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叶县警方人员打电话来的时候,中森检察官正在办一件窃盗案。
“中森先生!”事务官面露困惑之色,说:“快来呀!”中森把工作交给部下,然后走到事务官的办公桌旁。
“你看这指纹比对结果。”事务官指着电脑萤幕说。
上面是一个人的照片。中森一看,大吃一惊。
事务官道:“这个三上纯一,不就是昨晚在场的那位年轻人吗?”“对呀!”中森说。
他想:大概是纯一在挖掘时未戴手套,不小心碰到所致……但我明明看到他戴着手套的,而且南乡也不可能允许他未戴手套就去碰触……难道说,他才是此案真凶?
中森忽然想到:现在不是怀疑纯一的时候,指纹既已验出,就必须做一件紧急的事。
他想起了司法史上有名的“白鸟判决”,那件案子开启了“再审”的大门。刑事审判的铁则是“疑则不罚,被告利益为先”,这也可以适用于“再审”。
他赶紧拿起话筒,开始拨电话。
东京高等检察厅的“检察长”接到了那通“死囚可能是含冤负屈”的电话。在“法务行政”方面,他是位高权重的第二把交椅,于是他急忙打电话给法务部的“事务次官”,说:“立即停止对死囚树原亮行刑!”事务次官闻言大惊,因为那份“死刑执行草案”已连同一份打好字的“处决令”一齐上呈给法务部长了。
树原亮第四次的再审申请已在前天遭到驳回,那两份文件就在当天上呈给部长。因内阁还要过几天才会改组,部长大概届时才会签署,因而现在应该还来得及撤回。
事务次官赶紧跑到部长室,部长却不在。他又跑到“部长官房”,打算向“秘书课长”探问情形,不料竟在“秘书课长”的桌子上见到了那份“处决令”。
那道催命符上写着“行刑照准”,文后还有法务部长的亲笔签名。
“部长已签准了。”秘书课长道。
事务次官愣了一下后问:“有没有别的人见过此令?”“你说什么?”
“有多少人见过此令?”
“这个嘛……”秘书课长似乎莫名其妙。
“相关官员全看过了,连东京看守所都通知了。”事务次官张口结舌,怔立当场。
处决令既已签发,树原亮必定要死了。
这儿是胜浦市的公寓,南乡醒来时已近正午。昨晚他和纯一回到这里,打电话向杉浦律师报告之后,又喝酒喝到黎明时分才去睡。
他爬出被窝,只觉全身酸痛,但同时也有一种“大功告成”的充实感。
他去厨房洗脸时,见到了纯一留下的便条纸,上面写着“因事外出,指纹比对若有结果,请通知我”。
南乡面露微笑,心想:这三个月来,每天奔波劳碌,今天总算可以休息了,这也是纯一出狱后的第一个假日。
他洗完脸,正要出去吃饭时,手机铃响了,上面显示来电者是中森。他猜想可能是指纹已经比对出来,于是赶紧接电话。
“喂。”
“我是中森。”
“指纹已比对出来了吧?”
“先不谈这个。纯一在吗?”
“他出去了。”
“何时会回来?”
“可能会晚一点。”南乡笑着说,随即正色道:“找他何事?”“先把你那边的地址告诉我。”
“地址?这栋公寓的吗?”南乡皱眉道:“到底怎么一回事?”“现在胜浦警局的人正在搜捕你们。”
“刑警在追捕我们?”
“不错。”中森停顿片刻又说:“他们在那塑胶袋及印章上验出了纯一的指纹。”南乡目瞪口呆。
中森继续说:“等你想通了,你就打电话告诉我地址。还有,警察若找到你,你可要听他们的,不可反抗。”说完便挂断电话。
南乡回想昨天的情景。在那山坡上搜寻证物时,纯一明明都有戴手套呀……他从头到尾都在注意那包证物,那又怎会有纯一的指纹呢?
他又想起十年前那件命案,纯一那时才十七岁。案发当天,纯一和女友都在中凑郡。纯一左臂负伤,身怀巨款;那女生则陷入茫然失神的状态,似乎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刺激……南乡只觉不寒而栗,他想:原来要爬上那十三级阶梯的竟不是树原亮,而是纯一!当初说要找出真凶时,纯一曾露出反抗的态度,而且说不想将另一个人送上死刑台。难道那时纯一就已知道自己终将被处死吗?话说回来,倘若纯一是真凶,又怎会故意亲手将那些证物挖出来呢?
