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点时,终于无事可做了,能做的都已彻底做完:指甲剪了,澡洗了,耳垢清除了,电视新闻也看了,胳膊屈支和伸腰运动也做了,晚饭也吃了,书也看到最后一页了。就是没有睡意。本打算再乘一次职工专用电梯,但为时尚早。职工销声匿迹,要等过12点才行。
考虑再三,最后决定到二十六楼酒吧去。在这里,我一边观赏窗外雪花飘舞的沉沉夜幕,一边喝着马丁尼酒遥想古代的埃及人。古埃及人的生涯究竟是怎样的呢?到游泳学校去的是一些怎样的人呢?大约是法老家族和贵族那些达官贵人吧?时髦而有钱的埃及人。人们或许是为这些人而把尼罗河截留一段或用其他办法修建游泳池,并在那里教授高雅优美的游泳姿势吧?大概有一位如同我那位当电影演员的朋友般举止得体的教师,以煞有介事的神情对那些显贵说道:“很好,殿下,这样很好。不过我想如果您能把做自由泳姿势的右手再略微伸直一些,恐怕就尽善尽美了。”
那场面我想像得出来:墨一般黛蓝色的尼罗河,金光闪闪的骄阳(当然那一带可能有芦苇棚),驱逐鳄鱼和平民的持枪武士,随风起伏的芦苇,法老的王子们。还有王女,她们怎么样呢?女孩儿也学游泳?例如克列奥帕特拉,俨然朱迪·福斯特一般正值妙龄的克列奥帕特拉,她在看见我的朋友——那位游泳教师时也会魂不守舍吗?恐怕也在所难免。因为那才正是他存在的理由。
最好拍制这样一部影片,我想,那样看一遍也值得。
其实游泳教师并非出身低贱之人。以色列亚或西里亚一带有个王子,战败后被押往埃及,沦为奴隶。但即使沦为奴隶之后他也丝毫不减其迷人的风采。这方面同查尔顿·赫斯顿以及柯克·道格拉斯之流大不一样。他露出莹白的牙齿,微微而笑,小便也不失优雅。仿佛即将拿起尤克里里琴,站在尼罗河畔唱起《夏威夷草裙舞少女》。这种角色非他莫属。
某日,法老一行从他面前通过。当时他正在河边割芦苇,突然见一条船翻在河心。他毫不犹豫地“扑通”一声跳进水里,以华丽的自由泳游上前去,在同鳄鱼搏斗当中将小女孩儿抢回。其姿势委实潇洒,恰如他在科学实验小组上点燃煤气喷灯时一样。法老看在眼里,不禁为之动情,于是决定让这位青年担任王子们的游泳教师。前任教师由于讲话鄙俗,一周前刚被投入无底井中。这样,他成了王子游泳学校的老师。他风流倜傥,众人无不一见倾心。每到夜晚,宫女们便浑身上下涂满香料,蹑手蹑脚钻到他床上。王子、王女们也对他心悦诚服。于是,银幕推出《泳装女工》和《王子和我》合而为一那样美轮美奂的场面。他和王子王女们展示水上芭蕾般的泳姿,庆贺法老的生日。法老乐不可支,他的身价亦随之上升。但他从不因而沾沾自喜,始终谦恭如一,并且总是面带笑容,小便也优雅脱俗。每次宫女上床,他都百般爱抚一小时之久,使其心满意足,最后还不忘抚摸其头发说一声“太幸福了”,其关切之情可谓无微不至。
与埃及宫女同衾共枕是怎样一种情形呢?我想了一会儿,终未现出具体场景。勉强想像良久,浮现出来的也不外乎20世纪福克斯的《埃及艳后》,那是由伊丽莎白·泰勒、理查德·勃顿和雷克斯·哈里逊出演的影片,糟糕得简直令人作呕:一群好莱坞式的卖弄异国情调的长腿黑皮肤女郎,手拿长柄扇子“呼啦呼啦”地为埃利萨贝斯扇风送凉,做出各种寡廉鲜耻的色情姿势供他寻欢作乐。埃及女子干这种勾当倒是拿手好戏。
于是,福克斯笔下的克列奥帕特拉为他心醉神迷,难以自持。
情节也许无足为奇,但舍此不能成其为电影。
他对克列奥帕特拉也同样钟情。
不过,钟情于克列奥帕特拉的并非他一人。肤色漆黑的阿比西尼亚王子也为她迷恋得心神不定,甚至一想起她便情不自禁地手舞足蹈——这一角色无论如何只能由迈克尔。杰克逊扮演。那王子痴情之至,竟远从阿比西尼亚穿过大沙漠赴来埃及。途中,在沙漠商队的菁火前,手拿铃鼓边唱《彼利·金》边摇身起舞,眼睛在银星的辉映下闪闪发光。自不待言,游泳教师同迈克尔·杰克逊之间发生一场纠葛,情场上短兵相接。
正想到这里,男侍走来,很难为情地告诉我快到关门时间了,并道歉说对不起。我一看表,已经12点15分。没走的客人只我自己。四周已被男侍大体拾掇妥当。罢了罢了,我不由心想,自己怎么花如此长的时间想如此无聊的东西,荒唐透顶,怕是神经出了问题。我在账单上签了字,端起剩下的马丁尼一饮而尽,起身走出酒吧,双手插进衣袋,等待电梯开来。
问题是,按传统习俗,克列奥帕特拉必须同弟弟结婚——这幻想中的电影镜头无论如何也无法从脑海中排除,反而层出不穷。弟弟性格懦弱而孤独多疑,应该是谁呢?莫非艾伦?那一来就成了一场喜剧。此人在宫中不时地讲些并不好笑的笑话,并用塑料锤敲击自家头颅,不行。
弟弟以后再说吧。法老还是劳伦斯合适。此君先天性头痛,无时不用食指尖按压太阳穴。对于不合其意之人,或投入无底深井,或使之在尼罗河里同鳄鱼死拼。狡黠而残酷。甚至把人割去眼皮后放逐沙漠。
想到这里,电梯门开了,悄然而倏然地。我步入其中,按十五楼钮,随后继续遐想。本来不愿再想,却硬是控制不住。
舞台一转,出现渺无人烟的沙漠。沙漠纵深处的洞穴里,一个被法老驱逐出来的预言者,默默地生活着,孤苦伶订,无人知晓。尽管被割去眼皮,但他终于挣扎着横穿沙漠,奇迹般地生存下来。他身披羊皮,以遮蔽火辣辣的阳光。他终日生活在黑暗里,食昆虫,嚼野草,并用心灵的眼睛预言未来,预言法老即将到来的没落,预言埃及的黄昏,预言世界的嬗变。
是羊男,我想。为什么羊男突然出现在这等地方呢?
门又一次悄然而倏然地打开,我茫然而木然地思考着跨出门外。难道羊男自古埃及时代便已生存于世不成?抑或这一切统统不过是我在头脑中编造出来的无聊幻觉?我依然双手插兜,站在黑暗中冥思不已。
黑暗?
等我意识到时,眼前已漆黑一片,半点光亮也没有。随着电梯门在我身后闭合,四周亦落下了黑漆漆的屏幕。连自己的手都看不见,背景音乐也听不见。《水色恋情》也好,《夏日之恋》也好,全都杳无声息。空气凉飕飕的,夹杂一股霉气味儿。
如此黑暗中,我一个人果然伫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