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节

类别:文学名著 作者:艾米 本章:第18节

    深夜,汽车在声中驶进C城。空旷的小城静谧而安宁,街道两边的商店都关着门但亮着灯。汽车开上一条林荫道,两旁有一盏盏圆形的路灯,黄黄的,发着柔和的光。

    “只要看到这种圆形的路灯,你就知道到了C大了。”JASON告诉她,“先到我住的地方去拿点东西,再送你到你的住处去。”

    CAROL觉得心猛地一跳,FINALLY,狐狸尾巴露出来了。看来他还是有计划的,只不过是比较君子一点的计划罢了。她觉得心里有种怪怪的感觉,好像一点不怕他一样。

    来到一幢三层楼的红砖墙房子前,他停了车,让她在车里等着,自己上楼去了。过了一会,他拿了些什么东西下来,放在前面座椅上,发动了汽车,解释说:“拿了个电开水壶,你胃不舒服,可以烧点热水喝。刚来美国的人,不习惯喝冷水,不过,过一段时间后,就不习惯喝热水了。我现在不是冰冻的水喝着不过瘾。”

    CAROL的住处在一条叫EAStVIE的小路上,不是学校的房子,但在校车线上。JASON找到她的住处,把车开进门前的DRIVEAY,为她拉开车门,说:“到了,EAStVIE26号。”

    按了一会门铃,一个男生把门打开了:“哇,想不到你到这么晚,还以为你今天不来了。我是冯超,你的二房东。嘿嘿。”

    冯超是半年前来的,先跟别人挤了半年,后来就从房东tURNER先生手里租了这幢房子的一层,是两个卧室,一个厨房和一个卫生间,因为要租就得把这一层全租了,他一个人又住不了这么多,就在网上打了广告,把一间卧室租给了CAROL。两间卧室是独立的,所以算不上ROOMMAtE,自称二房东。

    CAROL想,也许冯超单看的时候还是可以的,大约有一米七四,白白净净的,戴着眼镜,有点文弱书生的样子。但跟JASON放在一起,就显得很幼稚,不成熟,没有男人味。他跑出去两趟,每趟都只拿着一两个小件行李,而那两个大箱子,就都留给了JASON。

    JASON把东西都搬进来了后,就到厨房烧开水去了。冯超带CAROL到各个地方去看看,也把大门和房间的钥匙给她,一边问她晚点的原因和经过。

    很快,JASON就把开水壶拿进来了,手里还拿着一个杯子,他倒了些开水在杯子里,让它凉,然后拿出一张电话卡,对冯超说:“你那边有电话吧?是无线的吗?如果是,就拿过来让CAROL给她家打个电话吧,她妈妈一定等急了。”

    冯超应了一声,忙不迭地跑到自己房间拿来了电话。JASON教了一下CAROL怎么用电话卡,等CAROL把电话打通了,他对冯超说:“我把她交给你了,好好照顾她。”就告辞了。CAROL想送他出去,他做了个手势,意思是叫她接着打电话,不要送。

    她站在窗前,看JASON走出大门,钻进车里,发动了车,很快就消失在夜色中,觉得心里有点怅然若失,嘴里在跟妈妈说话,但有点心不在焉。她把一路上的经过讲给妈妈听,自己也不知道自己讲了些什么,就听见自己不断地提到JASON,感觉好像有另一个CAROL,站在旁边指指点点地说:你完蛋了,你被他迷住了。

    冯超还等在旁边,说要把洗衣机、信箱什么的ShO给她看一下,以后好洗衣、拿信,但她已经没有什么心思听这些了。

    “时间不早了,我好累,想早点睡觉。”她说。

    “好,我把洗澡间ShO给你看一下,你洗个澡好休息。”

    她洗了个澡,躺在自己的小床上,但睡不着,可能是时差没倒过来,就躺在那里想心思,她想起以前在寝室里几个人经常议论究竟什么样的男人才算帅。

    小丽的帅哥模子就是国内的当红男星刘烨,她喜欢他那种质朴、纯真、酷酷的样子。

    “雁狼”一听小丽色迷迷地谈刘烨,就一定要极具讽刺意味地干笑几声:“嘿嘿,那也叫帅?整个一土哩巴唧,他也就演演乡巴佬还凑合,我从来不看他的电影。不是您老人家提他,我都不知道他那名字念‘YE’,也就一‘刘华’,名字虽然跟刘德华只一字之差,可那长相和风度就差之千里了。”

