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可疑的指纹

类别:文学名著 作者:塔娜·法兰奇 本章:第十五章 可疑的指纹

    我往自由区走,远离城中心。市区挤满了圣诞节的购物人潮,摩肩擦踵,看到什么就拿出信用卡来刷,价格越离谱的越好,迟早会让我想要找人干架。我认识一个好人叫“火柴”丹尼,他曾经说我如果想放火烧了什么,他都可以代劳。我想起忠诚之地,想起库伦太太脸上的贪婪、戴斯·诺兰脸上的犹疑与伊美达脸上的恐惧,忽然很想打电话给丹尼。

    我不停地走,直到逢人就想揍的冲动消退殆尽为止。这里的街道巷弄就像来参加凯文守灵式的邻居,都是沧海桑田的似曾相识,有如我不曾参与的笑话:一辆辆全新宝马轿车停在原本是出租公寓的门前,年轻妈妈对着名牌娃娃车大吼,肮脏的杂货店摇身变成光鲜亮丽的连锁店。等我终于停下脚步,已经来到圣派屈克教堂。上班尖峰时间越来越近,车流壅塞,我在教堂庭院稍坐片刻,注视眼前这伫立了八百年的建筑,倾听着居民开车横冲直撞,赶着上路。

    我就这样坐着,香烟一根接一根,超出了荷莉的标准。忽然间,手机响了。是乖孩子史帝芬的短信,我敢说他修改了四五次才按发送:麦奇警探你好,我已拿到你要的信息,跟你报告,祝好。史帝芬·莫兰(警探)。

    好小子。快五点了,我回短信给他:干得好,柯斯莫见,尽快。

    柯斯莫是一家差劲的小三明治店,隐匿在葛拉夫顿街附近的杂乱小巷里,不过重案组的人打死不来,算是一大好处。此外,柯斯莫也是市区硕果仅存还雇用爱尔兰员工的店家,换句话说,没有店员会纡尊降贵正眼看你。有时候这是好事,我偶尔会和网民约在这里。

    我到的时候,那小子已经等在店里,一手拿着咖啡杯,另一手手指在撇出来的糖粉上涂鸦。我在桌边坐下,但他没有抬头。

    我说:“很高兴又见面了,警探。谢谢你和我联系。”

    史帝芬耸耸肩说:“嗯,我说过我会和你联系。”

    “唉,有什么麻烦吗?”

    “感觉很不妥当。”

    “我保证对你的敬重不减。”

    他说:“在天普墨的时候,他们说我们已经是警察大家族的一分子了。我听进去了,你知道吗?我很重视这句话。”

    “是该重视没错。警察是你的家人,而家人就应该互相帮忙,阳光小子。你难道还没发现?”

    “没错,我没发现。”

    “唔,算你好运,童年幸福是件美好的事,但不是人人都有那个命。你帮我查到什么资讯?”

    史帝芬咬着脸颊内侧,我兴致盎然地看着他,让他自己天人交战。后来,他当然没有抓起背包走人,而是身子凑前,掏出一个薄薄的绿色档案夹。

    “验尸报告。”他说,一边将档案递给我。

    我用拇指翻了翻报告,凯文的伤处特写赫然映人眼帘,还有器官重量和脑挫伤,不是搭配咖啡时光的好读物。

    “做得好,”我说,“非常感谢。帮我简单做个摘要,时间三十秒左右。”

    他吓了一跳。他可能做过通知家属之类的事,但从来没被要求描述细节。他看我眼睛眨也不眨,便说:“呃……好吧。他——我是说死者,呃,你弟弟——他从窗户摔出屋外,头下脚上,没有打斗或自卫伤,也没有他人涉入的迹证。坠落高度大约二十五英尺,地表坚硬。死者头侧着地,位置大概在这里。坠落导致头骨碎裂,大脑受伤,颈骨折断,进而造成呼吸瘫痪。上述任何一个伤势都足以致死,而且非常迅速。”

    他报告得很好,完全合乎我的要求,但我一看到打扮夸张的女服务生出现,还是立刻爱上了她。我点了咖啡和某一种三明治,她写错两次,证明自己大材小用了。她翻了翻白眼,受不了我的愚蠢,随手抽走菜单,差点将史帝芬的杯子翻倒在他腿间。不过,当她扭腰摆臀走开时,我的下巴起码松了一些。

    我说:“这些我都知道。有拿到指纹鉴定吗?”

