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类别:文学名著 作者:艾米 本章:第三节

    林妲怏怏地回到卧室,鼓起勇气给陶沙打了个电话:“听赛蒙说,那条黑裙子是你买的?”

    “请一定收下。”

    哇,还真是他买的!她百感交集:“你为什么要给我买裙子?”

    “你去酒会需要穿嘛。”

    “你给女生买那么贵的东西,你的露西知道了不骂你?”

    “这有什么要骂的?又不是花她的钱。”

    林妲故意提议说:“我帮你把那条黑裙子带给你的露西吧。”<u>http://</u>

    “她穿不了,因为她比你胖多了。”

    她故作惊讶:“真的?我就很胖了,她比我还胖多了,那得多胖啊?”

    “你一点都不胖。”

    林妲很开心,看来她在陶沙心目中的形象比他老婆强多了。她问:“可不可以把她的照片发张来看看?”

    陶沙想了一会儿,说:“我用QQ发给你。”

    他果真发了一张露西的照片过来。

    林妲一看,真的像他说的那样,不是太胖,但有点胖,作为生过孩子的人,应该算很不错的了。

    看到一个很好的陶太太,林妲突然失去了与陶沙闲聊的兴趣,匆匆忙忙结束了对话。

    酒会那天,林妲和詹濛濛老早就开始打扮,化了彩妆,粘了假睫毛,詹濛濛还戴了美瞳,她本来也想戴,但因为从没戴过,搞半天都没戴进去,好不容易戴进去了,又觉得很难受,只好取掉。

    还没打扮好,接人的电话就打进詹濛濛的手机里来了,詹濛濛说:“快了快了,你再耐心等会儿。”然后关上手机,对她说,“是闷闷,在楼下等我们。”

    “怎么是他来接啊?濛濛,你先把项链取了吧,让他看见不好。”

    詹濛濛舍不得:“怕什么呀?就他一家买得起这项链?”

    林妲没办法,只好在心里祈祷待会儿陶沙别望詹濛濛。但她看看她和濛濛的穿着,就知道这是痴心妄想,因为詹濛濛穿着名牌晚礼服,蹬着名牌鞋,拎着名牌手袋,还戴着名牌项链,打扮得像只白天鹅。而她满身“淘宝”,穿的又是条黑裙子,难道陶沙会不看白天鹅,而看她这只丑老鸭?

    打扮完毕,林妲忐忑不安地跟着詹濛濛下了楼,看见陶沙坐在宝马里等她们,穿着那件拾破烂老头的黑色圆领汗衫。

    詹濛濛抢进前排坐下,问:“怎么是你?赛蒙呢?”

    “他很忙,分不开身来接你们。”

    一路上,林妲最担心的就是陶沙往詹濛濛那边望,一直在思谋万一他发现了项链的事该怎么应付。但他好像听见了她的祈祷一样,没往旁边望,反倒是不停地看后视镜,有时跟她视线相遇,他就望别处去了。

    陶沙把她们送到“蓝色海洋”大门外,停了车,但没熄火,也没下车,等她们两个下车后,他说了个“玩得开心!”,就一溜烟地把车开跑了。

    两个女生进到里面,感觉酒会好像已经开始了,人人都在吃喝,有人拿着酒杯,有人拿着装食物的小盘子,站的站,坐的坐。只见一片西服革履,袒胸露背,珠光宝气,谈笑风生,令人晕头转向。

    詹濛濛如鱼得水,一个猛子就扎进人堆里去了,跟这个打招呼,跟那个飞媚眼,吸引了很多男人的眼球,引起了很多女人的羡慕嫉妒恨。

    林妲从来没参加过这种活动,只觉目不暇接,头脑发晕,中文英文都说不连贯了,哪里敢跟人交际,只能像躲迷藏一样,专找没人的地方去。

    赛蒙发现了她,拿了一小盘食物过来给她,吩咐说:“别躲着呀,你负责那边一块,找几个人聊聊,帮我搞活气氛。”

    林妲不得已往赛蒙指的那块走去,但她实在不懂如何找人聊聊,人家也好像没看见她一样,只顾聊自己的。

    幸好有个香港老头主动跟她搭讪,她才不至于站在那里做呆鹅。但她不懂那人的粤语,还得老头子用半生不熟的国语和半熟不生的英语给她讲解,她成了“被口译”。

    旁边有两个美国鬼子在交谈,林妲惊慌地发现,她,一个英语副教授的女儿,通过了国家四六级英语考试的研究生,并立志到美国鬼子的故乡去混学位的人,竟然绝大部分听不懂他们在说什么,搞得她心慌意乱,生怕有人看见她胸前的“口译”牌子,趁人不注意,就把牌子翻了个面。

    正在内疚不安呢,突然,林妲发现全场都静下来了,大家都停止了吃喝,向着大厅右边转身。她莫名其妙,跟风望过去,但被人挡住了,什么也看不见,只听到一个浑厚的男中音说:“女士们,先生们——”

    她不明白怎么突然冒出个人来讲话,大家都开始吃喝了,这人是刚睡醒还是怎么的?

    听众在窃窃私语,大概是在打听这是谁。

    香港老头看了看小册子,内行地给她讲解。她不懂粤语,只听懂了一个粤式英语词:“西爱欧”。

    她恍然大悟,蓝少东出场了!

    林妲从人群里挤到前面去看蓝少东。

    咦,这不是咱们的赛蒙同学吗?刚才还是衬衣领带的他,现在套了身笔挺的深色西装,不打稿子地在那儿侃着呢。

    林妲站在那里听赛蒙侃完,刚才几乎全军覆没的自信又拾回来不少,因为他说的英语她全能听懂,这说明不是她英语不好,而是刚才那两个美国鬼子的口音有问题。

    她对蓝少东是赛蒙并没感到太大震撼,自从知道陶沙不参加这个酒会后,她就知道只有两种可能,要么蓝少东是赛蒙,要么蓝少东是个她不认识的人,但无论是谁,都跟她没什么关系。

    现在发现蓝少东是赛蒙,那就比蓝少东是个她原本不认识的人更无震撼性了,差不多可以说她老早就猜到了。

    林妲挤回香港老头身边,继续吃喝。

    詹濛濛忙得顾不上林妲,先是满场飞舞,后来就吃定了赛蒙,一直跟随其后。貌似赛蒙也很受用大美人的跟随,没像打发林妲一样把詹濛濛打发到某个角落去“搞活气氛”。

    说到底,林妲只是个陪衬人。

    虽然承认自己陪衬人身份是件令人很难受的事情,但事实摆在这里,不接受也不行。

    怪谁呢?只怪自己不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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