南乡本欲打电话给纯一,转念一想又作罢,因为他现在必须争取时间来思考对策。
刑警已在搜捕他们,这要如何是好?南乡心急如焚。
他边穿衣边想:警察迟早会找上门来的,要躲到哪里去才好?现在是此地的观光旺季,路上行人众多,或许跑到街上去会比较安全吧?
他带着笔记本跟手机奔出房间,跑到街上,然后走进一家咖啡厅。此时他已是满头大汗。
他伸手探探口袋,还好里面有香菸。他点了一杯冷饮,并开始抽菸,片刻后终于想出对策。
他拿出手机,打电话问查号台:“我要查一间杂货店,在东京旗台……就在品川区,店名是‘百合’……”他抄下电话号码后便努力回想,终于想起了“木下友里”这个名字。
此时一部警车通过外面街道,只亮灯号未响警笛。南乡心知这表示警方正在搜捕嫌犯。
他慌忙拨电话到那杂货店。铃响四声后,对方接起电话。
“喂,百合,你好。”是个中年妇人的声音。
“请问是木下家吗?”
“是的。”
“敝姓南乡,请问木下友里小姐在吗?”
“她不在。”话声中似含有戒备之意。
“你是友里的妈妈?”
“不是,我是她的亲戚,来顾店的。”
“友里身上有没有行动电话?”
“你是什么人?”
“我是杉浦律师事务所的人。”
“律师事务所?”
“对,有事要找友里。”
对方停顿片刻后才说:“她在医院。”
“是否生病了。”
“不是。”
南乡皱眉道:“莫非出了什么意外事故?”
“也不是。”对方停顿许久后才又说:“她是自杀未遂才被送进医院的。”“嗄?”南乡大叫一声,又急忙降低音量说:“自杀未遂?怎么回事?”“以前就发生过好几次,没有人知道原因。”
“现在病况如何?”
“经过抢救,已经没有大碍。”
“哦。”南乡低头轻声道:“打扰你了,真对不起,改天再找她好了。”“好。”对方讲完便挂断电话。
南乡心慌意乱,想着:友里自杀未遂,是否跟十年前那命案有关呢?案发当天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呢?
他下定决心,要打电话给纯一。就在此时,手机响了,上面显示来电者是东京看守所的冈崎。
南乡吓了一跳,接起电话,说:“喂。”
对方轻声道:“我是冈崎。今天上午,我们所长接到了法务部送来的行刑通知。”“要处决何人?”
“树原亮。”
南乡险些晕厥,心想:好不容易找到那些证物,没想到派不上用场,大概只慢了几个小时吧?真是遗憾……“今天傍晚那处决令便会送来,预定四天之后便要处决。”“我知道了,谢谢你。”
“此令既出,无人能阻。”冈崎言罢便挂断电话。
南乡心想:大势已去,也没时间跟纯一联络了……为救树原亮,现在只好孤注一掷,使出最后一招了……他打电话向杉浦报告现况。
杉浦发出惨叫声,嚷道:“完了,完了!处决令下没有人可以活命,树原稳死了!”“稍安勿躁!”南乡喝道:“我们还有救命法宝!”“什么法宝?”
“刑事诉讼法第五零二条。”
“嗄?”对方好像在翻六法全书。
“就是‘提出异议’呀!”南乡早已背下那条文。
“若认为检方处置不当,可向法院提出异议。”“那又如何?”
“我们可提异议,就说检方处置不当。”
杉浦静默下来,似乎在思考。
南乡继续说:“通场☆况下,处决令一出,囚犯当天就必死无疑,根本来不及提出异议,但这次不同,要在四天之后才会处决。”“但这……”杉浦道:“理由要怎么写才好?”“就说是‘违法滥权’。若依法律,判决确定后,法务部长必须在六个月之内发下处决令,但此案已然超过这期限,今天如果行刑了,显然是违法!”“你要知道,这法条早已形同具文,仅有训示的意思,在解释上……”“意思很明白,还解释个屁!”
