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身体中都有一只奇妙的生命闹钟,它平时沉默,你不会注意到它的存在,可每到生命的转折点,它就在你的身体中幻化变成实体,用滴答作响的声音提醒你:请记住此刻!记住现在的温度、湿度、气味、声音……记住一切!
钓鱼活动非常有趣,也远比我想象的累,对沈钦言来说,鱼可能真的不是最重要的,那天我们钓到了四条鱼,最后沈钦言只留下了一条最大的,其余都放回了湖里——他说,如果我不介意的话,晚上去别墅炖鱼汤。
去别墅的一路上我昏昏欲睡,直到被手机铃声吵醒。
电话那头是荣佳明。
这段时间他偶尔会打电话给我,约我吃饭。我通常以“我刚刚找了新工作正在适应没有空”为由拒绝。我虽然有些迟钝,但他表现得太明显,我也有些察觉——我向来不善于应付特别热情的异性,太热情的人,总让我觉得他们会跟我要求一些我根本做不到的事情。
荣佳明偏偏是个例外,不能直截了当地回绝,得罪了他不好。
他笑意盎然,“今天是周末,有时间了吗?”
“哎?可能不行。”
“我听到你那边有汽车发动机的声音,你在车上?”
“嗯,”我说,“荣先生,我现在不在家里,现在还在几十公里外呢。”
“咦?”他笑了笑,“我还以为你很宅呢。”
“我一早就出去钓鱼,现在还没回来。”
“钓鱼?”他仿佛听到了天方夜谭,“你喜欢钓鱼?”
实际上一周前的我也觉得这是天方夜谭。我爸虽然工作狂了一点儿,但我妈妈完全不是缺乏生活情趣的人,可偏偏我和我大哥就对一般的娱乐活动敬谢不敏。因此,这真的是我第一次钓鱼。
“那回来后一起吃个饭?”
我捂住话筒,侧过身去看了看沈钦言,他平视前方,车开得平稳极了。
我说:“抱歉,荣先生。我和朋友约好了。”
电话那头安静了好一会儿,他“噢”了一声,半晌后才道:“那好。”
然后我挂了电话,他的确有传统的绅士美德,没有追问。我真的松了好大一口气。
拜这通电话所赐,我睡意全没了,眼看着前路进入了林区,我揉了揉太阳穴,习惯性地查了一下邮件和留言。
不出意外,果然有林越的来信。他现在似乎缠上我了,天天不分时间地发邮件给我,问我各种稀奇古怪的问题,提出各种要求——比如“我想黑了老师的电脑弄出考卷应该怎么做”,不然就是“我听说一个黑客软件很好用,你有的话给我一个”,诸如此类,我也暗暗佩服他那精彩的想象力。
“刚刚打电话的,”沈钦言顿一顿后忽然开了口,“是你朋友?”
“……啊,朋友?”我从屏幕上抬起头,犹豫了一下,摇了摇头,“不是朋友,他和大哥有生意上的往来。前阵子他的电脑被黑客入侵,我受大哥所托,帮他解决了这个麻烦。”
沈钦言把视线从前方笔直的公路上挪回来,“上次慈善晚宴上,和你一起出席的那个人?”
“……是啊,”我绞尽脑汁地想着那天晚上的事情,半点没见过他和荣佳明有交集,“你怎么知道?”
沈钦言微微笑起来,“猜的。”
“这算什么答案……”
沈钦言手指轻轻敲着方向盘,“我没有想到会在那场慈善晚宴上重新看到你。”
我把手机放回包里,“我就在你右手边的第三桌,你都没看到。”
“现场人太多,又状况频频,我也是宴会开场后才回到餐桌旁,没时间打量邻桌有什么人。”沈钦言顿了顿,声音十分温柔,“而且,那天的你跟平时的打扮不一样,我起初真的没有认出你。”
这是什么意思,觉得我不好看吗?
他仿佛看透了我的心思,接着我心里想的话说下去,“如果你允许的话,我想说,那天你很漂亮。”
我心里美滋滋的,红着脸小声解释:“就算是我,偶尔也会穿上礼服戴上首饰化妆出席一些正式场合的。不过……真的很难得,大学的毕业晚会上,我换了身衣服后,整个班居然没有一个人认出我来。”
他放慢了车速拐进了一条山间的林荫大道,又侧过脸,看着我微微笑了,“对我来说,你不论是身穿华服或者便装,都不要紧,我总能把你认出来。”
果然去别墅的路比来的时候近得多了,只是需要十分钟攀爬山路,夕阳已经落山了,越往上走道旁森林越茂密。最后,我们的车子在一片空地上停下来。
在车灯雪亮的光芒中,我看到面前有一栋红墙白瓦的精致小楼。
沈钦言说:“这里没有狗,你不用担心。”其实在这么愉快的一天之后,我差不多快忘记和狗有关的事情了,但他倒是记得很清楚。
森林中的别墅非常凉爽,我一下车,就觉得温度比城市低了起码五摄氏度,氧气浓厚,新鲜的空气吸进身体,说不出的舒爽。
我展开双臂,单脚在庭院中打了个转,“难怪人家说海边和山中度夏是最好的,好凉爽。”
“我在海边也有套小房子,明年我们去那里度夏。”
“啊,”我快乐地说,“好啊。”
沈钦言去后备厢里取出了我的挎包,又抱出来一只巨大的纸袋,“你家没有度假别墅吗?”
