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梅克走到宪法大街上就不得不止步了。华盛顿警方已经把南侧的草坪团团包围住了,除罗斯福的亲戚朋友、政界要人等五千人左右的宾客外,闲杂人等均不得步入椭圆广场上的棒球场半步。
他站在大街上,周围有上百人,推推搡搡地争着往前看。小孩子穿得鼓鼓囊囊的,高高地骑在爸爸的脖子上;数不清的相机在人们的脖子上悠来荡去;小贩们推着车,沿街叫卖着咖啡、栗子还有热狗。人群不住地向前涌,达格竭力推开他们,带着莱梅克穿过人群,占据有利位置以便看个究竟。
莱梅克心想,这不过是参加总统就职典礼的一小部分人罢了。不同的是,这次典礼既没有就职彩球,也没有阅兵仪式,连文艺表演也没有。这已经是罗斯福的第四次就职典礼了,他那层总统的神秘光环想必早已经黯淡下去了吧。
莱梅克在寻找着,但他自己也不知道在找谁。他只是感到体内的警钟敲响了,那是一种本能的暗示。
她就在这里!他确定。
一千码以外的南柱廊处,身着红衣的海军陆战队的军乐队举着一个“热烈欢迎总统”的条幅;白宫弧形楼梯的另一侧则装点着贵气的木兰花;悬挂的彩带下面,五十个坐轮椅的士兵在哗哗鼓掌。罗斯福由儿子搀扶着,穿过讲台上那衣冠楚楚的人群,一瘸一拐地走了上来。
“那是他儿子,吉米上校。”达格顶着欢呼声冲莱梅克喊道。
莱梅克拽了拽达格衣服的后摆,不让他往前走。他想停下来仔细看看栅栏和草坪那头的罗斯福总统,这是他第一次亲眼看到他本人。
“他看上去不怎么样啊,尽管我离他这么远。”
“他还说得过去啦,”达格说道,“他的腿不太听使唤,其余的也没什么毛病了。”
莱梅克知道罗斯福总统三十年前得过小儿麻痹症,也有充足的证据表明政府曾花大力治疗总统的这个毛病,不过莱梅克并不知道他变得这么一瘸一拐的。罗斯福往讲台上走的那几步姿势就像里的“锡铁人”一样。很显然,要不是他儿子一直扶着他,他肯定会摔倒的。更令人惊讶的是,不论是在美国还是在英国,从来没有报纸或广播报道这位总统的健康状况。罗斯福的身体状况每况愈下,这是人人都可以看得见的,若莱梅克没有亲眼所见,他也不会意识到罗斯福的身体已经差到这种地步了。这让莱梅克不禁想到,作为参战国之一的美国,恐怕是为了让自己坚信他们的总统强壮到足以领导他们取得胜利才这样自欺欺人的吧?即便是看到自己的总统已经是个如此弱不禁风的瘸子,莱梅克还看到这些人小声地说:“他看起来挺棒的,这老头的身体不错!”
罗斯福走上讲台,抬起一只手向椭圆广场和远处街上的人挥手致意。下面的人群顿时爆发出震耳欲聋的欢呼声,把军乐队的声音都淹没了。他儿子詹姆斯一直都站在父亲的一旁,即便是在人群安静下来后,最高法院的审判长哈伦·斯通开始朗读就职宣誓词时也不例外。
“你知道,”达格小声说,“他腿上带着支架呢,已经一年多了,这是他第一次带得这么久。这老头子还真有魄力,我是这么觉得!那些支架带在腿上可难受得要命呢!”
莱梅克仍目不转睛地盯着宣誓活动的进行,嘴上则问道:“他身体到什么程度了,达格?我想知道。”
“我告诉过你,他很好,就是累了。要不你去试试当总统什么滋味!”
“我不是因为好奇才问的。”莱梅克坚持说。“只要她知道的,我就要知道。”
达格不屑地摆摆手,仍压低嗓音说:“她知道的不会比你多,教授!她只能知道她亲眼看见的事情,不会再多了。新闻媒体全面封锁他坐轮椅的照片,十二年前就这么做了,所以几乎没人知道他是坐轮椅的!关于他健康状况的报道是新闻界的一大忌讳,也是最高机密。大家所了解的,不过是他小时候患了小儿麻痹症但是现在已经痊愈了,他有个相貌平平的妻子和四个同其他小伙子一样在服兵役的孩子,还有,他是个意志坚强的人,就这些了。随便从人群里找一个人出来问,他们给你的答案都是这个。你只是因为不喜欢他,才会把情况想得更糟糕。”
“达格。”
“干吗?你让我一个人待会儿,我想听他作演讲呢!”
