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节

类别:文学名著 作者:丹尼尔·席尔瓦 本章:第九节

    维也纳

    次日早晨加百列去卡恩特纳大街采购。天空如一座蓝色的穹顶,点缀着大理石纹路般的云彩。穿过斯蒂芬广场的时候,他几乎被风吹倒。挪威的峡湾和冰川令北极风变得冰冷,波兰的雪原使它越发劲疾,此刻它已叩开了维也纳的大门,犹如大举犯境的蛮族部落。

    他走进一家百货商店,看了看指示牌,然后乘自动扶梯上楼,来到了专卖大衣的楼层。他在那里选了一件蓝色雪地夹克,一件羊毛套头衫,一双厚手套,还有一双防水徒步靴。他付了钱,又回到街上,沿着卡恩特纳大街漫步,一手拎着一只塑料袋,仍不忘留心有没有跟踪的“尾巴”。

    租车公司距离他的酒店只有几条街远。一辆银色的欧宝面包车正等着他。他把塑料袋装上车,在租车合同上签了字,然后坐进驾驶座疾驶而去。他兜了半个小时圈子,查看有没有遭人监控,之后才驶入了A1高速路的入口,向西而去。

    云层渐渐浓密起来,朝阳消失无踪了。他抵达林茨的时候,雪下得正酣。他在一处加油站停下,换上之前在维也纳买的衣服,继续开上A1,向萨尔茨堡驶去。

    他抵达的时候午后时光已过去一半。他把欧宝停在一处停车场。在午后余下的时光里,他徜徉在大街小巷和旧城的一座座广场之间,扮演着游客的角色。他沿着石雕台阶爬上蒙彻斯山,站在教堂尖塔上欣赏着萨尔茨堡的景色。接下来又来到大学广场,观赏巴罗克时代的大师菲舍尔·冯·埃拉的传世杰作。天色暗下来的时候他回到老城区,吃了一顿提洛尔小方饺。那是一家古意盎然的餐厅,深色嵌板的墙龛里摆满了狩猎比赛的奖杯。

    八点钟,他再次坐在欧宝车的驾驶位上,向西驶出萨尔茨堡,进入萨尔茨卡默古特地区的腹地。雪落得更大了,高速路也一路攀升,引向山地。他经过福斯尔湖南岸一座名叫霍夫的小村。接着又走了几英里,来到了沃尔夫冈湖。因湖而得名的小镇一一沃尔夫冈镇就坐落在湖对岸。阴影遮蔽之中,还能隐约分辨出朝圣教堂的尖顶。他记得,教堂里保有全奥地利最精美的圣坛壁画。

    在沉睡中的小镇泽兴巴赫,他向右转弯,进入一条窄路,陡然爬上一道山坡,把小镇甩在了身后。沿路是一座座村舍,白雪盖顶,壁炉的烟曲曲弯弯地从烟囱里冒出来。加百列经过的时候,恰好有一条狗吠叫着从房里跑出来。

    他驶过一座单行道的桥,然后缓缓停下来。道路好像经过了长途跋涉后也累坏了,缩成了一条拥挤狭窄的小道,只能通过一辆车。小道向前延伸,通向一片桦树林。再向前大约三十米,有一道大门。他熄灭了引擎。林中的静寂太深沉了,令人压抑。

    他从车内隔层里取出手电筒,下了车。大门是原木纹式样的,只有齐肩的高度。标牌上写着“私人产业,严禁擅入,违者必罚”的警告语。加百列一脚踩上一条木杠,一跃而入,落在了门内的雪垫子上。

    他扭开手电,照亮了小径。这是一条陡坡路,蜿蜒向上,消失在一堵桦木墙的后面。地上看不见脚印,也没有车辙。加百列熄灭手电,驻足犹豫片刻,等待着瞳孔适应了黑暗,这才再次迈开脚步。

    五分钟后,他来到了一大片空地前。在空地的一端,大约一百米以外,有一座传统的山间木屋。房子很大,斜屋顶,屋檐远远地盖住了建筑物的外墙。他驻足片刻,倾听着自己的靠近有没有被人察觉。彻底放心之后,他贴着树篱绕着空地走了一周。房里一片黑暗,一盏灯也没亮,室外也无灯火。四周也没有任何车辆。

    他又站定了一会儿,思量着要不要在奧地利的土地上涉险犯法,破门而入。无人居住的木屋也许能打开一扇窗,使人由此窥见沃格尔的生活情状。这样的机会也肯定不会再出现第二次了。他想起了一个反复做过的梦。梦中提香有意同加百列一道讨论一张画的修复问题,而加百列一直推却,因为他的日程排得太紧,没法安排时间面谈。提香受了严重的冒犯,大怒之下收回了意向。加百列独自面对着一张无边的画布,失去了可供咨问的大师,寂寞无助地工作着。