我帮他拿过东西,“好像是有那么两套吧,似乎也是在山里。我小时候去过一次,后来再也没有去过。”
“为什么没去?”沈钦言看我一眼,侧脸在廊灯下闪闪发光。
“蛮多原因的。”
“说说看。”
“主要是网络原因。”
他诧异,“在别墅也可以上网啊。”
“可以是可以。”我细心地解释,“但是还是有一些问题。其一,通过卫星上网,速度很慢的。我家用的是光纤,是普通网速的数十倍。这就好像开了飞机后再去开汽车的感受。其二,是电脑本身的原因。因为外出的时候我只能带笔记本电脑,虽然可以和家里的电脑联机,但网速太慢也会有限制。”
“还有吗?”
“而且,在别墅的时候,妈妈还不许我太长时间用电脑,说什么‘去别墅是为了散心的,如果你在家也是守着电脑,度假的时候也对着电脑,那完全失去了意义’……总之就是这样,所以我后来就不再去别墅了。”
沈钦言把纸袋递给我抱着,伸手摁下了灯的开关,整个房间都亮了起来。我眯了眯眼,下意识低头看着袋子里的东西,全是水果。
抬起头的时候,沈钦言平静地开口:“我这里没有光纤,可你还是来了。”
是啊,我还是来了。
沈钦言做饭的时候,我去洗了个澡,换了身衣服,顺带着参观了整间别墅。
这别墅的大小显然不如白莎道的房子,精致得多,且只有两层。二楼有两间卧房,看得出来经过了精心的布置,欧式的家具和厚厚的地毯,让这套小别墅显得很温暖。我忍不住想,他平时度假的时候,是不是也会带人过来?
不,不可能的。
虽然我还不是很了解他,但沈钦言这种性格的人,关系没有到一定的程度是绝不会带到自己的别墅的——我们怎么说也算是相当熟悉的朋友了。
这可不是在白莎道,吃了饭后我就可以回到自己的房间,只有我和他两个人,别无去处,我不能像以前那样,坐到电脑前然后几小时就匆匆而过。他似乎也不常上网,那他晚上做什么?
沈钦言显然想得比我周到,收拾了碗筷后问我:“要不要看电影?”
我点头说好。
他领着我进了储藏室,开了灯,再转过脸问我:“要看什么?”
到底是专业演员,我被他的收藏惊呆了,他甚至专门整理了一间屋子来存放影像资料。
“我看的电影很少……”我被那一屋的收藏惊花了眼,“沈先生,选你觉得经典的吧。”
他在白莎道的屋子有一套非常好的影院设备,这里也不例外,关了灯后与电影院大屏幕的效果不遑多让,尤其是音效,好得不得了。
正在播放的电影我没有看过——甚至听都没听过,大概是部十几年前的老电影,说的是个缠绵的爱情故事——不幸的是我对这样的电影提不起兴趣,更重要的是连日的工作和白天的钓鱼让我很累,浑浑噩噩没有看懂,也不知道剧情播放到了哪里,意识渐渐混沌,耳边依稀有着钢琴曲萦绕。
醒过来的时候屋子还是黑沉沉一片,至于荧幕早就黑了下来,我躺在沙发上,身上搭着条毯子,而沈钦言坐在一米外的单人沙发上,借着微弱的壁灯的光芒读一本书,我看到他的安静的侧脸,眉目如画,静美得仿佛画室中的石膏人像,那真是我见过最好看的侧脸。
啊,我在看电影的时候睡着了?
我动了动,坐起来,身上搭着的毯子滑落下来。
“醒了?”他身形微动。
我惭愧极了,连忙把毯子抓起来,连声道歉,“沈先生,真不好意思。我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就睡过去了。”
“不要紧,是剧情本身比较催眠。”他声音里带着笑意。
“可你都没睡着……”
“我要睡着的话,也就当不了演员了。”
他边说边走到墙边,打开灯,我眼前一片雪白。
我今天戴着隐形眼镜,刚刚又在沙发上小睡了片刻,忽然明亮的光线入眼,只觉得格外刺眼。我从衣兜里取出眼药水,逆着光仰起脸准备点眼药水,就听到耳边传来熟悉的声音,“眼睛不舒服?”
