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类别:文学名著 作者:饶雪漫 本章:第十一章

    又下雨了,每到这个季节,这个城市就是这种没完没了的雨,下得人心里发慌。

    下了公交车,经过她的店,店门关着。小木牌上“雀斑”两个字被风雨侵蚀,仅是依稀可见。我在那块招牌前停了一小会儿,无法细数来到这个城市已经有多少日子。我只是非常清楚地知道,自始至终,我都没有爱过这里。没有。

    我用钥匙打开家门,思考该跟她说的第一句话。

    “我没有做错事,为什么不相信我? ”

    “我可以转学,甚至退学,不要赔钱。”

    “如果你一意孤行,我会用自己的方式来解决这个问題。”

    ……

    可是,她不在家。打她的电话,又是该死的关机。

    我在家里转了几圈,烧了一瓶开水,泡了一碗方便面吃下,强迫自己镇定下来。但是我很快发现,我开始有点心慌。并且,这种心慌漫漫淹没了我内心的愤怒,让我无法控制地去想以下问题:她是不是正在跟花家谈判?她会不会被那家人欺负?她会不会已经对我失望透顶?

    夜里十一点,我终于听到开门声。我从沙发上站起身,看到她推门进来,雨水淋湿了她的头发、衣服。她神情疲惫,但脾气尚好。换完鞋,温和地问我:“你吃饭没? ”

    “方便面。”我说,“你呢? ”

    “对付了一点。”她说。

    我到卫生间,取了浴巾给她。她接过去,揉了半天头发,这才对我说道:“花枝的事解决了,放心吧。”

    “你赔钱了? ”我心都跳到嗓子眼。

    “没有。”她说,“就给了点医药费,不多。”

    我松一口气,原来她并不像我想象中那么软弱和无知。

    “对不起。”我真心道歉。

    她把毛巾放下,倒了一杯热水捧在手里,这才坐下对我说 道:“小薇,我希望你能从这件事中汲取教训。以后要学会控制自己的脾气,不管发生什么事,尽量不要跟别人起冲突,更不要动手。我们这样的普通人家,能读上天中已经是幸运,遇上点事,拼经济实力也好,拼后台也好,咱都拼不过人家。你懂吗? ”

    她忽然像换了一个人,我还真有些摸不着头脑。

    “她妈妈那么凶,怎么肯就这样轻易算了?”我还是有点不相信。

    “多亏维维安愿意帮忙做证,证明是花枝先动手,你只是自卫。再加上维伯伯还有点势力,卓老师也从中周旋,好说歹说才肯让的步。”

    竟是这样。

    “小薇。”我妈看着我,停了好几秒,这才艰难地对我说道,“有件亊,妈妈想跟你说一下。”

    又来了。

    虽然还不知道是什么事,但我敢肯定的是,这是一件大事。只有在跟我宣布大事的时候,她才会是这样的表情。

    “你说吧。”我已经做好准备。

    “我要结婚了。”她说。

    “嗯。”我屏住呼吸问,“和谁呢? ”

    “你维伯伯。”她说。

    果不其然。

    我没好气地说:“不是因为这个他们才肯帮忙的吧,真是的话,也太夸张了点。”

    “怎么会?”她说,“你维伯伯跟我求过很多次婚,我一直没答应。”

    “那这次为啥改主意? ”我逼问。

    “我表哥死了。”她说,“就在我回老家的前一天晚上。 因为不想拖累家人,他选择了自杀。他就比我大两岁。我爸妈死得早,我跟着姨妈过,他一直照顾我,有什么好吃的都让给我。还记得你爸爸生病那一年,他卖掉了结婚钻戒给你爸爸治病,活活把他老婆气走了,改嫁了别人。后来他就一直单身,好不容易娶了一个乡下老婆,对他也不好,整天就知道打麻将,孩子也没给他生一个。回来的火车上我慢慢想明白了人生苦短,好多亊说变就变,好多人说走就走,珍惜眼前人很重要。更何况妈妈没什么本亊,给你一个安全有保障的成长坏境,是我必须做的。”

    “你的意思,你结婚是因为我?”我有点迷糊了。

    “也不全是。”她扶额说,“我累了。”

    听她这么一说,我低下头,眼眶里忽然就涌出了泪水,经过这么多年,她终于放弃了她的倔强,但我为什么没那么开心?难遒是因为,这姗姗来迟的一天对于我早已经失去了该有的意义?