莱梅克戳了他一下,“你有没有想起来我们已经断定她是受雇于政府的?还记得那些有潜水艇的家伙吧?如果这样的话,那个国家的政府也会有间谍,那意味着她也可以得到相关的情报。所以说我们必须假设她知道一切我们知道的信息,可能她比我们知道的还要多。”
达格愁容满面地叹了口气,“好吧,不过你稍微等会儿,让我先听听演讲再说!”
“行,你就在这儿呆着别动了。”
莱梅克从人群里挤出来,走到一个卖热狗的小推车旁。他买了杯咖啡,看着远处的罗斯福。从这么远以外看去,他显得更加瘦小,但腰板仍然是笔直的,似乎更显坚毅。为了表示对他的敬仰和尊重,美国人自发地站在这么远的距离以外仰视罗斯福,莱梅克不禁想到,那么反过来说,这段距离对这位总统而言又有着什么样的意义呢?这段距离让他的国人看不清这位老人,可他不也同样看不清他们吗?今天,罗斯福再次重复这份宣誓词,也由此开始了生死未卜他第四任总统生涯。当他逐渐厌倦总统这个职位的时候,这个国家的子民们有没有对他厌倦呢?他们双方是不是因为还未结束的战争而不得不忍受彼此呢?莱梅克想到了罗斯福每个月收到的上千封恐吓信。无数的美国人都对他们的领导人不满,甚至不愿称呼他的名字,而是直接叫他“那个人”。罗斯福的经济政策激怒了华尔街的美国大财团们;很多家庭还没走出上一代人在一战中的伤痛阴影,就因为他下令参加第二次世界大战而再一次受到伤害;但是又有人因为他拖了这么久才参战而痛恨他,莱梅克就是其中之一,因为他们认为若是美国能够早些参战的话,英格兰、法国、犹太国家、波兰、捷克斯洛伐克甚至苏联就不会遭受现在这样的苦难。罗斯福的多项政策证实了评论家对他的言论——一个帝王总统。即使在英格兰,罗斯福也很不受人们的爱戴。在那里,称他是丘吉尔的挚友和同志的传言已经由来已久,早已挑不起民众的一点兴趣了。美国挺身相助英格兰,这让每一个伦敦、格拉斯哥或者都柏林的百姓都不胜感激,但同时大家也都清楚地知道,这姗姗来迟的援助是多么的来之不易。罗斯福领导下的美国不支持英国的旧殖民地的做法,英国未来不可能重现它帝国时期的辉煌了,这很大程度上是由于罗斯福关于建立战后新型世界格局的构想。按照罗斯福的构想,战后的世界应是由美国、苏联两国称霸的世界,其他国家均不在超级大国的行列之内。美国肯下大功夫收买英裔美国人,把他们对美国的双重感情转化为自己的优势,如同他们欺骗民众、向他们隐瞒罗斯福坐轮椅的事实一般。英国人却是循规蹈矩、斤斤计较的民族,而且易于动怒。一旦罗斯福的构想成为事实,他们很可能会把英国的没落和美苏的崛起都归结于丘吉尔领导无方。
莱梅克在那一小堆人群里看来看去。在某处,就在这群穿着冬大衣、戴着呢帽的人当中,可能躲着一个从12世纪溜出来的杀手。这世界上就有某个人,他厌恶富兰克林·罗斯福,所以下令派人杀了他。毋庸置疑,德国人、日本人以及那些已知的敌人是最大的嫌犯,可是,除此之外就没有别的可能了吗?
“他妈的!”莱梅克大声地骂了一句。“我知道你就在这儿!”