    他开始迈步穿过空地,同时回头一瞥:不错,他必定会在身后留下明显的足迹——从树脚下一直到房子的后门。除非很快再下场大雪,否则足迹会留在原处,人人可见。“继续前进吧,‘提香’在等着呢。”

    他来到木屋的后部。贴着外墙堆满了木柴,柴垛子尽头是一扇门。加百列伸手一试,不用问,门锁着。他摘下手套,取出他一贯藏在钱夹里的金属棒。他耐心地摆弄着钥匙孔,直到门锁败下阵来为止。接着他旋开门闩,进入室内。

    他打开手电,发现自己站在一间放脏衣物的储物室里。贴着墙端正地摆着三双威灵顿雨靴。一件罗登呢外套挂在一枚挂钩上。加百列朝外套兜里一摸:零钱、一条揉成团的手绢,其中还裹着老头子干硬后的浓痰。

    他走过一道门廊,来到一段楼梯前。他轻捷地拾级而上,手里捏着电筒,一直来到另一座门前。这道门没上锁。加百列缓缓开门。干涩的铰链发出呻吟声,在巨大空荡的房舍里回响不绝。

    他发现自己来到了一间餐具室,室内的情形倒像是遭了散兵游勇的劫掠:架子上几乎空了,落了一层细细的灰尘。与之相连的厨房是传统与现代的混合:德国制造的电器,不锈钢的外壳,铸铁的锅子挂在一座开放式灶台的上方。他打开冰箱:一瓶喝了一半的奥地利白葡萄酒,一块长了绿毛的芝士,几瓶陈年的调味料。

    他穿过餐厅进入一间大厅。他用手电照着各处查看,最后在一张古董写字桌前停下来。桌子有一个抽屉,酷寒的天气使它变了形,紧紧地卡住了打不开。加百列用力地将它拉开,几乎将把手也拽下来了。他用手电一照,有圆珠笔和铅笔,生锈的纸夹子,一堆多瑙河谷贸易和投资集团的信笺纸,个人抬头的信笺——路德维格·沃格尔案头之物……

    加百列合上抽屉,用手电照向桌面。在一个纸匣里有一摞信件。他一页页翻看,有几封私人信函,还有生意上的文件。有些文件里还附有备忘录,都是用细长的笔迹写成的。他抓起一叠,对折后放进了夹克前胸的口袋里。

    电话是数字显示的,还带有自动留言功能。时钟上的时间是错的。加百列打开机座上的磁带盖子,里面装着两盒迷你卡带。根据他的经验,留言里的录音从来不会完全洗干净,许多重要信息往往会留在里面,只要有一名技师,使用适当的设备,就能轻易听到这些声音。他取出磁带,将它们滑入了自己的口袋。接着他盖好盖子,又按下了“重拨”的按钮。一阵拨号音嘟嘟响起,一串数字闪现在窗口上:5124124。是个维也纳的号码。加百列把它记在了心里。

    奥地利的标准铃声响起,一声接着一声,不等铃响到第三声,那头一个男人接起了电话:“喂……喂……哪位?路德维格,是你吗?哪位啊?”

    加百列一伸手,掐断了电话。

    他爬上了正面的主楼梯。在电话那头的男人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之前,他还有多少时间?他能不能调动自己的能力,尽快发起反击?加百列分明听见了倒计时的钟声。

    在楼梯尽头是一间壁凹似的小厅,布置成了休息室的格局。椅子旁边有一摞书,书堆上放着一只小酒杯。在小厅两侧分别有一条小走廊通向一间卧室。加百列走进了右边的那一间。

    天花板是个尖顶,反衬出屋顶的形状。四壁空空,只有一座耶稣受难像俯视着没有整理过的床铺。床头柜上的数字闹钟闪烁着12:00……12:00……12:00……一串黑色的念珠盘曲在闹钟前面。床前的电视柜上放着一台电视机。加百列用戴着手套的手指尖划过屏幕,在一层灰尘上留下了一条黑线。

