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类别:文学名著 作者:劳伦斯·山德斯 本章:第七节

    狄雷尼在十四楼出电梯。右边,一名黑人警察守在走廊中间,手里挥着一支警棍。再下去,楼厅那边,布恩和另外几个人齐集在一间房门口。

    “我要见埃布尔纳·布恩小队长,”狄雷尼向警察说。“他在等我。”

    “喔?”黑人警察睨他一眼。转身对着走廊大嚷,“嘿,小队长!”布恩回头来看,警察的拇指朝狄雷尼一指。布恩一点头,比个手势。警察让开一边,“请。”

    艾德华·狄雷尼组长走向楼厅。布恩已迎上来。“抱歉来晚了。叫不到车子。”

    “幸好你来晚了,”布恩说。“刚才那份乱。记者、电视采访、市长派来的代理人、伊伐·索森副局长、施马提小队长等等,一大堆人。”

    “你没让他们进去吧?”

    “开玩笑,当然没有。再说,谁都不愿意一清早就看那么触霉头的事。坏胃口啊。他们只想拍两张照片,晚间新闻有得报。”

    “你告诉施马提我要来?”

    “没有。我对伊伐·索森副局长说了。他说,‘很好。’要是施马提转回来打官腔的话,我就叫他去找伊伐·索森副局长。”

    “好,”狄雷尼笑道。

    他四下看过。两名救护人员携着折拢的担架车,等着收尸。两个摄影记者带着全套装备。四个人都坐在地上玩牌。

    狄雷尼往门里看。有两个人在里面。一个在地毯上吸‘尘’,一个在床边的收音机座上取指纹。

    “勘察小组,”布恩解释。“就快清好了。吸尘的那个是高基洛。戴眼镜的高个是夏拉罕。前两个案子也是他们这组查的。他们很恼火。”

    “恼火?”

    “职业尊严受损。因为到现在还查不出一点东西。浴室、床、家具都清过了,现在高基洛在搜地毯。”

    “好主意。死者有什么数据?”

    布恩拿出记事本。

    “与前两名不同。名字是艾杰利,白种男性,三十九岁——”

    “等等,”狄雷尼岔嘴说。“三十九岁?确定?”

    布恩点头。“驾驶执照上面的。怎么样?”

    “我原希望可以固定出一个模式——五十多岁的肥胖型男子。”

    “这个不是。很瘦。起码六呎一。阿肯色州小岩市人,在一家连锁快餐公司做事。这次来纽约开全国性的业务推展会议。”

    “在哪里举行?”

    “就是这儿,柯立芝饭店。他跟几个朋友约了一道早餐,结果人没出现,电话也没人接,这几个朋友便找了门房打开门,发现了他。”

    “没有强行进入的迹象?”

    “没有。你看了就知道。”

    “小队长,你说没有,那就是没有。挣扎过?”

    “看不出。不过有一些情况跟前两个不大一样。他不是光着身体睡在床上,只脱了西装外套。人倒在床边的地板上,眼镜摔掉了,酒洒了一地。依我看,他是坐在床沿喝酒。凶手从他身后过来,也许把他的头朝后一拉,切了他的喉管。他朝前趴,血都溅在近床的墙壁上。”

    “底下有刀伤吗?”

    “多得不得了,直透过他的裤子。”

    勘察小组的人拎着塑料袋、照相机、真空吸尘器走过来。

    “好了,现在全留给你了,”夏拉罕对着布恩说。“祝你好运。”

    “高基洛,夏拉罕,”小队长忙着做介绍。“这位是艾德华·狄雷尼。”

    “组长!”高基洛热烈的伸出手。“真想不到!我在隆巴德行动跟过你。”

    狄雷尼握手细看他。

    “不错。你就是掘地洞的那个人。”

    “对,对!”高基洛真高兴狄雷尼还记得他。“那次我还以为要掘到中国大陆才逮得住凶手呢。”

    几个人大笑。狄雷尼转向夏拉罕。“这里有什么发现?”

    勘察小组的两个人绝口不问狄雷尼何以出现在现场。他们心里明白,狄雷尼等于是布恩的支柱。

    “大发现是没有,”夏拉罕道。“不过我们清得相当彻底,连尸体上的印纹都吸取了。”

    “有没有黑的尼龙假发?”布恩问。“或是别的颜色的?”

