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乐队

类别:文学名著 作者:路内 本章:D乐队

    D乐队并不是代号,也不是缩写,确实是乐队的名字。若干年来,D乐队一直在学校这一带排练演出,先是在附近的车间,后来搬到铁道边的仓库。大学三年我看了他们不下二十场演出,说实话,除了主唱还有点意思之外,其他各方面都看不出有什么前途。

    主唱是一个光头女孩,声线好得出奇,可以和Lush乐队主唱媲美。可惜现场能力不行,两首歌唱过之后就开始嘶哑走音,是那种棚内录音型的歌手,很难担当朋克乐队猛烈的风格。可是舍她之外,D乐队又有什么可圈可点之处呢?搔首弄姿的吉他手、故作镇定的贝司手,以及一个像铁匠一样的女鼓手,乏味至极。加之经常和一些拼凑型的末流乐队同台演出,听他们的现场,我会为光头妹惋惜,照这个水准再混下去,恐怕一辈子只能做做仓库歌手了,连酒吧歌手还不如。

    虽然如此,D乐队仍然是我这三年中最为中意的现场乐队,光头妹创作的几首歌,我也能跟着一起哼哼。听现场有一种强烈的存在感,好的好到可以颤抖,差的必须忍受,这些都是听CD无法达到的境界。用一个不恰当的比喻,D乐队就像一个我并不是非常爱,却发生了关系的女孩,其间低回婉转的东西似乎更胜于单纯的爱。

    一九九八年,工学院的校花正是在听D乐队的现场时,中途退场,在黑咕隆咚的仓库区小路上着了道,被仓库保管员用铁榔头在后脑上敲了一下。她是著名的美女,平时身边不乏护花使者,不知道为什么会独自走回学校,也不能说她大意,当时才晚上八点。那个时点上并不能令人保持警惕。

    D乐队为这个女生做了一场义演,当天的门票钱全部捐给死者的家属,其实也没有多少钱。此后光头女孩写了一首歌,这首歌叫做“敲头”,作为压轴歌曲,每一场演出都会在最后唱响:

    “朋友们到了晚上结伴回家吧,不要让坏人来敲你的头。”

    就这两句歌词,光头妹唱得颇为动听。

    五月的某一个下午是D乐队的告别演出,海报贴在食堂门口,光头妹即将单飞去北京发展,把剩下的三个傻头傻脑的乐队成员抛在t市。我认为这是光头妹的胜利,摆脱那些根深蒂固和你纠缠在一起的人并非那么容易。贝司手和吉他手毫无长进,鼓手女铁匠永远是一副木讷的表情,我早已厌倦了他们。

    那天下午我走向了铁道边,阳光迷眼,空气中很多灰尘但已不再有一丝一毫的二氧化硫味道。仓库那一带尽是高墙,连排的平房,用红砖砌成,间或有一条小路穿插其间,略微抵消了高墙的傲慢。曾经有人指给我看,哪一处是长发女生被敲头的地方,但已然完全记不得方位了。有一只黑猫在街对面相伴着我,走走停停,我掏不出什么像样的东西喂它,它好像也不介意,只是和我邂逅同行。四周很静,快到仓库时听见隐约传来的鼓声,以及像噪音一样的吉他声。猫停住脚步。我说:“你回去吧。”它好像听懂了,沿着墙角拐弯,身体像蛇一样扭曲着过去,轻轻一钻,消失在一处栅栏下。我说:“别去仓库里乱跑啊,那儿有大狼狗。”猫完全没有理会我。只有亲眼看见过狼狗杀死野猫的人才会知道,场面相当残暴。

    列车正从高处驶过。

    我买了一张门票,走进去,暖场的是一支粗口乐队,听得人没脾气。固然有时我也想发泄发泄,但走进这样的场子里,以旁观者的身份看着台上的人发泄,毕竟不是什么好滋味。场子里只站了两排人,余下的那些都在外面空地上抽烟聊天。粗粗扫了一眼,大部分都是工学院的,面熟但没有一个是我认识的。总人数不超过二十个。

    我在门口吧台上要了一杯强尼走路。这无疑是装逼行为,喝完觉得不够,再装一回。觉得有点渴,又改喝啤酒。两种酒混在一起我很快就晕了。

    大约半小时后,粗口乐队退场,零星有口哨声响起。D乐队上场时我愣了一下,光头妹已经不是光头妹了,留起了碎碎的短发,和我从前认识的植物学女孩一个发型。我在想,我到底该在心里叫她什么好呢?还是继续叫她光头妹吧,反正我这也是最后一次看她演出了。

    在一片轰轰的巨响中,毫无层次感的音乐如垃圾倾倒在河水中,光头妹戴着硕大的圆形耳环,祈祷般地面对着麦克风,吟唱着属于她的歌。一如既往的童音,一如既往地走调。D乐队的美好与丑陋像一个摔碎了的西瓜,同时呈现在我面前。

    我唯一一次和光头妹对话,正是在那个下午。演唱会结束,人都走得差不多了,乐队在收拾东西,我在门口卖Demo的女孩那里流连片刻,手里的第三瓶啤酒还没喝完。光头妹闲闲地走过来,对着卖Demo的女孩打了个招呼。