“别强词夺理。若依你所言,那至今所有死刑岂不全是违法的?”“你怎么还不懂?”南乡对这位反应迟钝的律师早已感到不耐烦。
“如果他们能够容忍六个月以后再行刑的做法,那也就没有‘接到处决令的五日之内必须行刑’的义务!”“当局可不一定会这么想。”
“反正我只是要拖延时间,又不是要让他们释放树原。在异议遭到驳回之前,我们仍有时间申请第五次的再审。”“我懂了,我就照你的意思去办吧。”杉浦以战战兢兢的语气说,随即挂断电话。
他好像反倒成了雇员。
南乡本想拨电话给纯一,可惜已来不及了。
“你是南乡先生?”有人间。
南乡抬头一看,两名大汉就在眼前。
“不错。”南乡装出气定神闲的样子说,同时暗中将手机关掉。
“我们是刑警,请你跟我们跑一趟胜浦警局吧。”
五名男子挤在刑事课的侦讯室内。
坐在南乡面前的是课长船越,旁边有两名刑警。中森检察官坐在门旁。
船越课长一直在问“三上纯一潜逃何处”,神情十分不悦。南乡心想:一定是因证物被我和纯一先找到,面子挂不住,所以要找我出气……“快快从实招来!”船越严词逼供。
“你别想装傻!”“我不是装傻,我真的不知道呀!”南乡很想看看中森的表情,但因背对中森,想看也看不到。
“为何连你们现在的住址也不肯说出来?”
“我有隐私权呀!”
船越哼了一声,又问:“三上纯一身上有没有手机?”“不晓得。”
“把你的手机交给我保管,怎么样?”船越说着就伸出一只手来。
南乡怒道:“休想!”
“你敢拒绝?”
“有何不敢?我只是被你们约谈,你凭什么强制我交出身上的物品?”“如果不交出来,有你受的!”
“彼此彼此,你若想在法庭上见,我们的律师事务所会奉陪到底的。”船越苦着脸朝南乡背后望过去,似乎想要向中森求助。
南乡很想听听中森的意见,于是顺势说:“我要走了,你们好胆挡挡看!”然后就站起身来。
中森终于开口了。
“慢着!”他走到南乡身边,向船越说:“我有话要跟南乡先生说,你们暂且退下!”刑警不得违背检察官的命令,因此船越和另两名警官虽然满面怒容,但也只好乖乖走出侦讯室。
中森坐到南乡面前,把桌上那份空白的笔录挪到旁边,然后说:
“咱们就当朋友聊天,行不行?”
南乡笑道:“我正想找朋友聊天。”
他决定在讲真话前先试探一下中森,于是拿出手机,按了纯一的号码。手机发出说话声,表示纯一现在是“关机中”。
南乡有点吃惊,但仍对着纯一的答录机说:“纯一,我是南乡。事情有变,那些证物上竟验出你的指纹,警方正在找你。你要躲好,千万别回公寓去,明白吗?”中森全未阻止,南乡这才放下心来。
“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中森问:“纯一怎会费尽千辛万苦,去挖出一包对自己不利的证物来呢?我实在百思不解。”
“我要是知道就好了。”
“但是,既有指纹,表示他必定碰过那些物品……难道说,十年前那件命案的真凶就是他?”中森说。
南乡心想:看样子,他尚不知纯一曾离家出走,要不要告诉他呢?但纯一曾说已记不清,像是不愿提起,那……还是暂时不提好了。
“关于此事,不知你高见如何?”南乡问。
中森沉吟半晌,方才说:“我先问你,你们做这件事,是否有钱可拿?”南乡点头道:“若能为树原雪冤,便可得巨额酬劳。”“我再问你,纯一是否因曾犯法而使他家家计陷入困境?”南乡想起纯一老是因家计而愁眉不展,便说:“你的意思是说,他为了拿那笔酬劳,竟不惜冒充凶手,对不对?”“正是。”
南乡拚命回忆往事,心想:这三个月来,纯一曾有几天单独行动,莫非那时他在某地发现了那些证物,便故意印上自己的指纹,然后再埋在增愿寺?
“但他这么做,岂不是要被判处死刑?”南乡问。
“所以他才安排那些证据让他自己发现,这就成了另一种形式的自首。”南乡瞠目结舌。
中森继继续说:“既是自首,说不定可逃过一死。纯一大概是这么想,所以才孤注一掷。”“一切都是为了要赚钱养家,对吗?”