    史帝芬点点头,抽出另一份档案。球王显然对鉴证科施了不少压力,结果才会这么快出来。他想赶紧结案。我说:“告诉我重点就好。”

    手提箱表面一团糟,在烟囱里放了这么久,几乎磨光了原有的痕迹。“我们找到建筑工人和死者家属——也就是你家人的指纹,”他窘得低下头去。

    “还有几枚萝西·戴利的指纹、一枚她妹妹诺拉的指纹和三枚不明指纹——根据位置分析,应该是同一只手同一时间按下的。箱子里也差不多,会留下指纹的东西上头有许多萝西的指纹,随身听有一堆诺拉的指纹,箱子内壳有两枚泰瑞莎·戴利的指纹——这很合理,我是说手提箱之前是她的。还有很多麦奇家的指纹,主要是约瑟芬·麦奇的,她是,呃,你母亲吗?”

    “没错,”我说。开箱的人绝对非老妈莫属,我仿佛听见她说:吉姆·麦奇,把你的脏手从那玩意儿上拿开,里面有内裤,你难道是个变态?“有不明指纹吗?”

    “里面没有。我们还发现,呃,装船票的信封上有几枚你的指纹。”

    经过这几天,我以为自己再也不会心痛:二十年前那个天真烂漫的夜晚,我在欧尼尔酒吧留下的指纹依然新鲜,仿佛昨天留下似的,等着鉴证人员把玩。我说:“是吗?应该的,我买票的时候没想到戴手套。还有什么?”

    “刚才说的是手提箱,至于字条,看来被擦拭过。第二张,也就是一九八五年发现的那一张,我们找到麦特、泰瑞莎和诺拉·戴利的指纹,还有发现字条交给他们的三名建筑工人和你的指纹,却没有半枚萝西的指纹。第一张,就是凯文口袋里的那一张一,上头什么都没有,找不到半点指纹,干净得像张白纸。”

    “他摔出去的窗户呢?”

    “问题正好相反:太多指纹。鉴证人员很确定上窗和下窗都有凯文的指纹,假如窗户是他开的,自然会有指纹。他探身出去的窗台有掌印,但鉴证人员不敢保证是他的,因为底下叠了太多指纹,盖过了掌印的细节。”

    “还有什么是我也许会感兴趣的?”

    史帝芬摇摇头说:“没什么特别的。凯文的指纹还出现在两处:前厅大门和他坠楼的房间门上,但没出现在其他可疑的地方。屋子里的东西太多,鉴证科还在搜查。目前追出几个犯过小奸小恶的家伙,但他们都是本地人,很可能只是到屋里鬼混。就我们所知,许多年前是这样。”

    “非常好,”我将档案对齐叠好,收进我的数据盒里说。

    “我会记下这一笔的。现在请你简单叙述肯耐迪警探对案情的看法。”

    史帝芬看着我手的动作说:“再跟我说一次,做这件事为什么不违反道德?”

    我说:“因为事情搞定了,所以不违反道德,孩子。开始说吧。”

    过了一会儿,他抬头望着我的眼睛说:“我不晓得该怎么跟你谈这个案子。”

    女侍者将咖啡和我们的三明治扔在桌上,气呼呼走开准备下班,但我们假装没注意。我说:“多谢你忧心,史帝芬,但我现在不需要你多愁善感,而是就事论事。你必须假装这件案子与我无关,我只是路过的家伙,需要一点前情提要。你做得到吗?”

    他点点头说:“嗯,有道理。”

    我靠回椅背,将餐盘拉到面前。

    “棒极了,说吧。”

    史帝芬不疾不徐,这样很好。他将三明治浸在西红柿酱和蛋黄酱里,挪动薯条的位置,将想法整理就绪,接着才开始说:“好吧,肯耐迪警探的想法是这样的。一九八五年十二月十五日晚间,弗朗科·麦奇和萝西·戴利约在忠诚之地尽头碰面,准备一起私奔。弗朗科的弟弟凯文得知消息——”

    “他怎么知道?”我无法想象伊美达会对一个十五岁男孩掏心挖肺。

    “这不清楚,但显然有人知道,而凯文是最可能的人选。这一点连同其他因素,支持肯耐迪警探的推论。我们侦讯过的人一致表示,弗朗科和萝西绝口不提私奔的事,没有人知道他们在策划什么。但凯文例外,他有一点优势,就是和弗朗科睡同一个房间,或许看到了什么。”

    好女孩曼蒂果然守口如瓶。

    “应该不可能,房里没什么东西好看。”

    史帝芬耸耸肩说:“我来自北墙区,我敢说自由区和我们那里没什么不同,起码以前都一样:大家弱肉强食,东家长西家短,根本没有秘密这种东西。老实说,要是没有半个人知道私奔的事,我才觉得奇怪呢,不可思议。”

    我说:“有道理,这部分暂时存疑。之后呢?”