手里的蓝色药瓶被人拿走,我看到沈钦言将手里的书放在茶几上,躬身看着我,“我帮你。”
本想说“不用”,但瓶子都被人拿走了,而且还眼睁睁看着拿走瓶子的那个人在我身边坐下。他抬起手臂轻轻晃了晃我的小蓝瓶,拿过一只棕色的方形沙发垫子放置在大腿上,轻轻拍了拍垫子,“躺下来。”
我一怔。我是靠着他的肩膀睡过,但那并不是存心的,我意识全无。现在这种情况,怎么想都有点超出了普通朋友的范畴。
我犹犹豫豫地说:“这,不用了吧……”
沈钦言似乎早料到我这种反应,眼睛都没眨一下,手还停在垫子上维持着原姿势,目光平静地落在我身上,用低沉清晰的华丽嗓音说:“我不会对你无礼。”
他话都说到这个份上了,我想如果再避开的话,反而显得毫无风度。我妈妈当年曾一心想把我训练成淑女,说淑女就要坦坦荡荡。
我在垫子上躺下来,枕到他的大腿上,看着他那挑不出毛病来的五官,他的鼻梁有如山峰一般动人的线条。我闻到他衣服上浆洗的香味和些微油烟的味道。
我觉得心跳如雷。
他没有做声,抬起手,轻轻拨开我额前的刘海,食指中指轻轻贴在了右眼的上下眼睑处,然后固定住。
我猜他是那种血热的人,连手指都是灼热的,我感觉一股暖意透过我的眼皮直接传递给了眼珠,非常温柔。
“好了,别眨眼。”
辛辣的药水准确地滴入我的右眼,然后是左眼。我下意识闭上了眼睛,等着药水的辛辣过去,依稀觉得沈钦言略微调整了坐姿,然后一双温柔的手覆盖上了我的双眼,轻轻贴住了我的额头。
以沈钦言的大腿为枕,我闭着眼睛躺在沙发上——那个瞬间我听到了时间的流逝。好像我第一次来到这里,我第一次听到他华丽的男低音,我心跳如擂鼓。我想起了我第一次跟他见面时,浑浑噩噩地靠在他身上睡觉。好像他总是充当我的枕头。
明亮宽阔的储藏室,贴在额头上的手心,不能睁开的双眸,眼睛里的酸疼,他身上淡淡的香味……我从来不是一个敏感的人,甚至有些迟钝,然而就算如此,我也确信自己将永远记住这一幕。
滴答、滴答、滴答、滴答……每个人身体中都有一只奇妙的生命闹钟,它平时沉默,你不会注意到它的存在,可每到生命的转折点,它就在你的身体中幻化变成实体,用滴答作响的声音提醒你:请记住此刻!记住现在的温度、湿度、气味、声音……记住一切!
“杜梨,我可以叫你阿梨吗?”
佛教中有一种东西,叫“禅机”,我想,那就是此刻了。
“阿梨,我非常喜欢你。”
这样的时刻,我没法再安心地躺在他的膝盖上。我坐起来,眼睛中的药水顺着脸颊流淌了下来。沈钦言坐在我对面,伸出手指帮我拭去了从眼眶滑落的药水——我想那看上去一定很像眼泪。
我问他:“像朋友那样的喜欢吗?”
我想我的表情很呆,可他没有笑,静静地直视我,握住我的指尖。我没有拒绝,他进一步握住我的手。
“我喜欢你,像男人喜欢女人那样。
“我能承诺,终身对你一心一意。所以,请做我的女朋友。”
我不知道人家是怎么面对“喜欢的人恰好也喜欢你并且对你表白”这种景象,但我傻得不能言语。我张了张嘴,又闭上了。平时我们在一起,总是我的话多而他的话相对来说少很多。可现在,我想不到要说什么。而他,仿佛存了一辈子的话语要说。
“搬家的时候,我看到你的各种证书多得都可以用来打牌了。我没有你的学历高,在绝大多数领域没有你知识丰富,你介意吗?”
——介意?为什么要介意?学历从来也不说明能力。我摇摇头。
“我有着一份不稳定的工作。忙起来的时候时间表排得满满的,不忙的时候可能几个月没有收入。”
——我当然能理解,我在家做Soho一族的时候也是这样,实际上我觉得这种工作挺不错。
“我是演员,跟我在一起的时候,可能会有被曝光的危险,”沈钦言沉默了一下,直视我,“但我会尽我最大的力量来保护你。”
——这又没什么关系,我身上又没有什么惊天大新闻可以挖掘。如果哪家报社网站敢胡编乱造,我一定要他们好看。
他嘴角一扬,用着一般人一辈子只能见一次的认真表情看着我。“我的缺点如上所述。既然你都不介意,那就没理由拒绝了我,是吗?”
他的呼吸离我很近,就在我的鼻尖。我已经有很久没有和男人靠得这么近了,结结巴巴地说:“我……我从来没想过……要拒绝你啊……你,是你一个人自说自话了好半天……”
在结束刚刚的话题之后,他似乎又变得言简意赅起来。
“所以,你答应了?”
我不知道别人怎么回答这个让人害羞的问题,但我的答案一定比所有人都简洁。我伸出双臂,用了我平生最大的勇气,搂住了他的脖子,把头埋在了他的脖颈间。
我身体里的闹钟还在滴答作响。
他手臂的力度,他身上的味道,他的呼吸留在我耳畔的温度,我想,我会一辈子记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