    “打算什么时候?”我问她。

    “下周。”她说,“没有婚礼,也就是去民政局登个记,周五晚请上个一两桌,都是平时生意上的朋友,算是做个见证吧。然后,我们会出去旅行一圈,再回来。”

    这就是传说中的“闪婚”吧,还真是够快的。

    “你打算怎么安排我?”事巳至此,我只能直接问她我最关心的问题。

    “这个房子会卖掉。咱们住到维伯伯家里去。他家很大,可以有自己的房间。我想你会很快习惯的,反正大多数时你也是住校。”

    我叫起来:“你的意思是,我以后要住到维维安家里去?!”

    “有什么不好吗? ”我妈说,“你俩是同学,朋友,正好可以互相帮助,互相照顾。”

    “你怎么知道人家愿意跟我互相帮助互相照顾?”我觉得我就快疯了。

    “小安没表示反对。”她说。

    已经改口叫小安。很好,原来什么都商量好了,只等给我一个通知。

    我站起来,在房间里来回走动,我也不知道我要干计么,我把桌上的杯子拿起来,没喝一口水,又放回去。我脑子里在飞速地运转,消化她带给我的这件可笑的事实。是的,事实。我相信她没有给我开玩笑,她要结婚了,她要卖掉这个房子,她要让我从此寄人篱下,她脑子不是被门挤了便是被马踩过了!

    “小薇,你冷静点。”她试图拉我坐下。

    “我没法冷静!”我说,“这样,你嫁你的,你把这个房子留给我,每个月给我生活费,我自己一个人过。”

    “别说气话。”她制止我。

    “不是气话,反正这个房子迟早也是我的,我只当早一天 继承了遗产。”

    她一个重重的耳光甩到了我的脸上。

    我没有哭,也没有尖叫。我甚至一动不动。我早料到是这样,这正是我想要的结果,我觉得她打得还不够重,应该再狠一点,拳打脚踢,恶语相向。因为越是这样,我离开她的决心才越是坚定。

    夜里十点多钟,我在西落桥边的酒吧街顺利地找到了刘翰文的摩托车。

    初中的时候,每天上学放学,西落桥是我的必经之地。 这里原来是一个垃圾场,散发着刺鼻的臬味。现如今,桥的两边已经被打造成了著名的“酒吧一条街”。每到夜晚,灯红酒绿,成为这个城市年轻人聚会的最佳场所。

    据我所知,刘翰文最大的爱好,就是每晚躲在这里跟人 “炸金花”,输了就回家睡觉,贏了就带一帮人去吃吃喝喝,一直玩到天亮才散伙。

    没耐心一家一家慢慢找他,我用了最简单的办法,对着他的车猛踹一脚,那辆怪车立刻发出呜呜的警报声,响彻整条小街。刘翰文果然很快现身,见到是我,他显然很兴奋,但依然佯装冷酷,靠在酒吧的门边,向我招手。

    我走到他面前。他吸吸鼻子,高兴地说:“就知道是你。?”

    “为什么?”我奇怪。

    “你问问这条街上的人,除了你阙薇小姐,还有谁敢用如此特殊的方式召唤爷?”

    “看见你的车,问候你一下。”我说。

    他失望地说:“我还以为你想我想到不能呼吸,特意为我飞奔而来。”

    “这个想象嘛,”我笑着说,“也勉强可以成立。

    他笑了,从口袋里掏出一只笔,咬开笔盖,摊开掌心说:“换电话了吧,来把号码写给我。”

    我把那一串数字写在他手心,他拿出手机。将其储存,然后满意地问我说:“良辰美景,你想干点什么?”

    “随便。”

    “那你让我随便你么?”他像色狼一样地眯鳙起眼睛问我。

    我说:“看你表现。”

    他笑得暧昧而得意,伸出手,毫不含糊地搂住我的腰,一把将我揽到他怀里去。雨又开始下,夜色迷离。我抑起头,与他四目对视。今夜我铁了心要放纵我自己,谁也无法将我阻拦,一定是我眼神里的某种讯息准确地传达给了刘翰文,他趁势势俯身过来,我伸手挡住他,低声说:“不是在这里。” 他心领神会,拉我走向他的摩托车。双手环抱住他腰那一刻,车子已经启动。我们驶过西落桥,转向最繁华的大街,最终在一家KtV前面停住。领班恭敬地迎上来,他拉着我的手,我则低着头,与他一起飞速地穿过乐声嘈杂的大堂。两分钟后,我们已经坐在其中的一间VIP室。

