答道,“家父有所建言,向来不让我与闻的。”

    这话就显得不够朋友了!杨崇伊心里在想:谁不知道“翰林四谏”之一的黄体芳,谏草大都出于爱子之手?只是心中不满,口头却无法指责,只好暗中规劝:“今天腊月十四了,急景凋年,何必还淘闲气?害得一个年都过不痛快!”

    黄绍箕微笑不答,打定主意不让他有往深处探究的机会,杨崇伊话不投机,也就只好败兴而归。

    黄绍箕自然将杨崇伊的话,告诉了他父亲,黄体芳笑笑说道:“反正这个年总归有人不痛快,不是我,就是合肥。或者两个人都不痛快。”

    当天递了折子,第二天一早“黄匣子”送到慈禧太后寝宫里,让她一起身就不痛快。

    召见军机的时候,首先就谈黄体芳的奏折。由于折子发下去时,并无指示,军机大臣都不明她的意向所在,所以不敢胡乱回答,都沉默着要先听了她的话,再作道理。

    “黄体芳跟曾纪泽,是不是有交情啊?”

    这样问话,用意不难明白。黄体芳的奏折中建议:开去李鸿章会办海军的差使,责成曾纪泽专司其事。慈禧太后是想明白,黄体芳到底是帮曾纪泽说话,还是跟李鸿章过不去。

    庆王奕劻无从置答,回身低声:“星叔,你回奏吧!”

    署理兵部尚书许庚身,随即高声说道:“回皇太后的话,曾纪泽与黄体芳,并无渊源,不见得有什么交情。”

    “照这样说,完全是看不得李鸿章!”慈禧太后说,“我看也是!黄体芳的话好刻保李鸿章这几年也办了不少事,真正有目共睹。说他光是会用钱,‘百弊丛生,毫无成效’,这不是瞪着眼说瞎话吗?”

    “是!”庆王附和着说,“黄体芳的话,说得太过分了!”

    “黄体芳是侍郎,也算朝廷的大臣,又不是梁鼎芬这些新进的翰林可比。他上这个折子,我实在不懂他是什么意思?”

    慈禧太后问道:“你们看怎么办?”

    听这一说,她的意思完全清楚了,把黄体芳跟因为参李鸿章而丢官的梁鼎芬相提并论,可以想见她的恼怒。庆王便即答道:“应该交部严议!”

    “对了!交部严议。”慈禧太后说道:“大办海军,让李鸿章会办,是大家多少日子商量才定规下来的。难道就都不及黄体芳一个人的见识?何况大臣进退,权柄操在朝廷,他凭什么说这个不该用,那个该用?你们拟一个批来我看。”

    当时许庚身执笔,拟了一个交来,呈上御案,慈禧太后亲自用朱笔誊在折尾上,发交吏部。批的是:“侍郎黄体芳奏,大臣会办海军,恐多贻误,请电谕使臣,遄归练师一折。本年创立海军,事关重大,特派醇亲王奕譞,总理一切事宜。李鸿章卓著战功,阅历已深,谕令会同办理,又恐操练巡阅诸事,李鸿章一人未能兼顾,遴派曾纪泽帮办。所有一切机宜,均由海军衙门随时奏闻,请旨办理。朝廷于此事审思熟虑,业经全局通筹;况黜陟大权,操之自上,岂臣下所能意为进退?海军开办伊始,该侍郎辄请开去李鸿章会办差使,并谕曾纪泽遄归练师,妄议更张,迹近乱政。黄体芳着交部议处!”

    其时吏部尚书崇绮因病请假,由礼部尚书乌拉喜崇阿署理,他是个谨饬平庸、没有主张的人,另一位尚书徐桐,听见“洋”字就会变色,平生最恨“洋务”,对李鸿章自然没有好感,因而也就同情黄体芳。至于被黜复用,刚由署理吏部左侍郎补实为吏部右待郎的李鸿藻,是昔日的清流领袖,对黄体芳更要回护。所以避重就轻地引用了一条来处分。这条定例是:“官员妄行条奏者,降一级调用,公罪。”公罪是公事上有所不当,与个人品格有亏而获咎的私罪不同,公罪照例准许抵销,换句话说,只要得过“加级”的奖励,就不必降级。

    象黄体芳这种当到侍郎的大员,总有好几次加级的纪录,因此这样的处分,对他来说,实在丝毫无损。

    徐桐与李鸿藻如此主张,其余的堂官觉得不甚妥当,“妄议更张,迹近乱政”与“妄行条奏”的过失,并不相同。然而因为上谕中最后一句是“交部议处”,不是“交部严加议处”,又因为黄体芳本人是兵部堂官,建议改派曾纪泽专司筹练海军,亦可说是分内应尽的言责,似乎谈不到“乱政”。这样一转念间,也就默然同意了。

    复奏一上,慈禧太后大为不满。认为“所议过轻”,朱笔亲批:“黄体芳着降二级调用。”而“吏部堂官传旨严行申饬”。包括告假的崇绮在内,这个年便都过得不甚痛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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