    没有衣帽间,只有一个爱德华风格的大衣橱。加百列打开门,用手电向里面照着:几叠折叠整齐的汗衫,挂在衣钩上的夹克、衬衫、裤子。他拉开一只抽屉,里面有一格毛毡垫的首饰盒,里面是几颗污旧的袖扣,几枚印章戒指,一块古董手表,黑色的皮表带已经破裂。他翻过手表,查看背面:赠与埃瑞克,敬慕你的莫妮卡。他拿起一枚戒指,沉重的黄金印章上镌着一只鹰。上面还刻着字,是贴着戒指内圈的一行很小的字:1005,干得漂亮,海因里希。加百列将戒指和手表都滑入了自己的口袋。

    他离开了卧室,在小厅处逗留了一阵子,向窗外一瞥,车道上没有动静。他又进了第二间卧室。空气里弥漫着浓重的玫瑰和薰衣草精油的香气。地上铺着一张浅色的软地毡,一袭印花丝绒被盖在床上。爱德华衣橱同另外一间的一模一样,只是在门上多了面镜子。在橱里,加百列发现了女人的衣物。雷娜特·霍夫曼曾告诉他,沃格尔一生单身。那么这些衣物是谁的呢?

    加百列来到床头柜前。一大部真皮封面的《圣经》摆在蕾丝桌布上。他抓起书脊,用力地翻动书页。一张照片弹落在地上。加百列用手电一照,仔细地察看。照片上是夏日的山间草地,有一名妇女,还有一个十几岁的少年和一名中年男子,都坐在一块毯子上。他们都在对着镜头微笑,妇人的胳膊搂住了男子的肩头。尽管照片是三四十年前拍的,依然可以清清楚楚地认出来——其中的男子就是路德维格·沃格尔。女的是谁呢?“赠与埃瑞克,敬慕你的莫妮卡”?那少年很英俊,穿戴得整齐干净。奇异的是,他看起来颇为面熟。

    他听见外面有动静。那是一种含糊低沉的隆隆声。他拉开窗帘,只见一对车头灯正缓缓穿过树丛。

    加百列将照片滑入口袋,快步下楼。大厅里已经被车头灯光照亮了。他沿着原路返回——穿过厨房,穿过餐具室,走下背面的楼梯——一直回到来时经过的储物间。他能够听见脚步声在头顶响起——不错,已经有人进入室内了。他悄然把门打开,又无声地回手把它合上。

    他绕到房子的正面,紧贴着屋檐下走着。那辆车就停在正门前几米远的地方,是一辆四轮驱动运动型跑车,一侧的车门敞开着。加百列能够听到电子警报器的低鸣声,显然是钥匙依然插在车上。他矮身抢到车前,拔出钥匙,将它拋进了暗夜之中。

    他穿过草地,走下山坡。雪积得厚,靴子沉重,让他十分着恼。寒气扼住了他的咽喉。等他终于走过最后一个弯道,却看见木质大门已经敞开,有个男人就站在他的汽车旁边,用手电探照着车内。

    加百列完全不怕一对一的对抗。不过如果是以一敌二,那就另当别论了。他决定继续前进,正面出击,在另一个人下山之前解决问题。于是他用德语吼道:“说你呢!你干吗动我的车?”

    那男子转过身,用手电照着加百列。从他的姿态看,并没有要伸手拔枪的意思。加百列继续往前奔,假装出一副因为别人侵犯了他的车而怒不可遏的样子。接着,他从外套口袋里抽出手电筒,挥手向那男子砸去。

    男子举手隔挡,厚重的外套消解了这一砸的力道。加百列甩掉了电筒,一脚狠狠踢在了男子膝盖的内侧。他痛得呻吟出声,奋力还了一拳。加百列脚步移动,轻易就避开了,又稳稳立定,不让自己在雪地里失去重心。他的对手是个大块头,大约比加百列高六英寸,体重至少超出五十磅。如果打斗变成了缠斗,结果是可想而知的。

    那男子又狠狠发出一拳,这是一记勾拳,从加百列的脸颊前面掠过。一拳落空后,他失去了平衡,身体左倾,右臂甩落下来。加百列抓住他的胳膊,向前迈步,又屈起手肘,对准男子的颧骨连续发出两记肘锤,同时精确地避开了耳朵前面致命的区域。男子瘫倒在雪地上,天旋地转。加百列又拿起电筒,给了他的脑袋精准的一击,男子失去了知觉。

    加百列看了看身后,另一个人还没有返身回来。他拉开男子夹克的拉链,搜找着他的皮夹。在胸前内侧的口袋里,他找到了。夹子里有一块标明身份的名牌。他对姓名毫不在意。他在意的是那人的身份:昏厥在草地上的男人是一位联邦警察的警官。

    加百列继续搜身,在胸前口袋里,他又找出了一本皮革封套的警员笔记本。就在第一页上,用孩子气的大写字母抄写了加百列的车牌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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