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如其来的一连串公共场所缢杀事件,让警方因为极度震骇而陷入刑侦能力丧失的状态中。
每天,警局都要召开案情研讨会,但会议上很少有人说话。即使是说,也只有一连串的疑问。
第一桩是电影院公然缢杀案,一名女观众在电影放映期间被活活勒死。所有的观众都看到她被提升到空中,勒死之后再任由她的尸体跌下。整个过程中没人看到凶手,现场也没有发现类似于绳索之类的凶器。
第二桩是秃头处长女下属缢死案,但由于秃头处长装作神志不清,再加上凶杀现场不属于公共区,所以警方将网吧女玩家花猪案列为第二桩。这桩案子同样是在公众视线之下,但却巧妙地利用了玩家陷入游戏时对身边的事物反应淡漠这个特点,于众人面前缢死花猪,同样无人察觉。
第三桩就是这里说到的公园缢杀案,这桩案子更过分。一名女子在人来人往的公园被缢杀,而且她的身体还被拉升到高处,目击者虽然诧异,却因为其余人没有反应,而误以为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所以同样也无从追查凶手。
就在这种案子的排序情形下,有人提出了公共盲区杀人的概念。此观点认为:凶手是一名洞悉群体心理学的高人,他精心研究过公共场所群体的心理,掌握了一种利用群体心理盲区杀人的手法。凶手周游于人群密集的熙攘之地,一如鱼儿游弋于水中,他就在你面前,你却看不到他,因为你的视线会选择性地把他忽略。他所选择的受害人也是随机的。因为在电影院受害者、网吧受害者及公园受害者这三者身上,没有发现任何共同点。她们只是被凶手以同样的手法杀死,仅此而已。
按此逻辑继续推断,一个在凶杀现场而被所有人忽略的人,必然是一个看起来无论如何都不应该是凶手的人。你就算是亲眼看到了他在杀人,也不认为如此。事实上,这三起案件中,所有人都看到了行凶者,但是大家却全都从自己的视线中删除了这一画面。为什么呢?因为你的大脑拒绝接受此人是凶手的现实。
这样就需要为凶手画一幅肖像,他站在你面前杀人,你却固执地拒绝承认,那么,他到底应该是个什么样的人呢?
凶手必然是一个相貌普通、毫无特色的人。如果外貌太过于出众,如英俊的男子或美丽的女子,又或是身上有一种特殊的气质,都会引起人的注意。当然凶手也不能够丑陋,总之,任何特点都将让他无法如愿藏身。
此外,凶手身边必然还有一样东西,牢牢地吸引着公众的视线,可以让他趁此机会,从容不迫地选择受害人,将其杀死再淡定离去。而在这一过程中,因为你的注意力被你认为更重要的事情所吸引,根本无暇顾及。
当时警方在工作会议上认为:电影院中紧张的剧情,网吧里玩家的痴迷,以及公园中商家促销的活动,这些都构成了对公众的必然性吸引。而当凶手出现在沉迷于剧情的观众之前,出现在沉迷于电子游戏的玩家之前,出现在公园商家促销的舞台之前,都不会引起注意。
除此之外,凶手还必须营造目击者思维的盲区,缺少了这个,案子就不成立。
电影中的观众被绳索勒住提升到高处,网吧里的女玩家被提升到高处,公园里的女游客被提升到高处。这三次行动中,凶手一定是在死者身边,如果不在的话,就无以解释三名受害人升空悬浮的异事。凶手就站在受害人面前,而目击者却视而不见,那就只有一种可能:凶手被视为必须出现在那里的,他设法让自己成为环境的一部分,所以目击者才会直面目睹却一无所见。
所以这个案子的关键,就在于破解凶手的隐身之谜。
一个人要如何站在公众面前而不被公众注意?这有很多种办法,这方面凶手显然是行家。
就在警方试图破解这个心理谜题之际,第四桩(实际上是第五桩)凶杀案于一周后登场。此次事件的发生地点,是人流最为密集的火车站。当时数千名乘客正拥挤在检票口前,许多乘客扛着一人多高的巨大行李,遮挡了后面人群的视线。广播里不时报出火车临站的车次,兼以嘈杂的人声,湮没了人的听觉,让人的心态变得麻木而僵硬。
就在这摧毁人类知觉的强大氛围之中,一名女乘客高高升起的身体,将乘客们的视线一下子集中了过去。后面的乘客于惊骇中看到了悬空女子那惨白的脸、凸起的眼珠和伸出嘴外泛着乌紫颜色的舌头。
太多的人看到了这一幕场景,但随即目击者被旁边的人用力推搡着,被前面乘客扛在肩上的巨大编织袋撞击着。越是想看清楚升到空中的女子,偏偏就越无法看清,因为只要你缓步凝神,就会遭受到后面人流的重力冲撞:“快一点,快快,磨蹭什么你!”
唯有把惊讶的心思收起,赶紧顺着人流进站。
有人信誓旦旦地声称,他看到了女子悬空的脚,还看清楚女子赤脚穿一双品牌运动鞋。但更多的乘客则否认这一点。这两种截然不同的说法,将影响到刑案追踪的方向。
如果女子的脚部并没有彻底悬空,那么,她很有可能是被凶手高高地举起来的。等大家看到了这桩谋杀杰作,凶手丢了尸体,检票出站,让警方欲行追踪而不得。
而如果女子的脚部彻底悬空了,那么这起案子,就难以再追究女子周边的人,必须设置一个隐身的凶手在旁边。凶手提着勒在女子颈部的绳索,将女子高高地拉到空中。可是你看不到凶手的所在,因为他巧妙地隐身于你的视觉盲区内,你只能感觉到凶手那无声的阴冷笑声。似乎在嘲笑警方的无能和无奈。
火车站公共区女子缢杀案发生之后,警方赶到现场时,已经无法再找到一个即时的目击证人。所有的证人都在火车上,他们已经离开了。
可是,凶手是否也随这列火车离开了呢?警方对此持悲观态度。就是在这起向警方能力公开挑衅的案件的激发下,群体谋杀的概念浮出水面,取代了公共盲区杀人的假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