    “没有,”夏拉罕说。“也许在吸尘器的袋子里翻得出来。”

    “有一件事倒是很有趣,”高基洛在一旁开口道。“不是大事,不过很有意思。要不要进来看看?”

    两位技师引路至尸体倒地的位置。尸身上没有盖布。上半身扭曲,脸朝上。喉咙口开裂得像一张血盆大口,上面绞着静脉、动脉、神经、筋肉,纠缠不清。没有摔坏的眼镜,玻璃杯就在附近。

    狄雷尼检视现场,正是布恩描述的情况:凶手由死者身后欺近。

    他俯身查看地毯上泛黑的污迹。

    “你不必太小心,”夏拉罕说。“地毯、墙壁、尸身上的血迹我们全都采了。”

    “看情形都是他的血,”高基洛补充一句。

    “这个污迹是什么?”狄雷尼趴在地上。嗅着地毯上结块的污斑——

    “威士忌,”他说。“波本的味道。”

    “对,”高基洛赞佩的应道。“我们也这么以为……”

    狄雷尼抬头注视布恩。

    “目前我派了三十个人在饭店里查,”小队长房忙解说。“很乱。人来人往,签进签出。没有人知道一点消息。酒廊里的酒保、女侍要下午五点才上班。到时候我们会去查问哪些人喝过波本。”

    “我们要给两位看的就是这里,”高基洛续上方才未完成的话头。“请趴下来仔细看。”

    四个人便趴在地上。

    “看见没有?”他指着地毯说。“一个脚印。不算清楚,已经不错了。地毯太厚的关系。夏拉罕和我猜想凶手是跨在死者身上,挥刀猛刺他的下部,竟不知道自己踩在血泊里。他进浴室的时候,脚印随着他的走动,逐渐模糊。血仍旧不断从他脚上渗到地毯上。”

    四个大男人姿态难看的趴着,爬向浴室,屁股翘起,头朝前,脸贴向地毯。一路跟着地毯上的足迹。

    “愈来愈模糊了,是吧?”夏拉罕道。“不过,还是粗略的量得出它的长度。大约是八吋半到九吋长。”

    “该死,”狄雷尼自言自语。“又是男女都有可能。”

    那两个人惊得一抬头。

    “……呃,”高基洛问,“我们不是在找个男的吗?”

    狄雷尼不吭声。继续把脸凑近地毯。只能发现一个光脚印。赤足的外框,加上一圈脚趾而已。

    “脚印的大小并不重要,”夏拉罕又说。“而是两脚的间距,脚步。明白吗?我们测了两脚间的距离,凶手的步长就有了。化验组那边有一张表格,显示一般身高和脚步的间隔度。这样我们就可以再去请教博物馆的那位教授,看看这个凶手是不是真的五呎五到五呎七的身高。”

    “好,”狄雷尼赞道。“很好。浴室的瓷砖上有痕迹吗?”

    “没什么,”高基洛答。“不过我们还是拍了照以备万一。洗面糟、澡盆、抽水马桶一概无痕迹。”

    四个人依旧趴跪在地毯上,抬着头、说着话。忽然,惊觉有人站在他们头顶。

    “搞什么鬼名堂?”一个怒气冲天的声音在问。

    四人勉力的站起来,掸掸膝头。狄雷尼直视着眼前对他怒目相向的人物。施马提小队长的德行活像参加会计师检定,不幸落榜的簿记员。

    “狄雷尼!”他大吼一声。“你在这里搞什么?你无权在此。”

    “没错,”狄雷尼从容不迫走向门口。“我这就走。”

    “慢着,”施马提猛的伸出手,口气紧张尖锐。“既然你在这儿……你发现了些什么?”

    狄雷尼瞪着他。

    施马提是个心胸狭窄的人,一对神经质的眼睛,刀削一样的脸庞。耸起的瘦肩撑在那套不合身的制服里面。帽子太大,脸太小;几乎是搁在两只耳朵上。

    人不可貌相?屁,狄雷尼忖道。以施马提来说,可真是“表里如一”。

    “我什么也没发现,”狄雷尼答。“我发现的,这些人全都能告诉你。”

    “我们明天就将报告呈给您,队长,”高基洛必恭必敬。

    “稍后,化验组会有更多的化验报告出来,”夏拉罕跟进。

    施马提连番看过两人后,怒气又冲上狄雷尼。

    “你无权在此。”他再吼一遍。“这是我的案子。你不过是个小小的老百姓。”

    “伊伐·索森副局长认可的,”布恩冷不防的冒出一句。

    四个人面无表情的望着这位小队长。

    “我们走着瞧!”施马提近乎尖叫。“他妈的我们走着瞧!”

