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类别:文学名著 作者:劳伦斯·山德斯 本章:第三节

    马琳与寇海洛住在东四十九街高地。房子与马琳同一个型:很吵、很俗、很亮。五个人跟在卓依身后挤进电梯。她缩在角落里打量这些人。他们手拉手,纵声说笑。卓依猜他们都是赴宴的客人。一点不错。

    七楼双拼式的房门开了。屋子里的声响直传到大厅。一名著制服的女佣接下来客的衣帽,挂在进门一个临时的衣架上,再递给每人一块号码牌。这是马琳的一惯作风。

    宴会有吃有喝。两名酒保在吧台后面忙着,侍者们托着开胃小吃和加州香槟来来去去。马琳陷在人群当中,反倒由她的丈夫在门口迎客。

    他是个大块头,毛发浓密,一脸络腮胡。卓依知道他从事纺织业。马琳叫它做“破布头的行业”。他有一种淡泊的傲气,发现自己娶了这么个聒噪任性的女人,还颇能自我调侃。

    卓依满喜欢他,亲了亲他的面颊。她觉得他很稳健,有安全感,他请她走近酒吧,替她点了一份白酒。

    “你还记得我啊,海洛。”

    “当然记得,”他笑道。“马琳那批朋友里,我独喜欢你。希望你常来看看她,也许能教她静下心来。”

    “没有人能教寇马琳静下心来。”

    “这倒是实话,”他开心的说。“她真有一套,对不对?你说对不对?”

    他走开去招呼其他的宾客。卓依背靠吧台,四下望着。这是典型的疯马琳式宴会。吵吵闹闹,烟雾腾腾。不知道摆在哪里的立体声音响尽大声的吼着。人人都尖声叫嚷。她一笑再笑。根本没有一个人跟她说话。

    她从来没看见过这么多漂亮的男人。有的穿著高雅的三件头西装,袖扣和腕表金光闪闪。有的一派放荡不羁的德行,衬衫领口敝得乱低,毛茸茸的胸口晃着一枚大奖牌。有些,应该说不算少的一些,她认准了是在搞同性恋。这都无关紧要。他们确是好看,真是漂亮。

    雪白晶亮的牙齿。邪味十足的眼睛。留了胡子的,刮了胡子的。擦了头油的,没擦头油的。一双双的手在摇在挥:手指细细长长。湿湿的嘴都在动。摇着肩摆着臀。一条条的牛仔裤,贴紧得几乎纤毫毕露。

    自然而然的令她联想到牛仔裤里的毛腿,光滑的屁股。强劲的肌肉。最主要的,是他们的力量。生理上的力量。也是一切力的根源。

    那里就是她被老古吓着的地方。老古不是个强健的汉子,可是,新婚夜他首次逮住她时,她吓得大叫。那股蛮力!惊怕了她。

    她茫然的望着这间挤满了男人的屋子,盯着这许多可怕的、绷紧的力道。

    “卓依!”马琳一声尖喊。“宝贝!你干嘛不进来呀?快来嘛!”

    一个穿得拖拖拉拉的庞然大物,蓄着一头长发,黑里夹杂着明朗的灰。银丝根本烦不到她。她不会让年龄拖慢脚步,也不会因为经验裹足不前。她总是顾前不顾后,嘻嘻哈哈,吵吵闹闹。

    她脸上的妆就像调色盘:黑眼线是两道脱字符号,假睫毛厚得像鸡毛撢子。粉白的脸上涂着一张触目惊心的血盆大口。牙齿尖利,猛兽的牙。

    她那胖得无拘无束的身体,无处不动;每一样零件都在跳都在晃。钻石闪亮在喉咙、耳朵、手腕、手指上。漂亮的黑纱衣服沾了一大片酒渍。嘴里抽的是一支细细的雪茄。

    “他就在这附近,”她抓着卓依的胳臂,一个劲的嚷嚷。“就是那个大伟啊。你好吧,乖宝?他穿了一套大概是天鹅绒的西装,真好看。天啊,你脸色好坏。那个大伟啊,胡子好长,一身的大麻味。你自己要当心身体,宝贝。来,跟大家一起玩。你不该错过他的。那个大伟。天,真是好看。简直就是年轻的克拉克盖博。我要是看见他,准逮着他来见你。”