    小丽笑得岔了气:“我的老妈,还以为你的帅哥有多么高明呢,原来也就是一个过气老男星,你知不知道刘德华多高?才一米七啊!连你都比他高。”

    “雁狼”气得要撕小丽的嘴:“谁说他才一米七?你——”

    “玲仙”就出来打圆场:“算了算了,为了一个男人,而且是一个老男人,值得吗?照我说呢,‘刘华’也好,刘德华也好,都算不上帅。中国男人嘛,轮廓不分明,鼻子眼睛海拔都差不多,再怎么帅,也就那样了。就跟那谁描述的一样,黄色的面孔,汗滋滋的,看上去象快要融化的蜡。说实话,中国男星我没一个看得上的。”

    “哇,你崇洋媚外到了极点了。”另外三个人都叫起来。

    “崇洋媚外的帽子我可不戴,”“玲仙”高傲地说,“崇洋媚外呢,就是对外国的东西不问青红皂白一律崇拜,可我并不是崇拜所有的外国男星,我这叫实事求是。我有我的标准,我看得上的呢,并不是哪个男星,而是小肯尼迪,J.F.Kennedy Jr.”

    说到小肯尼迪,“玲仙”不得不拿出她心爱的收藏给几位色妹妹来个启蒙,因为那时大家对小肯尼迪还没有什么感性认识。启蒙的结果,就是大家一致认为小肯尼迪的确长得帅,不仅帅,还有王者风度,毕竟是美国前总统的儿子嘛。但那是人家西方式的帅,你怎么能用西方的尺码来要求衡量咱中国人呢?难道你以后嫁给一个西方人?

    “我呢,肯定是要嫁西方人的,”“玲仙”很有把握地说,“东西方混血儿是最漂亮的了。你看人家费翔,李嘉欣什么的,都是混血儿。”

    以前CAROL在这种时候总是拿不出自己的帅哥模式来,不是她不想跟大家切磋交流,实在是她心中没有一个鲜明固定的帅哥形像。她对男色的鉴赏能力,不是从精于挑选自己的偶像上表现出来的,而是从擅于挑别人偶像的毛病上面表现出来的。那些毛病,她不说,大家都不觉得,她一说,大家就都看出来了,而且一看出来就不可更改了。

    她自己也不明白为什么会对帅哥这么挑剔。听人说家里有帅父帅兄的女孩,往往对男生长相比较挑剔,因为她们从小跟帅男生活在一起,对帅的感知力、承受力都比较高,就像湖南妹子不怕辣一样,从小吃辣,吃点江南人认为辣得不得了的菜,肯定是感觉不到辣的。她倒不觉得“那个男人”有多帅,她知道有些女人认为他帅,但她不觉得,也可能是因为她跟他关系不同,也可能是因为那时她还很小,也可能是因为她一直恨他。

    但她觉得她这么容易看出男人的毛病,很可能是因为“那个男人”的原因,使她有意无意地爱挑男人的毛病。像他的爱卖弄才华,她很小年纪就可以看出来。她评价一个男人的帅,往往是跟他的才华和人品联系起来的,一旦发现他没才华,或者人品不好,她看他就再也不帅了。

    如果现在再跟寝室里的色姐妹们讨论什么样的人算帅,她肯定要把JASON端出来了。在她眼里,刘烨太土,刘德华太矮,小肯尼迪太傻,听说小肯尼迪考律师资格考了三次没考上,报纸把他贬得一塌糊涂。

    想了一会,突然想起JASON那件茄克还在她这里,刚才他走的时候忘了给他。她想,天气很暖和,用不着盖被子,今夜我就盖这件茄克睡觉。她爬起来,拿起那件茄克,放到鼻子下面去嗅,嗅了一会,她注意到茄克背上有一行字:

    My baby made to the principal's honor roll.CMS

    她不懂这行字的意思,不过美国人是一群稀奇古怪的人,他们可以在衣服上印任何字。她记得在网上看到过一个美国妇女,在大选的时候,穿着一件t恤,上面画着一个女性的外生殖器,夸张的阴毛,森森然,t恤上面写着:

    the only bush I like is my own.

    她很花了一点精力才理解了这句话的意思,服了那个美国女人,服了她的大胆,也服了她的幽默。

    她不知道这件茄克上又在表达什么幽默,黑色的还是黄色的,但她肯定是一种幽默。听说美国人把幽默感看得很重要,似乎一个人没幽默感就跟没智慧一样。

    她躺在床上,盖上那件茄克,闭上眼睛,很快就沉入一个深远而甜蜜的梦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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