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记得十年前我用辘轳体写了三首七绝赠友鸾,中有“五十年前两少年”之句。
现在重版了,想当初在报上连载时,友写和我都在《世界日报》做编辑工作,都是的爱好者,崇敬者。那时,我们确是“两少年”。
说来已是半个世纪以上的事了。在《世界晚报》连载不久,就引起轰动。我们亲眼见到每天下午报社门口挤着许多人,等着买报。他们是想通过报纸的新闻来关心国家大事么?不!那时报上的新闻受到极大的钳制,许多新闻是无中生有,涛张为幻,而副刊有时倒可能替老百姓说几句话,喊叫喊叫。尤其是小说,有人物,有故事,往往能从中推测出不少政局内幕来。有时上层人物干了些什么见不得人的事,社会上都传遍了,可是从不见诸新闻。而小说却能影影绰绰地把这些人和事都透露出来,使人一看,便心领神会。于是小说便成了“野史”,所谓“此中有人,呼之欲出”,读着带劲,细按起来更是其味无穷。当然,并非所有报上的小说都是如此,不过恨水的确是这样。
小说情节是虚构的,可并非完全出于幻想,作为“野史”的小说更不是毫无根据的胡诌。有人把当作“鸳鸯蝴蝶”之流,其实这是误会二我曾与恨水谈过,所谓杨杏园、梨云、李冬青等,不过是把许多故事穿在一起的一根线,没线就提不起这一串故事的珠子。所以,读时,不能把注意力只放在杨杏园与梨云、李冬青等人的恋爱经历上。我对恨水说笑话:“你拿恋爱故事绕人,这个法子很不错。”恨水哈哈大笑。
中的很多故事,够上年纪的人一读就能联想到当时的社会。不过,考证也考不完,索隐也索不了,时间久了,连我这当年最年轻的“小兄弟”都过了八十岁了,如果按图索骥,“春明旧梦已模糊,今日惟存此一珠”,那可无法一一交待。不管怎么说,这部小说的确是“野史”,而并非只谈男女关系等等。其所以能够流传久远,道理即在此。
快六十年了,我为老友的著作重印而感到高兴,同时也像曹丕与吴质书中所云,“行自念也”。
一九八五年二月
前序
余少也不羁,好读稗官家言,积之既久,浸淫成癖,小斋如舟,床头屋角,累累然皆小说也。既长,间治词章经典之书,为文亦稍稍进益,试复取小说读之,则恍然所谓街谈巷议之言,固亦自具风格,彼一切文词所具之体律与意境,小说中未尝未有也。明窗净几之间,花晨月夕之际,胸怀旷达,情有不能自己者,窃尝拈毫伸纸,试效为之,亦复悠然神会,辄中绳墨焉。于是又感小说如诗,亦足为慰情陶性之作,不必计字卖文,强迫而出此,更不必以此济于著作之林,作为不世之业以为之也。年来湖海消沉,学业之事,百凡都已颓废,惟于小说一道,尚爱好如恒。
吾友舍我知其然也,当其主办世界晚报之始,乃以撰述长篇相托,余因之遂有春明外史之作,余初非计字卖文,亦未敢自济于著作之林也。夫大玄之篇,且覆酱瓿,左思之赋,几盖酒瓮,而此雕虫小技,又乌足以自鸣耶?金圣叹批西厢,自谓为人生消遣法之一,余窃引以自况焉。容亦读者所许欤?
民国十四年十月张恨水序后序
渐之意义大矣哉!从来防患者杜于渐,创业者起于渐,渐者,人生所必注意之一事乎?吾何以知之?吾尝来往扬子江口,观于崇明岛有以发其省也。舟出扬子江,至吴淞已与黄海相接,碧天隐隐中,有绿岸一线,横于江口者,是为崇明岛。岛长百五十里,宽三十里,人民城市,田园禽兽,其上无不具有,俨然一世外桃源也。
然千百年前,初无此岛。盖江水挟泥沙以俱下,偶有所阻,积而为滩,滩能不为风水卷去,则日积月聚,一变为洲渚,再变为岛屿,降而至于今日,遂有此人民城市,田园禽兽,卓然江苏一大县治矣。夫泥沙之在江中,与水混合,奔流而下,其体积之细,目不能视,犹细于芥子十百倍也。乃时时积之,日日积之,以至月月年年积之,居然于浩浩荡荡,波浪滔天之江海交合处,成此大岛。是则渐之为功,真可惊可喜可惧之至矣。于此,乃可以论予之作矣。予之为此书也,初非有意问世,顾事业逼迫之,友朋敦促之,乃日为数百言,发表于世界晚报之“夜光”。