    “去北京干吗呢?签唱片公司了吗?”我问。

    “没有。”光头妹说,“不想唱了,想离开t市。”

    “一直都听你唱歌,你走了我很失落。”我说,“不过我也快毕业了,正在到处和人告别呢,以后到北京说不定还能听你唱歌。你会找到比D乐队好一百倍的搭档,这个乐队实在是太烂了。”

    卖Demo的女孩捂着嘴偷笑,大概觉得我喝多了,话也说得不知所云。

    我说:“我真的特别喜欢你。”

    光头妹把手抄在裤兜里,虽然是末流乐队的主唱,类似的恭维话肯定也听过不少了。她脸上没什么表情,过了一会儿她淡淡地说:“D乐队在t市不算很烂吧?”

    “真的很烂,有几首歌听得我想死。”

    “你是来羞辱我的吗?”光头妹说。

    鼓手女铁匠走过来问:“怎么了?”卖Demo的女孩赶紧说:“没事没事,夏小凡喝多了。”鼓手女铁匠说:“傻逼。”

    我用拎着啤酒瓶的手指着鼓手女铁匠,说:“他妈的不要让坏人来敲你的头,说的就是你呢,你的鼓敲得就跟敲头党一个德行。你怎么还好意思在这里敲鼓啊?”

    鼓手女铁匠飞起一脚,我看到手里的啤酒瓶滴溜溜地飞向空中,剩余的啤酒在离心力之下喷洒向四周,在它落地之前我还有时间大喊一声:

    “你们毁了光头妹!”

    鼓手女铁匠简直是充满快意、如愿以偿地照着我脸上拍过来。一瞬间我想起的是什么?仓库区的狼狗在空旷地带扑倒了一只丧失了警惕的野猫,一秒钟之内将其痛快利落地杀死。狼狗所具备的品质、神经质和等量的沉静,绝无一丝游戏精神的强硬姿态——他妈的谁说猫是残酷的?猫是一种常常会丧失警惕的动物,有一点儿诱惑就忘记了其他事情。

    那天我出现在咖啡店门口时,酒劲过去了一些,头开始觉得疼。咖啡女孩问我:“你怎么了?”

    我说我掉井里了。

    “那个t,手劲大得出奇。t都是一把好手劲吧?更何况还是鼓手呢。乐队解散了,她可以去做保镖。”我坐在咖啡店里唠叨,完全说给自己听的。咖啡女孩在一边听着。

    “这么无聊的东西你都肯去听,喝醉了挨打也活该。”她说。

    “不算很醉,就是说话失了点分寸。”

    “哎,你怎么知道那鼓手是t?”

    “大家都知道。”

    “见过t是怎么办事的吗?”

    “没有。是什么样的?”

    “就跟抽你脸一样。”

    我无话可说。她用食指抬起我的下巴,看了看脸说:“还好。”但我自感被打得不轻,酒也醒了一大半,我想了想,幸好没有和女鼓手厮打在一起,否则脸面丢尽。即便如此我还是不能回学校,在洗手间的镜子里看到自己脸上有几道深红色的手指印,一时半会儿退不下去。

    我将自己扔进沙发,破沙发发出一声剧烈的呻吟,随后便安静了。咖啡女孩递给我一瓶啤酒,我说我不能再喝了,过了一会儿她给我递上一杯茶。她说她得出去一会儿,让我在店里喝茶等她。我说没问题,喝茶,等她。

    她不在时,我突发奇想,往唱机里放进《Lovelife》,第一首歌是《Ladykillers》,欢快极了。依序听下去,我靠在沙发上慢慢地喝茶,觉得这样也不坏。这张唱片我始终是用耳机听的,头一次在音箱中播放,在无人的咖啡店里,有点像裸奔于阳光下的孤岛,既安全又惬意。我从书架上抽出《托洛茨基自传》随手翻看。这本书已经被我翻了很多遍,因为足够厚,从来都没有按顺序阅读过,从来都是跳着看,看了两年多,有关托洛茨基的生平和他的个人感悟都是支离破碎的。

    翻开一页。托洛茨基说,他可以预料到革命的走向,却无法预料到自己会在冬天打野鸭的时候冻伤了脚。我有点发愣,扣上书,放回原处。又想是不是该把这本书偷回去,最终还是打消了这个念头。托洛茨基的人生早就归于尘土,斯大林也归于尘土,连同整个苏联帝国。这其中已无任何可资学习的人生经验,甚至错误的部分也不能称之为教训,仅仅是一种错误而已。但看到这一段时仍然有所触动,大概是我倒霉运的心理暗示在起作用。

    到黄昏她也没回来。我在店里走来走去,后来索性坐到店门口去。猛地看见D乐队的一伙人从小巷那边过来,狭路相逢,我呆呆地看着光头妹,他们当然也看见了我,脸上露出警惕的神色,走过的一刹那,铁匠女鼓手对我竖起中指,一脸的嘲讽。万事有止境,唯独倒霉运是个例外。

    真是生不如死的一天。我也有一种卡在井里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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