    他转身·冲出房间。

    “他绝对不会长痔疮,”高基洛对他下了评论。“一等一的放屁好手。”

    布恩陪着狄雷尼缓步走向电梯。

    “化验组有了结果我就会通知你,”他说。“要是你想到了我们有疏漏的地方,也请你通知我。感激不尽。”

    “没有问题。”狄雷尼盘算着是否该告诉他关于时报接到电话密报的事,转念便否决了。韩德利说了要保密的。“布恩,希望不会因为我,令你和施马提交恶。”

    “有伊伐·索森副局长撑腰,还怕什么?”布恩咧嘴一笑。

    “说得有理。”

    狄雷尼决定步行回家。过第六街,穿过中央公园,出七十二街,再上第五街。好路线。

    柔和的早晨。暖和的阳光冲破了蒙蒙的雾气。公园里,几处雪溶,几处泥泞。绿色大地在复苏。万物一片生气。

    他坚定着步伐,敞着大衣,呢帽戴得方正,雪茄咬得坚牢。身边有的是行人走过,脚踏车骑过,车辆转过。他感受这一切,也欣赏这一切——内心想的却是艾杰利,和他那道开裂的血盆大口。

    一个警探按照案例的或然率办案没有错。全世界的刑警都遵循着这条不成文的律则。“这是人之常情嘛,”过去有个老警察就曾对狄雷尼如是说。

    可是,当这个“常情”推展到某一点,却发现了一种更新的、不同的型态时,就失去了方向;只能盲目瞎抓。

    狄雷尼无意抛弃这个“常情”。若是今天换了是他在处理“饭店恶煞”的案子,他可能也像施马提:找寻男性凶手,大事搜捕同性恋。

    然而,里面一些悖于“常情”的事,实在不容忽视。

    狄雷尼进了第三街的熟食店,买了些现成的吃食回家。蒙妮卡还在开会。他高兴她有事可做;更高兴自己能一个人占有这个家。

    他以黑面包、四分之三磅的熏鱼、一束香葱做了两份三明治:外加几滴棒檬汁。

    带着三明治和一瓶冰啤酒进书房。一面吃喝,一面笔记第三名被害人,艾杰利的一干事要。

    吃喝完了,看一遍记要,再翻着柯立芝饭店的电话号码。

    接通后,他交代接线生,通知十四楼办案的布恩小队长挂电话过来,他同时留了自己的姓名和号码。

    接着,他开始比较这三份记要。看来看去,只发现了一个共同点:三个人都是由外地来纽约。寄宿在曼哈顿区的大饭店里。

    十五分钟之后电话铃响了。

    “组长,我是布恩。你找我?”

    “死者的手背上,”狄雷尼说。“全是疤。”

    “我看见了,组长。解剖室的助手说像是火伤。有一两个月了。怎么样”

    “很难说。他结过婚吗?”

    “是的。没有子女。”

    “他太太应该知道伤疤的来源。有办法查吗?”

    “一定。”

    挂了电话,狄雷尼换一张纸,将困扰的疑点逐一记下:

    一、短刃刀,可能是大型折刀。

    二、无挣扎迹象。

    三、两名被害均无同性恋记录,两人均裸尸在床。

    四、脱落的几根假发。

    五、估计高度五呎五、七左右。

    六、电话密报,男女均有可能。

    他一遍又一遍的复看着,终于下定决心。不顾决定是对是错。他但愿是错。他拨通了时报的韩德利。

    “艾德华·狄雷尼。”

    “又是一个啊,组长。”

    “听说了。记得几个礼拜前你答应为我做一些研究工作。这话还算数吗?”

    韩德利静默片刻。

    “这跟‘饭店恶煞’有关?”他问。

    “有几分。”

    “好,”韩德利一口答应。“这话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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