自十三年以至于今日,除一集结束间,停顿经月外,余则非万不得已,或有要务之羁绊,与夫愁病之延搁,未尝一日而辍笔不书。盖以数百言,书之甚便,初不以为苦也。乃日日积之,月月积之,浸假得十万言,成若干回矣。浸假得二十六万言,成第一集矣。浸假得六十万言,成第二集矣。而吾每于残星满天,老屋纸窗之下,犹为夕夕为第三集也,今亦成书六回矣,合之可得七八十万言也。今率尔命人曰:尔须为文八十万言,未有不惊其负任之重且大者。然予卒优为之,盖成于渐而不觉也。古人有惜寸阴者,有借分明者,良有以钦?因予之书之成于渐也,或曰:其书系信手拈来,凑杂成篇。或曰:不然。譬诸画山水,先有大意,然后兴到一挥,合之自然成章。予曰:唯唯否否。谓毫无布置,日日为之,各不相顾,则此七八十万言,将成何话说?谓固有规矩,按意命文。然为文如掷骰赶盆,一时有一时之兴致,即一时有一时之手法。为文且千余日,谓仍不失初意,又欺人之谈也。夫江中之泥沙,渐渐成岛,未必不改原来之形势,而其卒能成岛则一也。又奚问焉?然此实非子所计及、予书既成,凡予同世之人,得读予书而悦之,无论识与不识,皆引予为友,予已慰矣。即予身死之后,予墓木已拱,予髑髅已泥,而予之书,或幸而不亡,乃更令后世之人,取予书读而悦之,进而友此陈死人,则以百年以上之我,与百年以下之诸男女老少,得而为友,不亦人生大快之事耶?其他又奚问焉?人生至暂,渐渐焉而壮,渐渐焉而老,渐渐焉而死而朽,不有以慰之,则良辰美景,明窗净几,都负之于渐渐之中,不亦大可惜哉?悟此者,乃之友也,亦予之友也。
民国十六年十二月十七日,彤云覆树,雪意满天。书于老屋纸窗,青炉红火之畔。
张恨水序
续序
今蒇事矣,吾之初作是书也,未敢断其必蒇事也,今竟蒇事,是在吾一生过程中所言行百千万亿之事,而又了却其一矣。使吾而为吾自身作传,所可大书特书者也。夫人生作事,大抵创其始易而享其终难,吾于此书创其始而亦睹其终,快何如之?而读春明外史者,于其第一日在报端发表时读之,于其第一集发印单行本时又读之,于其复印第二集单行本时,更读之。今于吾书卒业时,于其全部自第一字至最末一字,且全读之,又得不以为快乎?作者快,读者亦快,吾愿与爱读者,同浮一大白者也。更或获万一之幸,吾书于覆瓿之余,得留若干部存于百年之后,则后世之人,取书于故纸堆中,欣之底于成,而读者之得观其成,则读吾文至此,见吾与吾友之同浮一大白,当亦忍俊不禁,陪浮一大白矣。是可乐也。
虽然,吾因之有感焉。吾书之初发表也,在民国十三年四月十二日,而其在报端完毕也,在民国十八年一月二十四日,其间几五十七越月矣。此五十七越月中,作者或曾欣欣然有若帝王加冕之庆焉,或曾戚戚然有若死囚待决之悲焉,亦有若释家所谓无声色嗅味触法,木然无动,而不知身所在焉。若就此而为文以纪之,则十百倍于之多可也。然而,今何在者?皆已悠悠忽忽,仅留千万分之一作为回忆而已。不亦哀哉?吾如是,吾知读者亦莫不如是也。不但如是而已,则在此五十七月中,爱读者,生离者或当有人,死别者或当有人,即远涉穷荒,逃此浊世,或幽居国地,永不见天日者,或亦莫不有人。是皆吾之友也,吾竟不能以吾友爱读者,献与得卒读之,使其生平,多亦未了之缘,此又吾耿耿于心,揪然不乐者矣。
由前言之,可乐也。由后言之,乃不胜其戚矣。一下里巴人之小说成功,其情形且如此,况世事有百千万亿倍重于此者乎?信夫,天下之事有相对的而无绝对的也。
吾书至此,人或疑而问曰:然则子书之成也,乐与威乃各半焉,果将何所取义乎?吾又欣然曰:与其戚也,宁悦焉。夫人生百年,实一弹指耳。以吾书逐日随写五六百言,费时至五十七月而书成,似其为时甚永也,然吾于书成后之半岁,始为此序,略一回忆,则当年磨墨伸纸,把笔命题,直如昨日事耳。时光之易过如此,人生之岁月有涯,于此一弹指,弃可用心思耳目手足不用,听其如电光火石,一瞬即灭,不亦大可惜耶?今吾在此若干年中,将本来势将尽去之脑之目之手,于其将去未去以成此书,造化虽善弄人,而吾亦稍稍获得微迹,而终于少去须臾,是终可庆也。且读吾书者,因而喜焉,因而悲焉,因而相与讨议焉,亦将其将去未去之脑之口之目之手,以尽一时之适意,亦未始非好事也。不宁惟是,而最大之效用,且又可于若干时候忘却日日追逐之死焉。夫人生之于死,拒之有所不能,急而觅死,人情又有所不忍,坐以待死,亦适觉其无聊者也。然则人生真莫如死何矣。兹有一法焉,则尽心努力,谋一事之成,或一念之快,于是不知老之将至,直至死而后已,遂不必为死拒,为死不忍,为死而无聊矣。识得此法,则垂钓海滨,与垂拱白宫,其意无不同。而吾之作小说,与读者之读小说,亦无不同也。容有悟此者乎?则请于把盏临风,高枕灯下,一读吾书。更不必远涉山岛,而求赤松子其人矣。
十八年八月二十二日由沈阳还北平,独客孤征,斗室枯坐,见窗外绿野半黄,饶有秋意。夕阳乱山,萧疏如人,客意多暇,忽思及吾书,乃削铅笔就日记本为此。
文成时,过榆关三百里外之石山站也。
张恨水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