    专心报告让他放松了一些,我们再度相安无事。

    “凯文决定在萝西去找弗朗科之前堵人,也许约她见面或他知道她必须去拿手提箱。总之,他们碰面了,最可能的地点是忠诚之地十六号。两人发生争执,他一怒之下扣住她的咽喉,拿她头部撞墙。根据库柏的说法,这部分不需要多少时间,顶多几秒,等凯文平静下来,已经太迟了。”

    “动机呢?他为什么要堵她,更别说和她吵架了?”

    “不晓得。大家都说凯文很粘弗朗科,因此或许是他不想让萝西抢走他。也可能是性的嫉妒,凯文正好处在那个年纪。依照各方说法,萝西很漂亮。也许她拒绝凯文的追求,或者他们暗通款曲——”史帝芬忽然想起自己在对谁说话,立刻哑门无言面红耳赤,担忧地看我一眼。

    我还记得萝西,凯文说过,那头发和笑容,还有她走路的样子……我说:“两人年龄差距大了点一一十五岁和十九岁,记得吗?但他有可能迷恋她,这是没错。继续。”

    “嗯,他其实不需要很强的动机,我是说,就我们所知,他并不打算杀她,只是事情就这样发生了。他发现萝西断气之后,便将她拖到地下室——除非他们本来就在那里——放到混凝土板下。以同年纪的少年来说,他算强壮的,那年夏天曾经在建筑工地打工,搬运东西,因此有能力做到。”他又瞄我一眼。我将臼齿边的火腿屑剔出来,表情温和地看着他。

    “这段时间,凯文发现萝西写了字条要给家人,他立刻想到可以利用。他撕下第一页自己收着,留下第二页,这样要是弗朗科自行离开,所有人都会以为他们按照计划走了,两人一起私奔,留下字条给她爸妈。要是弗朗科因为萝西没有出现而回家,或离开一段时间之后和家人联系,所有人都会觉得字条是给他的,萝西抛下他一个人走了。”

    “二十二年,”我说,“事情真的照这样发展。”

    “是啊。后来,萝西的尸体被人发现,我们展开调查,凯文慌了。我们问过的人都说他这两天压力很大,而且越来越糟,最后再也承受不了,便将他不晓得藏在哪里这么多年的字条挖出来,和家人相众最后一晚,回到杀死萝西的地方,然后……嗯。”

    “他低头祷告,从顶楼窗户纵身而下,正义终得伸张。”

    “差不多吧,我想。”史帝芬端着咖啡偷偷看我,怕我发怒了。

    我说:“做得好,警探。清楚、扼要又客观。”史帝芬如释重负,仿佛口试结束似的轻吁一口气,开始进攻三明治。

    “你想肯耐迪还要多久就会认定自己的推论是真理,两案同时了结?”

    他摇摇头说:“可能再几天吧。他还没将档案往上送,我们也还在搜集证据。”肯耐迪警探做事很彻底,真的是。我是说,我知道他心里有想法,但他不会拿着想法硬套,赶快把案子解决掉。听他的口气,觉得我们——我和其他支持警探——我们至少会在重案组待到这星期结束。

    换句话说,我大概还有三天。没有人喜欢走回头路,一旦正式结案,除非我生出效力十足的录像阐面,拍到凶手另有其人,否则不可能重启调查。“我敢说一定很爽,”我说,“那你自己觉得肯耐迪警探的推沦怎么样?”

    这个问题杀得他措手不及,好不容易才吞下嘴里的食物。

    “我?”

    “没错,小伙子,就是你。我很清楚球王做事的方法,而我之前跟你说过,我很好奇你除了惊人的打字速度之外,还有什么本事。”

    他耸耸肩说:“这不是我份内的——”

    “不,你错了。我既然开口问你,就是你份内的事。他的推论你信服吗?”

