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阿慕,蓁蓁,你们这么早就来找我了!”
每次来到法医处,流年总会张开双臂欢迎我,当他身上那股终年不散的尸臭味扑面而来时,我总有一脚把他踹飞的冲动。不过,怎么说也是来找他办事,总不能一点面子也不给他,只好立刻闪身到蓁蓁背后,免得沾到他的尸臭。
“靠,你用得着这像对我吗!”他瞪了我一眼,随即又换上笑脸,热情地伸出双手,准备跟蓁蓁握手。
蓁蓁跟我来多了,早就知道怎么对付这个猥琐法医,立刻把双手藏到身后,露出礼貌的笑容:“早啊,叶医生。”
流年没趣地耸肩:“你们是为省美术学院的案子而来的吧?”
我没好气地说:“要不然我们一大早来找你干嘛!”
“我实然想起一个师弟闹的笑话。”他不怀意思地笑着。
蓁蓁好奇问道:“是什么笑话呢?”
“是这样的……”他故作神秘地笑了笑,“我有一个师弟暗恋一个师妹,想跟人家约会但又找不到借口,只好跟人家说:嗨,今晚有空跟我去看尸体吗?”
“你不觉得这个笑话很土吗?”蓁蓁不屑地瞥了他一眼。
“嗯,的确是很土,但是现在不就有人在用吗?哈哈……”他突然对着我大笑,分明是取笑我以看尸体为借口,跟蓁蓁约会。
蓁蓁愣住片刻后,似乎已明白他的意思,虽然没有作声,但俊俏的脸颊骤然红润起来。
开过玩笑后,流年把我们领进解剖室,在这里我们看见一具被白布盖着的尸体。流年特意提醒蓁蓁,死者的死状很可怕,叫她做好心理准备。
眼前的情景让我想起诡案组成立后,第一宗调查的案子——医大女鬼。这两宗案子有很多类似的地方,同样是三名夜归学子受袭,同样是疑似受到鬼魅等超自然力量袭击。但这次幸存者有两人,而不是一个。
“准备好没有?”流年说着便把白布掀开。
白布之下是一名全身赤裸的年轻男性尸体,体型较为肥胖,给人一种孔武有力的感觉。他要是还活着,我肯定打不过他,更别说徒手把他杀死。然而,此刻却他无助地躺在冰冷的解剖台上,以遍体的伤痕诉说死前所受痛苦。
尸身遍布可怕的伤痕,铁青的脸颊上,左眼球不知所踪,右额的伤口使头骨暴露于空气之中,从形状判决应该是被咬的,我甚至能看见留在头骨上的牙印。整具尸体从头到脚基本上没有一块完整的皮肤,牙齿及指甲留下的伤痕覆盖面了整个躯体,虽然经过清理,但仍让人触目惊心。
在众多的伤口中,最令人畏惧的是喉咙上的血洞,我想应该是致命一击。
流年拿着报告,准备给我们讲述死者的情况时,蓁蓁突然飞扑到垃圾桶旁,“丢弃”肚子里的早餐。
我无奈的摇头:“真不知道你这**是怎么当的。”
虽然已跟我处理过不少命案,但她对恶心事物的承受能力仍有待提高。
流年耸肩道:“女生嘛,觉得恶心也很正常。”
我严肃地点头:“这个我明白,要练成你这样的变态,不是一朝一日的事情……靠,你想干嘛!”流年竟然把盖尸体的白布披到我的头上。
打闹过后,流年换上了严肃的表情,向我们讲述死者的情况:“死者方树,二十二岁,身上共有抓痕45道,被咬的伤口共有七处,其中喉咙部位的伤口为致命伤,因为血液堵塞气管导致窒息死亡。”
我看着尸体脖子上的可怕伤口,皱眉问道:“确定是被凶手徒手杀害?”
流年放下手中的报告,没好气地回答:“不用做尸检也能确定好不好。”
事实的确如此,光凭尸体脖子上的血洞,就知道死者是被凶手以最原始最野蛮的方式杀死。现在的问题是,正常人有可能做到吗?如果说凶手是头野兽,那么此案便毫无悬疑。但问题是柔弱的沈婷悦有可能做到吗?难道她真的变成了“荫尸”?
“这道伤痕是怎么回事?”我留意死者手臂上有一道已经愈合的伤痕。
流年往死者手臂瞥了一眼:“从愈合程度推断,大概是一个月前弄上的,大概是被树枝之类的东西刮伤,跟本案应该没有直接关联。”
麦青河曾经说过,方树对沈婷悦施暴时,手臂上被对方用折断的画笔划伤,这道伤痕从侧面验证了他没有撒谎。
我把已知的情况告诉流年,询问他的看法。他皱眉思索片刻后答道:“我曾经听说过这样一件事,一名妇女为解救被压在车轮下的儿子,徒手把重达数吨的汽车掀翻。”
“那是活人的情况,但沈婷悦很可能已经死了。”我说。
他摇头道:“这不是生死的问题,而是潜能的问题。人的潜能是无限,当然要把潜能激发出来,必须特定的条件。只要能把潜能激发出来,超越生死也不没有可能的。你没发觉在很多电视剧当中,某些角色就算身受重伤,也非得把话说完才死吗?其实这不一定是因为编剧蹩脚,事实上坚定的意志往往能让将死的人强撑一段时间,这在医院的重症病房是很常见的事情。不过像沈婷悦这样的情况,似乎就撑得太久了。或许,还能有别的解释……”
我给他抛了根烟,催促道:“别卖关子,想到什么就赶紧说吧!”
