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们是大自然中非常神奇的物种,这些物种喜欢群居,很像蜜蜂。它们经过千万年的进化从单细胞生物变成了无脊椎的软体动物,一般生活在地下,以泥土中的营养成分为食,金是它们赖以生存的元素。它们身体中会分泌一种强烈的生物酸,用来融化土壤中的一些坚固的成分,也能成为自身的一种防卫武器。它们长有锋利的牙齿,可以让它们在土壤中快速行动。这些罪兽长相凶恶,但是在没有受到攻击的前提下,对人基本无害。当它们死亡后,身体内的黄金会凝固成自然金,因此我们称它们为金奴。
几年前,一只离群的金奴被夏日的洪水冲了出来,撞在了水中的石块上,当身体干涸之后,一些金沙散落在河边。这些被一批淘金者发现,他们寻着这条线索在一处洞穴内找到了金奴,此时金奴因为受伤而进行自我防卫,淘金者被金奴吓坏了,他们攀爬到洞穴的高处,却不慎坠落身亡。而另外一批淘金者发现了几具尸体和性格温驯的金奴。
这只金奴被其中一个年轻人豢养了起来,不久他发现一只金奴会引来一大批金奴。本来他想等待这些金奴死亡获得暴利,然而他渐渐发现金奴积累黄金的速度极慢。最后这个年轻人计上心来,他很快盯上了附近的一个很大的金矿,那里每一天都会产出大量黄金。如果能神不知鬼不觉地拿到那批黄金的话,较之等待金奴要快得多。在和金奴生活的过程中,他发现一只金奴一旦被杀死,其他平日温驯的金奴就会发起疯狂的袭击。于是一个阴险的计划在他的心中萌生出来。
在案发当天,他将一只金奴藏在金矿的帐篷中,当天晚上他将金奴杀死,并将尸体放在案发地点的东西两侧,趁着金奴没有到来的时候,他悄悄地打开了保险柜,盗走了价值几十万的金沙。
可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就在他跑出数里之后,他隐约感觉有些不对劲。没错,在他杀死金奴之后可能因为紧张,无意之中金奴的一部分组织落在了自己的口袋中。愤怒的金奴凭借着气味,找到了这个罪魁祸首……
当天晚上,吴华忠在那个人的家中发现了金奴,它们生活在地窖之中。虽然外表凶悍,却极其温驯,甚至对人类充满了恐惧。
“吴老,这些金奴怎么办?”黄怡婷向吴华忠询问道。
“这些都是自然界最神奇的物种,放了它们吧。”吴华忠说着离开了地窖。
回来的车上,卞虎很激动,他扭过头一直有些惋惜地说道:“如果养一批金奴的话,那可是比养鸡鸭鹅要有赚头得多啊!”
“其实我倒是觉得金奴适合当宠物。”黄怡婷回想着金奴的样子说道。
而吴华忠却陷入了深深的沉默。金奴本来没有善恶,一旦被坏人利用,就会成为杀人的武器。真正的罪兽恐怕不是它们,而是操纵它们的人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