旁边推着车的小贩冲他“嘘”了一声,广播里正在放罗斯福的就职演说,小贩示意他留心听听。
莱梅克握着咖啡纸杯暖手,眼睛则继续搜寻——人群、警察、每块草坪、白宫大楼、还有四周的灌木丛。有一件事他很肯定:那个波斯女人现在就坐在子弹扫射的范围内,等候时机。没有任何一个神射手能在白宫以外射杀他,所以她肯定躲在警戒线内或铁栅栏里。达格的特工同事们已经在那里布下了天罗地网。
此外,从一开始,莱梅克的直觉就告诉他,这个杀手绝对不是个射手。她是另外一种类型的杀手,风格更传统,也许是最传统的杀手。在海滩,她没有用枪击倒邦妮和奥特,而是用刀子解决了他们,然后耍花招在阿诺德的脑袋上射了一颗子弹,伪装出他自杀的假象。枪是初级杀手和非专业的反叛者使用的工具。而她既不是桑卡拉、布思、劳伦斯,也不是那个把手枪藏在手上的绷带里,在麦金利总统同别人握手时近距离射杀他的布法罗的无政府主义者里昂。他更不是查尔斯·吉托,那个找不到工作便在华盛顿火车站击毙加菲尔德的神经病。
她和那些不值一提的刺客们没有任何可比性。
不过有一点例外:她也会近距离作战!
她是阿莫锐城堡培训出来的,杀人时讲求的是神不知鬼不觉。她化装或受掩护后只身前往这里,就像她善用的武器长刀那样来无影去无踪:一刀砍下去,拔出来,擦净血迹,然后消失。
总统的就职演说结束了。这个演说很短,只有五分钟,似乎更说明作演讲的人的身体状况不佳。罗斯福靠着他儿子的手臂转身走去,众人则大声欢送他。
达格找到莱梅克,走到他的旁边。莱梅克给他买了杯咖啡。
他们两人看着众人渐渐散去。她会跟着他们离去,还是在这里徘徊呢?
“达格,什么样的人能够接近罗斯福?”
这位特工端起咖啡杯,伸出一根手指,指着铁栅栏那头在椭圆广场上和白宫门前转悠的人群说:“栅栏那头的那些人!他的亲戚、他们家族的客人、世界各国的领导人和大使、参议员、国会议员、内阁成员,还有白宫的办公人员。”
“还有特工。”
达格点点头,“对,军人保镖、白宫警卫、记者团、一些战士和战争英雄,都有。”
“那他不在白宫的时候,身边都有哪些人呢?”
“其实他还会去的地方也没几个了。他的办公室在行政大楼内,与白宫一墙之遥,他坐车去。有时候,他周末会乘火车去海德公园,偶尔也会向南走,去佐治亚州的小白宫,那儿有治疗他小儿麻痹的诊所。每当他到纽约或佐治亚州的时候,唯一能见到他的人只有工作人员、客人以及当地的一些人,都是他的老相识,你肯定会猜到我们会派特工一直保护在他周围,不让任何人有可乘之机。”
“那若是事务性出访时呢?”
“他现在出去的次数没有以前多了。就如我所说,他的腿部不允许他太过劳累。只有极少数情况下,他会离开白宫到市中心参加一个活动。最近一次是在两周前,在斯塔特勒饭店参加一个记者招待会的晚宴。我们照样在那里做了细致全面的布置,专用电梯,其他设备等等,一律不许他人触摸。每逢长途出行,出国或是周游世界的那种,事前的准备工作更是细致得惊人。媒体会封锁所有他的旅行路线的消息,在他回国之前,没人知道他要去哪儿或去过了哪儿。要想了解罗斯福的日程表,你必须要打入内部。你若想打入内部,首先要经过严密的身份审查。在我看来,我们那个两排牙中间咬着刀的波斯小丫头是不可能打入他们中间的!”
莱梅克看着小贩的手推车,正盯着摆着热狗、栗子和椒盐饼干的烤架下面的木炭余烬出神。
“你刚才说去斯塔特勒饭店的那次是参加一个晚宴?”
“对,你可以看到那些记者们拿着免费食物吃个没完,就像蝗虫一样。”
“那些食物是在哪儿做的?现场吗?”
达格喝了一大口咖啡,说道:“对,我们也做了细致的检查。每一位为总统服务的服务生和厨师都要经过安检才允许参与这次活动。去年,就在我刚加入特工处没多久,我们在一次宴会前检查一家饭店,结果真的在宴会服务人员里发现了十三名意大利人、十一名德国人、还有一个逃亡的美国杀人犯,最后那次活动被取消了。我们甚至还会对总统会见的每位客人进行调查。有一次,一个家伙和他老婆在芝加哥德雷克饭店登记入住,他们是从德凯特镇来的,所以我们就决定跑到他德凯特镇的家里调查一番,结果发现他老婆居然在家呢!哎哟,可真是!”
莱梅克问:“那食物的质量如何?”