“我们到外面再说。”也许是出于对尸体的尊重,流年很少会尸体面前抽烟,虽然他经常会对着尸体吃饭。
在解剖室门外,点燃香烟后,流年便向我问道:“知道什么是丧尸吗?”
“有听说过,你认为沈婷悦变成了丧尸,而不是荫尸?”
“不管是丧尸还是荫尸,都是僵尸中的一种,不过两者的形成稍有区别。不妨先说说,你在脑海里的丧尸是什么模样。”他悠然地抽着烟。
流年突然抛出这个古怪论调,必定有其独到的见解,于是我便把所知道的说出来:“据我所知,所谓的丧尸是巫师以秘术将活人直接转化而成,虽然力大无穷,但行动缓慢,而且没有思考能力,只能任由巫师摆布。而在失去巫师控制的情况下,他们只能以动物的原始本能生存,会因鲜血的味道而疯狂,速度突然加快,以求在第一时间用新鲜的血肉填满肚子。”
“这只不过是道听途说的传闻罢了。”他轻轻摇头,“其实,丧尸并非幻想中的产物,实际上它们的确存在于这个世界上。”
“真的有这东西吗?”
蓁蓁虽然流露出些许畏惧,但同时亦摩拳擦掌,似乎已经在刚才的呕吐中恢复过来了。只要对方是有形的实体,而非虚无飘渺的鬼魅,她便有打倒对方的信心。当然,如果对方是腐烂不堪的尸体,那么我就有所保留。
“当然有了,但跟你们想像中不太一样。”他抽了口烟又道:“在通常情况下,丧尸是由巫师用秘术‘做’出来的。不过所谓的秘术,实质是通过药物使活人变成‘活死人’,再配合声乐刺激等方式加以控制。简单而言,丧尸就是还没死透的活人。因为受到药物的影响,掌管思考的大脑严重受损,所以只保留低等动物般的思考能力,譬如找寻食物,攻击敌人等等。同时因为大脑受损而引发变异,使他们变得力大无穷。但相对而言,他们的小脑的功能保存得比较完整,所以纵使行动缓慢,但基本上能像活人般活动。”
他把烟头掐灭后,又继续说:“现在这年头,会驱使丧尸的巫师恐怕比不贪的清官更难找。但我倒听说过,活人在特定的情况下,也会变成丧尸。”
“是什么情况呢?”或许是因为好奇,蓁蓁的畏惧之色已荡然无存。
流年答道:“刚才已经说了,丧尸其实是大脑严重受损的活人。所以,头部受创、窒息、中毒等情况,都有可能使活人变成丧尸。当然,只是‘有可能’而已,机率比中彩票头奖还低。”
“废话!”我白了他一眼,“我这辈子就没听说过那个彩票头奖得主是有名有姓的。”
他耸肩道:“我只是打个比喻而已,反正这种事虽然机会微乎其微,但也不是绝无可能。”
如果实事真的像他所说的那样,沈婷悦变成了丧尸,那么很多疑问都能得到解决,现在的问题就只剩下怎样把她找出来。
返回诡案组办公室后,我立刻向老大汇报调查情况,他闭目思索片刻后问道:“你有什么看法?”
我点了根烟悠然作答:“悦桐带技术队的伙计去陈氏墓园调查过,已经确定人形浅坑是由里而外造成的。也就是说,有人被埋在泥土里,然后自己爬出来。而且按体形推断,被埋的人应该是女性,体形清瘦,身高大概160CM左右。根据这些身体特征判断,被埋的人很可能是沈婷悦。”
“那就不好办了,死而复生可不能写进报告里。”老大嘴角含笑,狡黠的双眼滴遛遛地转动,不知道在想什么鬼主意。
我无奈地摊开双手:“你不相信也没办法,事实的确如此,沈婷悦死后又活过来了。而且她很可能已经变成了荫尸或丧尸之类的僵尸,并且杀死方树,这些都是有证据支持的事实。”
“是不是事实,还得等找到她才能确定。”他露出让人不怀好意的笑容,“好吧,我就当你说的都是事实。现在我给你三天时间,不管是荫尸还是丧尸,你给我抓一头回来。”
我跳起来叫道:“长生天啊,你以为是抓流浪犬吗?才三天时间,你让我上那给你把沈婷悦抓回来?”
他盯着电脑屏幕上的股市行情,悠悠然地说:“放心,我相信你自有办法。”
“现在沈婷悦到底躲在那里,我们并没有多少线索,她的活动范围可能在陈氏墓园及塘仔村附近。可是这附近全是荒山野岭,她随便找个山沟躲起来,也够我们找十天半月了,只有三天那能把她找出来。你起码也得给我一个星期吧,或者你给我安排一队**来帮忙,这样或许能早些找到她……”
就在我跟老大讨价还价时,办公桌上的电话响起。老大接电话过后,皱着眉头说:“现在有线索了,姓麦的小子死了,是他杀,死状跟之前那名死者类似。”
我愣了一下,随即瘫在椅子上,有气无力地说:“这叫什么线索啊,这只能说明沈婷悦的活动范围比我想像中还要大。你可知道省美术学院有多大,而且周边都是鸟不下蛋的鬼地方,她随便爬到一棵树上,就够我们找两个月了。”
老大狡黠地笑了笑:“我可没说姓麦的小子是在美院里被杀。”
“什么?”我惊愕要看着他,“不是美院,会是那里?我之前见他的时候,他连宿舍门口也不敢出呢!”
“阿杨说他是在塘仔村附近的商业街遇害,详细情况你到了现场再慢慢了解吧!”
“嗯,我现在就去。”
我走到门口准备出去的时候,老大诡诈的声音从身后传来:“别忘记你只有三天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