    “我二姐开的店,”他说,“这间是我的常包间,我要不来,也没人敢用。装修有点土,但是没办法,我二姐说,这地方的消费者就这个品位。”

    服务生很快送进来酒、饮料和小吃,啤酒一一打开,在桌上排成一小排。包间里很热,我脱了外套,自己拿了小瓶的嘉士伯开饮。刘翰文看看我说:“想唱什么,我替你点。平时我要是心情不好,一般会跑来这里喝点酒,瞎吼两嗓子,就快活了。”

    “那想必你带维维安来过喽?”我说。

    “来过! ”他毫不避讳地承认,不过又很快撇清关系说,“她是我二姐的小跟班。”

    懒得拆穿他,所以我保持沉默。

    “你如果有足够的自信,就应该相信我的品位,不会乱来。”屏幕上是我不认识的女歌手,在唱一首哀怨得要了命的心酸情歌。刘翰文一面说一面不露声色地坐得靠我近了一些手直接放到我肩上来。我闻到他身上混夹着酒精、雨水以及荷尔蒙的少年气息。我知道他不怀好意,但我真的无所谓。

    我真的,从未有过一刻,像现在这样觉得,无!所!谓!

    让所有该来的都来吧,从今夜起,我要堂而皇之地为自己而活。

    “亲一下。”他求我说,“就一下。”

    “Cheers! ”我用啤酒瓶碰他的鼻子。

    “No, No, No.”他推开瓶子说,“先kiss,再说Cheers!” 说完,他的唇已经迅速地碰上了我的。

    我没有推开他,反而抱紧了他。这一刻,世界变成了一片汪洋大海,我就是大海中心那个孤独的溺水的孩子。没有人懂得我的恐惧和忧伤。我只是急于要抓住点什么,哪怕只是一根稻草,也不致于全军覆没。

    得逞后的刘翰文满意地喝下一整瓶酒。也许是觉得气氛不够,他拍拍我的脸颊说:“我给你唱首歌吧,用我的拿手曲目向你表白! ”

    “……我爱台妹,台妹爱我,对我来说,林志玲算什么。我爱台妹,台妹爱我,对我来说,侯佩岑算什么……”他唱着唱着已经自动改词,“……我爱阙薇,阙薇爱我,对我来说,林志玲算什么。我爱阙薇,阙薇爱我,对我来说,侯佩岑算什么……” 他一面忘情地唱着,一面在我面前竭尽所能地扭动着大猩猩一样的身子。当他唱到:“yo yo把手放在空中甩,我叫你什么都不用管,让我看你把手放在空中甩,把衣服都掀起来,把衣服都掀起来……,我笑到眼泪都快流出来。他用力把我扯起来,让我跟他一起疯。极度的摇摆中我已经忘记了我是谁,我听到自己的笑声,尖锐又刺耳,我们的身子贴得很近,我的胳膊吊到他的脖子上,他的口喷溅上我的脸,空气里让人疯狂的因子在音乐里极速弥漫,占领着我们的大脑和神经。最终,刘翰文扔掉话筒,直接把我压到了沙发上。

    “I need you, baby! ”他用沙哑的声音说。

    我看到天花板上那乡土味的装修和近在眼前这张令人乏味的脸。忽然想,我这是在哪里?

    音乐停了,突然的寂静拯救了我最后的理智。

    “不。”我说,声音变形得吓了自己一跳。

    “hy? ”他喘着气。

    “你都还没有追求过我。”我若无其事地推开他,起身笑着说,“想想看,你都没为我送过花,没给我写过情书,没在约会时为我等过失恋时为我哭过,我就这样成了你女朋友,岂不是太便宜你了。”

    “操!”他不甘心地骂,“那都是小屁孩才干的事。”

    “你不愿意,就说明你不够爱我。”我急中生智,把话题上升了一个高度。

    他果然中计,坐到一边,扯扯他的衣服,手握一瓶酒,清清嗓子对我宣布说:“姑娘,你让我发现一个崭新的我,一个坐怀不乱、道德高尚、极富正义、脑壳有病的新我。好吧,你给我等着,从明天起,我就开始正式追求你,我追不死你,我也要求死你! ”

    我微笑,与他碰杯。

    “喝多少? ”他问。

    “这个不给力,换香槟。”我说。

    “So good! ”他拥抱我。

    瞧,这世界已经坏成这个样子,丢失初吻的亲爱的姑娘,今夜,就让咱们不醉不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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