“无论是在白宫还是在总统出行的路上,总统吃下去的每一口东西都要首先经过实验室的技术检验。他喜欢吃野味和鱼类,他的朋友和各国领导人会送给他很多,但大部分都被我们扔了,只不过不让他知道罢了。”
“发现过有毒的东西没有?”
“只发现过一次,有人在一批从古巴运来的金枪鱼里放了一点儿‘士的宁’。那个送金枪鱼的家伙没有任何可疑之处,所以问题显然出在运送过程当中。我们到底也没查出是谁干的。”
最后一点儿观看就职典礼的人群也渐渐散去了,莱梅克望着他们走远。每看到一个独身一人的女子,他就在想——会不会是她呢?
达格舒了口气。他摇摇头说:“所以绝对不可能的,教授!我知道你在想什么,但她不可能在栅栏那头行动,除非她是有机会同总统会面的政府工作人员,或者是报纸的记者什么的,要不然就是加入了军队或是特工处,否则就是罗斯福某个儿子的情妇。再或者,她本身就是示巴女王(公元前10世纪的阿拉伯女王)的再现!”
在过去的六天里,莱梅克一直围着白宫大楼走来走去,透过铁栅栏向里面张望。每走一步,他都要细细探寻潜入其中的途径。他知道,她肯定也在这样做。她会做些怎样的掩饰以求接近目标呢?找个工作?可什么样的工作是不需要特工处或联邦调查局作严格的身份调查呢?只有文书工作了。由于战争,管理部门现在到处都充斥着整理文件和打字的女孩子。不过,若只做这样一份工作,她只能呆在那些无关紧要的部门里,也不会得到任何重要的职位。还有什么呢?厨房帮佣?清洁工?但在罗斯福身边,即便是想得到这样的工作也必须经过彻底、严格的身份调查,不管是白宫内部的工作还是总统外出所到的任何地点都是如此。即使她有以假乱真的身份证明,里面带有她家庭成员的情况、高中毕业证、十年级教师之类的东西证明她过去曾是个多么好的孩子也无济于事。
达格说得对,她不可能闯进栅栏的那一头,因为她不可能打入政府部门的内部。但是现在她一定已经找到一个可以入手的途径了。
难道是美色?
假如达格的那句玩笑话是真的呢?她会不会正在忙着同某位高层人物周旋,而那个人可能会在意乱情迷之间把她介绍给总统认识?这差事可比在政府的压榨下干苦力活有意思多了。
莱梅克把这个想法如实告诉了达格。
达格听罢回答道:“如果你想调查这种事,我会找到比什夫人,让她把过去两周半华盛顿地区的所有政府雇员名单都拿给你。”
“我就知道你对这个会有兴趣的!”
达格突然往路边扫成一堆的脏雪堆上啐了一口。“呸!然后她对你说,要想调查情妇我们俩就自己去好了!所以你好好安排一下你的时间吧,教授!”
“行了,我明白了!”
莱梅克把达格的咖啡纸杯拿到小推车旁,让小贩给他再续一杯。那个小贩正准备收摊,见状只好停下来把剩下的最后一点儿咖啡倒给他们,然后推着车走了。要不是这个就职典礼的话,星期六下午根本没什么生意可做,现在就职典礼结束,小贩们也都纷纷走掉了。
达格接过杯子,他们两人就那样站在空荡荡的大街上跺着脚取暖。警察们开始拆除围警戒线的那些路障和锯木架。
“这个就职典礼可真他妈的烦人!”达格看了看说。“死气沉沉的!”
莱梅克问道:“如果你要选一个人做情妇,并让她能够借机接近罗斯福,你会选什么样的?”
“身材火辣,善于倾听,而且不要抽烟。我最烦抽烟的了!”
莱梅克表示理解地点点头,达格见状在他肩膀上猛击了一拳,杯子里的咖啡都跟着溢了出来。“嘿,我开玩笑呢!”
“不,我同意你的说法,吸烟的确是个恶习!”
“真他妈的!教授,你给我听着,你还是没弄明白你自己说的话到底意味着什么!如果你去找比什夫人,让她把你想到的这些东西告诉瑞利,就这些谁和谁上床、哪个高官交了新女朋友的花边新闻,那个精明的老家伙会把它当成他六十年来听到的最大的笑话!这里是华盛顿,‘自由世界’的中心!在这个城市里,权力就像金钱一样,那些有权有势的家伙用权力买到很多东西,女人也是其中之一。他们宁可眼睁睁地看见罗斯福死在大街上,也不会让我们调查那些满嘴胡话的参议员外头有没有情妇!你明白我的意思吗?虽然我们确实查出一些这样的官员,但还是……”
“不用说了,我明白了,就是说要想查也只有我们两个人去查。达格,你喜欢玩棒球吗?”
