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国内关于企业公民义务的范围有三种理解。第一种是最窄的理解,即企业只要赢利、纳税,就算履行了企业公民责任。第二种理解非常宽,企业需要承担无边界、无限度的责任。第三种是目前西方比较通用的企业公民概念,这个范围就是只涉及直接的利益相关者。
背景分析
对于企业公民义务的范围,冯仑作出了自己的总结和分析,即目前关于企业公民义务的范围有三种理解。
第一种理解认为,只要企业赚钱,实现赢利,能够很好地配置资源,善待员工、依法纳税,这样的企业就算是一个好的企业公民。这属于很窄的一个理解。
第二种理解认为,企业对公民的义务不仅是维护员工利益、纳税、依法经营、建立合理的竞争秩序以及维护社区环境、自然环境、生态环境等,还需要承担无边界、无限度的责任。
第三种理解是目前西方比较通用的企业公民概念,即企业公民要承担确定范围的社会义务、公民责任,这个范围就是只涉及直接的利益相关者。比如非洲难民不属于你的直接的利益相关者,你可以关心,但不关心也不为错,然而如果对直接利益相关者不负责任就一定是错。比如食品企业将食品卖到非洲,那里的消费者就是企业的直接利益相关者,就要对食品安全负责任,就要对购买本企业食品的非洲消费者负责任。
行动指南
企业公民的边界既不是窄到企业内部,也不是宽到无限,而是界定得很清楚的直接利益相关者。企业按照这个范围有计划、有步骤地去履行企业公民的责任,这样才能保证公益事业被正常、积极、持续、有效地不断推进并发扬光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