    史帝芬又塞了一口三明治到嘴里,好多争取一点时间。他盯着盘子,不让我看见他的眼神。我说:“好吧,小史,你必须搞清楚一点,我或许满脑子偏见,难过到抓狂,甚至根本疯了,不管是哪一种情形,可能都让我非常不适合分享你心底的想法。尽管如此,我敢说你脑中一定不止一次闪过一个念头,肯耐迪警探也许是错的。”

    他说:“我是想过。”

    “当然,你要是没想到,那就是白痴了。你其他同事有想到吗?”

    “他们没提过。”

    “他们不会提的。他们都想过,因为他们也不是白痴,但他们闭住嘴巴,害怕被球王列入黑名单,”我凑到桌上,让他不得不抬头。

    “所以只剩下你了,莫兰警探,剩下你和我。假如杀害萝西·戴利的凶手依然逍遥法外,只有我们两个会追捕他。你现在看出我们的小把戏为什么不违反道德了吧?”

    过了一会儿,史帝芬说:“应该吧。”

    “这么做道德得不得了,因为你效力的对象不是肯耐迪警探,也不是我,而是萝西·戴利和凯文·麦奇。我们是他们唯一的依靠,所以,别再像个处女死抓着内裤不放,跟我说你觉得肯耐迪警探的推论怎么样。”

    史帝芬只短短回了一句:“我不是很相信。”

    “为什么?”

    “我不在乎漏洞,例如动机不明或凯文怎么发现私奔的事等等。事隔多年,会有这种漏洞是难免的。真正困扰我的是指纹鉴证报告。”

    我一直在猜他会不会发现。

    “报告怎么了?”

    他舔掉拇指上的蛋黄酱,竖起拇指说:“首先是手提箱外壳的不明指纹。那几枚指纹可能无足轻重,但假如我是承办警探,除非查出指纹是谁的,否则我不会结案。”

    我很有把握指纹是谁的,但我不想透露。我说:“我也是,还有呢?”

    “嗯,还有一点,就是——”他竖起另一根手指,“为什么第一张字条上没有指纹?抹去第二张字条上的指纹很合理,万一有人起疑报警,表示萝西失踪了,凯文不希望警方在她的告别信上发现他的指纹。可是第一张字条呢?他不知从哪里将藏匿多年的字条拿出来,打算当成遗言和自白,却先把字条擦干净,再用手套放进口袋里?难道他还怕人推论凶手是他?”

    “关于这点,肯耐迪警探是什么看法?”

    “他说这只是小小的出入,没什么大不了,每件案子都这样。凯文那一晚把两张字条都擦了,藏起第一张,之后拿出来没有留下指纹,这种事偶尔会有。这么说是没错,只不过……我们说的是想了结自己的人,打算承认自己杀了人的入。我不管他有多么冷静,肯定他妈的汗如雨下。只要流汗,就会留下指纹。”史帝芬摇头说,“那一张字条上应该要有指纹,就这样。”说完又开始鲸吞三明治。

    我说:“出于好玩,让我们假设一件事。假设我老友肯耐迪警探这回砸锅了,凯文·麦奇不是杀死萝西·戴利的凶手,那又怎么样?”

    史帝芬盯着我说:“我们假设凯文也是被谋杀的?”

    “我怎么知道?”

    “假如擦拭字条,放进他口袋里的人不是他,那就是别人干的,我认为是谋杀。”

    一股盲目的好感再度猛然涌上心头,让我差一点夹住他的脑袋,搔他头发。

    “听起来很有道理,”我说,“针对这名凶手,我们知道多少?”

    “你认为只有一个人?”

    “我衷心希望如此。我老家这一带的人也许有点变态,但我拜托老天爷,千万别夸张到一条街上同时出了两名凶手。”

    短短一分钟,从他阐述己见开始,史帝芬就不再那么怕我了。他身体往前,手肘压在桌上,专心得完全忘了手边的三明治,眼神出现从来没有的坚决,超过我对这个脸红小菜鸟的期待。

    “那么,据库柏的说法,凶手应该是男性,年纪在三十多岁到五十岁之间,也就是他在萝西死亡当时是十几到三十岁,那时和现在体格都相当结实,换句话说,是个肌肉男。”

    我说:“萝西是这样,凯文不见得。只要有办法哄他探出窗外——他本来就不是那种疑神疑鬼的人——轻轻一推就够了,不需要什么肌肉。”

    “所以,假设凶手攻击萝西当时是十五到五十岁之间,那就表示他现在从三十几岁到七十岁都有可能。”

    “那还真糟,有什么别的发现可以缩小范围吗?”