    于是她转眼没入人海中。卓依背过身,向吧台要一杯白酒。她打算喝完了便开溜。谁都不会惦记她。

    这个都市有一种她无法苟同的野性。这股野野的力量震撼着她,令她动荡不安。事事物物永远处在高潮的情况中,不断在升在闯。喧哗、龌龊、暴力。随时随地都是性饥渴的叫嚷。她实在受不了。

    谁的肩膀碰着她;她本能的一让,看他。

    “对不起,”他腼腆的笑道。“有人在撞我。”

    “没关系,”她说。

    他看她喝的酒。

    “白酒?”

    她点点头。

    他向酒保要了同式同样的一杯。

    “不得了的一个宴会。”

    她再点头。“吵。”

    “可不是。而且挤、闷。我叫米尔耐。我在寇先生公司里上班。”

    “古卓依。”她的声音太低,他不得不再请她重复一次。“古卓依。我是寇马琳的朋友。”

    两人握了手。他的掌握很柔。他的笑容很弱。

    “我以前没有来过,”他说。“你呢?”

    “来过几次。”

    “这房子应该很不错——要是没这么些人的话。”

    “不知道,”她照实回话。“我都是在她请客的时候才来,这里总是挤得很。”

    她拚命想多找几句话。她知道该对男人问起与他相关的话题:像工作、抱负、嗜好——诸如此类的全行。让他们多谈自己。男人就会以为你有趣、伶俐、聪明。这一点她母亲不知教过她多少次。

    然而,她至多只问了这么一句:“你府上哪儿?”

    “威斯康辛,”他答。“很小的一个镇。屈安碧卢。我想你绝对连听都没听过。”

    她本不预备吐实;她要他当她是个老曼哈顿。可是却动容的笑了起来,说:

    “我听过。我是威诺那人。”

    他露出小男孩似的惊喜。

    “威诺那!”他叫道。“邻居嘛!”

    两个人便靠近了一些:意外的喜相逢。

    “嗨,”他兴奋的说,“你是跟什么人一起来的?”

    “没有,没有。”

    “那我们可不可以找个地方两个人好好喝一杯?我是说清静点的地方?你是我在纽约遇到的,头一个听过屈安碧卢的人。我真想跟你聊聊。”

    “好,”她说。

    谁也没注意他们的离开。

    到大厅时,他捺着她的臂,轻轻一挡,马上像抽筋似的弹开。

    “呃,”他说,“我是想……我们可不可以一起吃顿饭?我知道这附近有一家小意大利馆子。如果我们去喝酒,倒不如……”

    他一停三顿的打住了话头。她盯视他片刻。

    他不是那个穿天鹅绒西装,一身大麻味的大伟。他是米尔耐,一个不起眼的年轻人,在这个热闹的大都会里永远是个圈外人。

    他站在那里,卑躬屈膝,活像一条长耳朵猎狗。小了一号的廉价大衣绷紧在身上。脖子上围着条格子围巾。没戴帽子,却戴了付粗毛绒的大手套。

    在卓依眼里,这人毫无城府,害不了人。眉毛枯焦,睫毛金黄,眼睛是奶青色。皮肤很嫩,头发理得太差,让两只粉红色的耳朵皮整个露在外面。

    可是……他的笑容温暖亲切。两排小牙齿齐整雪白。他和她一般高矮。假使他肯站直,会比她高。却偏偏弯腰驼背的缩着、躲着。

    她丝毫不敢大意。他看上去没有恶意,但是她太清楚单身女子在这个大都市里,处处暗藏危机。抢、偷、强暴、残杀。报上每天都登。电视天天都播。

    “唔……好,”她终于出声。“先谢谢你。不过我得早些回家。最晚九点。呃,我要等个电话。”

    “没问题,”他快活的说。“走吧。不远;走路十分钟就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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