“对。我左思右想,发现只有这个可能。他若一开始就跑去向警方说自己才是凶手,就无法和你一齐去调查,于是也不能领到那笔酬劳了。为了要达成‘自首减刑’与‘领到奖金’两个目的,他一定要亲手挖出那些证物才行。”南乡无言以对,心想:既有指纹,必是纯一自己主动印上去的,那还有什么话好说……“不过,现在还有另一件事。”中森黯然道:“就是树原亮的处决令已经发下,此事你可要保密。”“我早已知悉。”南乡坦然道:“是看守所的朋友告诉我的。”“验出纯一指纹一事,已向当局报告了,但四天之后又要处决树原亮,你可知这样一来会出现什么状况?”“不知道。”
“树原一死,当局绝不会认错,因为一认错就会引起轩然大波,事关死刑制度的存废。另一方面,当局势必也不能将指纹一事置之不理,而且只有一条路可走,那就是:为求刑罚的均衡,必将纯一判为‘共犯’,择日处决!”南乡一听,差点昏倒。他今天已头晕好几次了。
“你说的这些,实际上真的会发生吗?”南乡问。
中森点头道:“法律原本就经常被掌权者滥用。在这个案件中,若仅考虑证据,那法院势必将纯一判为共犯,纯一也只有死路一条。”“我非救他不可!”南乡立刻说:“他本性善良,不该有如此下场,以前虽曾触法,但现在已改过自新,奋发向上……”“我知道。”中森以同情的语气说。
“我绝不能让他被送上绞刑台!”
南乡想起以前当刽子手时的情景,不由得冷汗直流。他同时也忆起纯一说过的一句话:如果一个人犯下杀人罪却永生不悔,那此人是否罪该万死?
“其实纯一并非毫无生机。”中森道:“此案目前的状况是史无前例,极为特殊,现在法务部想必也正在为这个状况而大伤脑筋吧!”南乡急忙问:“那又怎样?”
“树原若能逃过死劫,那纯一应不致被判死刑。”南乡心中燃起一丝希望之火,但却觉得仍会以悲剧收场,于是说:“纵然如此,还是会被判无期徒刑吧?”“那是当然。”
“不行!绝对不行!”南乡忍不住大嚷道。他现在已认定纯一绝非此案之真凶,只是为了赚钱而企图代替树原上绞架罢了。
“我一定要设法搭救纯一!”
“但你……”南乡举手阻止中森说下去,因为他忽然想到一件事。
“你先听我说,如果纯一和树原皆非此案凶手,那真凶必定另有其人,对不对?”南乡以冷静的口吻说。
中森怔立原地,静默不语。
南乡继续说:“只要抓到真凶,便可保他二人无事了。”“胜算有多大,你可曾考虑过?”
南乡心想:事到如今,只能依赖杉浦律师所提的抗议了。若能申请第五次再审,就可拖延一些时间,只要在这段时间之内找出那本存摺,便能锁定对象,寻获真凶……“我只能尽力而为。”南乡说。
中森说:“最要紧的还是先让纯一躲好,他若被捕而故意认罪,那一切努力便将化为泡影。”南乡点点头,随即又问:“我离开警局后该如何行动?”“他们一定会随后跟踪,你务必要设法摆脱,再去跟纯一会合,然后寻一隐秘的地方,躲藏起来。”“好吧。”
“他们经常在主要公路和火车站附近埋伏监视,所以你要特别注意那些地方。”“我若按这手机……”南乡拿起行动电话,问:“会不会被他们侦测出来?”“当然会。你只要开机,不需要和人通话,他们也测得出来。”“会不会被监听?”
“那倒不会,因你们并非‘犯罪集团’。”
南乡起身离去,但到了门口又回头说:“你为何要帮助我们?”中森毅然道:“我只不过想要伸张正义而已。”南乡离开警局后便走向渔港,在毫无遮蔽物的提防上漫步而行。
堤防上有人在钓鱼。南乡假装在观看钓客的鱼笼,偷偷往后望去,果然见到一名显然为刑警的大汉尾随在后。
南乡心想:这一定是船越课长耍的花招,故意摆明了是在跟踪我,让我不敢和纯一碰头,使纯一孤立无援,独木难撑,然后再以布满全市的警网拿住纯一……就算摆脱跟踪,也不能去坐车或使用手机,这样要如何跟纯一联络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