    史帝芬说:“他在忠诚之地一带长大,对十六号里里外外了如指掌,因为他发现萝西死了肯定大惊失色,却还是记待地下室有混凝土板。此外,我们问过的人都说,只有青少年时期住在忠诚之地或附近的人才会知道十六号。凶手也许不住在那里了,反正他有很多方法可以知道萝西尸体被人发现,但他当年肯定住在那一带。”

    从我干警察以来,这是我头一回稍稍体会重案组的家伙为什么乐在其中。卧底抓人的时候,只要落到陷阱里的都不会放过,而我们的本事就在于知道用什么当诱饵,抓到之后哪些该放,哪些该敲昏带走。

    重案组完全不是这样。他们是追踪专家,受命猎捕凶猛的掠食者,眼中只有凶手,就像心里只有爱人一样,专注在茫无头绪的黑暗中追逐那个唯一,对所有其他的身影视若无睹。他们对象专一,关系亲近而强烈。嫌犯就在某处,警探和他都竖耳倾听,等待对方踏错一步。这一晚在伤心咖啡馆,我感觉到一份前所未有的亲近。

    我说:“问题不在于他怎么知道萝西被人发现了,就像你说的,所有住过自由区的人可能都会听说。问题是他怎么知道我们家的凯文是个威胁,而且事隔这么多年。据我所知,只有一个人能让他晓得,就是凯文自己。两人不是一直有联系,就是上个周末正巧碰上,或者是凯文主动联系对方。有时间的话,我希望你查出凯文生前最后四十八小时联系了谁,包括手机和家里电话——除非他家里没有——还有他发短信给谁,谁打电话或发短信给他。别告诉我肯耐迪警探还没去要通联纪录。”

    “他要了,只是记录还没下来。”

    “只要找出凯文周末和谁谈过,凶手就呼之欲出了。”我记得上周六下午,就在我拿手提箱去给球王的时候,凯文突然不晓得怎么回事跑掉了,等我再看到他,已经是在酒吧里了,这中间他大可以和某人联系。

    史帝芬说:“还有一件事:我想这个人可能很暴力,我是说,他当然很暴力,但应该不止这两回。我想他很可能有前科,至少恶名昭彰。”

    “有意思,为什么?”

    “两件谋杀并不相同,不是吗?第二件绝对是预谋,即使计划是在事发前匆匆决定的也一样,但第一件几乎可以肯定不是预谋。”

    “所以呢?他年纪大了,自制力也变强了,懂得三思而行,头一回只是一时冲动。”

    “是啊,但我说的就是这个,他会一时冲动,这是不会变的,不管几岁都一样。”

    我挑起一边眉毛。我知道他的意思,我只是想听他说。史帝芬笨拙地搔着耳朵,想找出正确的词汇。

    “我有两个妹妹,”他说,“其中一个十八岁,只要惹到她,她就开始大吼大叫,连巷子尾都听得见。另一个二十岁,生气起来就会拿东西砸卧室的墙壁,都不是易碎品,只是毕罗圆珠笔之类的东两。她们就这样,从小就是。要是哪一天小妹气起来砸东西,大妹大吼大叫,甚至两个开动手打人,我才觉得奇怪。人发飙的方式都是固定的。”

    我朝他露出称许的微笑(这小子值得拍手赞赏),心里忽然闪过一个念头,开始回想他们是怎么发飙的:谢伊脑袋撞上墙壁发出闷响,喉咙被老爸一双大手扣得嘴巴张开,四肢发软;老妈大喊“混球,看你干了什么好事,快杀死他了”;老爸用粗嘎的嗓音回答“死了最好”;库柏会说:“攻击者并,扣住她的喉咙,抓她头部反复撞墙。”

    我脸上的神情吓到了史帝芬,也许是我一直目不转睛盯着他看的原因。他说:“怎么了?”

    “没事,”我将外套一甩穿到身上说。麦特·戴利曾经斩钉截铁、平铺直叙说:人是不会变的。

    “你做得很好,警探,我是说真的。拿到通联记录之后尽快跟我联系。”

    “我会的。呃,事情还——”

    我捞出二十镑大钞,放在桌上推到他面前说:“我请客。”鉴证科一比对出手提箱上的不明指纹就通知我,万一肯耐迪警探说他准备结案也立刻跟我说。记住,警探,这件案子只剩你和我,就我们两个了。

    我走了。只见史帝芬的脸庞印在咖啡馆窗上水汪汪的,手里拿着那二十镑,目瞪口呆地看我扬长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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