“喜欢啊,不过这和这案子有什么关系吗?”
“因为我越来越清醒地意识到,我们不能单从一个角度寻找有关她的线索,那样的话可能她已经跑过三圈了我们还没撵上她!”
“棒球?”
“如果幸运的话。要想扭转事态,我们必须先停下来休息休息。”
“我们马上就会有机会休息的。”
“怎么这么肯定?”
“因为我们有时间了。两天以后,总统会出国参加一次重要的会议,瑞利要去的也是那里。他们一个月后才会回来,所以在这期间那个波斯娘儿们动不了手,因为总统根本不在这儿。”
莱梅克盘算着那个杀手会不会知道这件事。
“他们要去哪里?”
达格摇摇头道:“不能告诉你。”
莱梅克的心里顿时窜起一股怒火。
“就此打住吧!”达格马上接着说,“我知道你很需要了解她所了解的一切,不过有些消息一旦被上头定了性,我就必须向你保密。如果她知道而你却不知道,那对她有利。但现在我不但没告诉你,也没告诉她,所以你们扯平了,好吧?”
莱梅克把纸杯扔进垃圾桶。达格向他隐瞒消息已经不是一次两次了。他敢肯定,那个杀手的同志肯定不会对她有所隐瞒的,所有他的劣势又多了一项。他面临的困难已经够多的了,干嘛还要难为他!
白宫、冬天里光秃秃的街道,还有四周纵横交错的建筑物,他审视着眼前的这一切,转身向远处走去。
“你到底在哪儿啊?”莱梅克冲着寒冷的空气喃喃自语。
“你们原来在这儿!”朱蒂斯用帽子挡着脸,低声嘀咕道。
那两个人恰如别人所描述的。那个纽伯里波特老太太的情报工作真是越做越出色了,看来朱蒂斯的意见没有白提。
那两个男人正在一个手推车旁站着喝咖啡,看热闹的人群都散去了他们仍旧不走。看样子他们正在大声争论着什么。两个人都边说边用手比划着,咖啡杯子也跟着晃来晃去。个子稍矮的那个一直在远处盯着白宫大楼看,高个的那个则在散去的人群间不停地看来看去。有一次,他看到了朱蒂斯,不过他的目光只是快速地掠过她而已。为什么没再多看一会儿呢?因为他在找女的。她今天用布缠住了自己的胸部,把帽子拉得低低的挡住头发和耳朵,然后穿着一双劳工才穿的大靴子和一件笨重的大衣来到就职典礼现场。她还戴眼镜、喝咖啡、抽烟,然后和那些崇拜罗斯福的黑人工人一起站到街上。
朱蒂斯又扫了一眼那两个站在推车旁边的人。矮个子的那个不知不觉间已经泄露了自己的身份。他同纽伯里波特的那个老太太所预想的样子相差无几:衣冠不整的男人,头戴一顶走了样的软呢帽,大衣像树皮一样皱皱巴巴;身高六英尺左右,身材精瘦,脸色苍白,总是一副怀疑的神情。这就是那个已经在小渔港调查了一星期之久的特工吧!每天都去海滩现场看个不停,在同一家饭馆吃饭,记笔记,除了警察之外不跟任何人讲话,努力让自己不引人注意却也因此显得与众不同。
倒是那个高个的人吸引了她的注意力。他整齐的棕色胡须使他看上去很英俊,身材魁梧,有着很显派头的胸肌和肚子。他似乎对外表的打扮很上心,但从他那猫头鹰一样机敏的眼神可以看出,他的头脑机智过人,尽管有些肥胖身体素质却十分好。根据那个老太太提供的消息,他是九天前在纽伯里波特出现的,只呆了一天便同另一个人走了。由此说来,这个高个子的人就是那个专家了!
总统做完演讲后,朱蒂斯跟着人群一起走远,隔着一段距离观察那两个人。他们两个肩并肩地站在一起,等到小贩收拾东西走开了以后仍站在那里,继续说话、做手势,旁若无人,好像并不认为有谁在寻找他们。
最后他们分道扬镳离开了,而朱蒂斯只能跟其中的一个。她选择了那个高个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