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类别:文学名著 作者:刘真 本章:第九章

    六小时后。

    楚原市刑警支队。

    从三驴子的三个“窝”里都收集到他的毛发和体屑,经DNA比对,墙壁上的脑浆和污水沟里的指尖皮肉都是属于三驴子的。

    这个不知来自何处、不知父母是谁的小流浪汉、油滑少年,就这样从人间永远消失了。终其一生,他都是社会边缘人,社会给他的是贫穷和残酷,他回馈社会的是冷漠与仇恨。

    脑浆是喷溅到墙上的,可以想象出凶手当时用尽了全身力气,出手极度凶残,暴露出非要置三驴子于死地的决心。而那一小块指尖的切口平整光滑,是被锐器在瞬间削掉的。如果这两处创伤出自于同一件凶器,那么凶手使用的应是剁肉刀、斧头之类的较沉重的利器。无法判定准确的作案时间,大概范围在七十二小时之内。

    此前,大董和小叶的遇害现场仅发现被掩埋的血迹,而马三、傻宝和储波的失踪现场没有任何物理证据,只有三驴子的被害现场出现了微量身体组织。也就是说,凶手在杀害三驴子时出手更加凶残,而且遇到了顽强的抵抗。

    这是不是意味着三驴子已有防备,知道凶手迟早会找上他?

    在案情讨论会上,侦查员们达成了几点共识:

    一、杀害多名流浪汉的凶手是同一人,可以并案侦查。凶手为男性,青壮年,有接触流浪汉的机会,社会阶层不会太高。

    二、凶手有搬运尸体的交通工具。大董和三驴子的被害现场都是泥泞地带,如果有高档机动车出现,会比较乍眼,很可能引起别人的注意和怀疑。尤其是三驴子遇害的那条胡同,十分狭窄,机动车无法进入。所以凶手转移尸体的交通工具应该相对低档,体积相对较小,处于较偏僻脏乱的环境里不易引起别人的注意。

    三、凶手有处理尸体的特殊方式。虽然暂时还不知道凶手从什么时候开始作案,一共作过多少起案子,但是就目前已知的案件而言,尚没有任何一具尸体或者尸体残骸被发现。能够不留痕迹地处理这么多具尸体,凶手一定有极特殊的手段。

    四、凶手的作案动机不明。三驴子编造谎言诬陷二虎子,这使得他的诚信度大大降低,当然,他之前的诚信度也不怎么高。加上他自己也被害身亡,使得侦查员们愈发怀疑凶手窃取流浪汉身体器官的合理性。

    沈恕认为,如果真的有一个有相当规模的、医疗条件完备的地下人体器官贩卖团伙,这种杀害流浪汉的犯罪手段就显得过于低劣。而且楚原市内如果活跃着这样骇人听闻的犯罪团伙,公安机关也绝不会一无所知。所以基本可以确定,三驴子的证词是在误导办案人员。

    凶手的作案动机成谜。

    普通凶杀案,作案动机不外乎情杀、仇杀、报复杀人、谋财害命等几大类。如果细分,就有政治、财物、性、报复、自尊、友情、妒忌、戏虐、恐惧、好奇等十余种动机。而在这起系列杀人案中,凶手的作案动机非常模糊,无法依据上述动机作出合理解释。

    由于几起凶杀现场都未留下凶手的蛛丝马迹,案情的侦破工作似乎一时无从着手。沈恕建议,寻找系列凶杀案的共性,作为案件的侦破方向和突破口。

    据我们目前掌握的情况,被害或失踪的流浪人员中,大董、马三和三驴子都有前科劣迹,马三和二驴子有小偷小摸的恶习,而大董则喜欢偷窃和收藏女人内衣。另一名失踪流浪汉储波,虽然没和我们照过面,却多次作为反面形象上过报纸,新闻里说他虽是大学毕业生,却从未工作过,整天混迹于网吧,偷窃、诈骗、勒索,劣迹斑斑。

    这几个人在流浪汉群体里也是臭名昭著的。而他们相继被害或失踪,是否和他们的劣行有关呢?或者说,凶手是否并非一味地滥杀,而是有选择地除掉那些有前科劣迹的流浪人员?

    经沈恕指派,侦查员们兵分三路。一组由二亮牵头,对大董、马三、三驴子和储波失踪前的活动范围、接触人员、违法行为进行深入调查,尤其是这几个人共同接触过的社会闲散人员、青壮年男子,必须查清其是否有作案时间和作案动机。

    一组由冯可欣牵头,调查傻宝、小叶等失踪流浪人员的来历,务必要查清他们的家乡所在地,是否有前科劣迹,在楚原市是否曾有违法犯罪行为。

    第三组由我牵头,对几名流浪人员失踪前的活动地点进行复查,不仅要检验其居住地和遗留的物品,还要对其经常活动的地点进行细致排查,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

    沈恕希望,通过这样缜密的地毯式排查,能够一举拿下这起极端冷血的系列凶杀案。

    可谁会料到,案情的峰回路转竟发生于不经意间。而事实真相,远比我们想象的还要残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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