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扣留了我八个小时。三起凶案跨越州界,所以汤斯探员有权指挥,但各个地区的警察也得到许可向我问话:布鲁克林的布隆卓维奇警探,曼哈顿二人组,还有一个新泽西的亚裔瘦子。他们没有碰我,警察不是那么问话的,虽说给我一巴掌说不定能让我说得更快。总而言之,我在五分钟内说完了我知道的所有情况,然后从白天坐到晚上,看着他们说服自己相信。他们就像摔跤组合。每个警察都过来让我从头到尾说一遍,然后扔下我盯着单向玻璃看一会儿,再然后下一个警察推门进来,换个不太一样的态度重新问一遍相同的问题——愤怒、和蔼、真诚、怀疑——就像一群烂演员在试戏,争取同一个无聊角色。
我当然为类似场景写过蹩脚的对话,次数多得我都记不清了:莫尔德凯被种族主义警察用电击枪打翻,被山地匪帮用私酿酒灌醉,萨莎被捆在柱子上,吸血鬼猎人用火慢慢烤她。在我的书里,主角永远摆出勇敢的样子,说着好笑的俏皮话,心里却因为秘密而在颤抖。他们从不就范。我恰恰相反,我惊魂未定,只想一吐为快(想到这个词都要昏过去了),但我说不出什么有用的线索。
最后让我崩溃的是曼哈顿的那位女警探,记得好像叫豪瑟——她击垮的是我的耐性。刚开始我为她难过。身为警队内的女性成员,她无疑特别需要表现得像个坏人。
“哈利,你为什么要这么做?你想占有她们,但被她们拒绝了?还是她们说可以,但你硬不起来?还是你想学习你的英雄?”
“什么英雄?”
“达利安·克雷。”
“什么?你在说什么?我为什么要做什么?答应写他的书?”
“哈利,你为什么杀害那些姑娘?”
“你疯了吗?”桑德拉、摩根和玛丽的画面轰然涌入我的脑海。我无力阻止。我尝到了胆汁的味道。至少我不需要再担心会呕吐了。我已经吐干净了。“你看,我理解你们需要盘问我,甚至怀疑我,但你这么问就太冒犯了,我不干了。我要叫律师。”
她皱起眉头,看了一眼玻璃另一面的人,估计是她的上司。她凑近我说:“行啊,随便你,但叫律师只会让你显得有罪。”
“你反正已经这么想了。”
“也不尽然。”
“你刚才是这么说的,我要叫律师。”
“咱们先冷静一下。”
“放我走,要么就叫我的律师,立刻。”我抱起胳膊向后一靠。豪瑟坐立不安,像是她玩砸了,等会儿会在更衣室挨毛巾抽。事实上我根本没有律师。我打算给克莱尔打电话。
豪瑟站起身,拉了拉西装的长裤,说:“你看,哈利,我们都快问完了,你要是叫律师,那我们就得从头再来。”
我比着口型又说了一次“律师”二字。她骂骂咧咧地出去。我朝单向玻璃挥挥手,向后一靠,双手叠放在膝盖上。汤斯走进来,反应这么快,他肯定一直在看。
“好吧,你可以走了。”他说,“但我得跟你说清楚,目前你是我们的首要嫌疑犯。事实上是唯一的嫌疑犯。桑德拉·道森遇害时你在场。”
“我不在,我只是发现了她。凶手打昏了我。我也可能送命。”
“一面之词。”
“你来摸我后脑勺的肿包。”
“我确定我们也会在其他现场发现你的DNA。”
“你知道我去过。我刚才还和你一起去过。”
“我们还会发现什么呢?精液?”
“去你妈的。所以你才逼我进去?为了陷害我?”
“去你妈的。我不需要陷害你。你已经栽进去了。”
“随你说,我走了。”我站起身。
“还有一件事情。这件事情你没法狡辩。唯一有可能杀害她们的是克雷,但他的不在场证明滴水不漏。否则就是和他谈论过他的女朋友的什么人,比方说你。其他人不可能知道。”
“除了警察。”我刚说完,还没等他揍我,我就已经后悔了。我摔在桌子上。
“想投诉就投诉吧。”他走了出去。
“免了。”我说——其实是企图说,因为我的下嘴唇疼得发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