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各种鸟叫吵醒,一觉醒来看见的是白天。我跑到窗户前面想仔细端详一下这座城镇。它又起了变化,和昨天我来的时候不一样。这个地方的街道是很浅、很清澈的水道,能看见水中的小鱼和水底的沙石。从远处行驶来一只只巨大的红色木船,游过我窗前的街道。船上的帆都像金线绣成的画卷,它们不是浮在水上的,每只船都有四个车轮,把水道溅起灿烂的水花,在水道上留下两道长长的白色波浪。
街上出现了商店,好像一夜之间开起来的,还有各种国家的人,打扮得很奇怪,整个城镇上的人都像在参加化妆舞会。郁金香旅馆对面是一个中国包子铺,门口站着一个十分有风韵的夫人。她穿着绣着牡丹的清朝旗袍,满脸是笑,手里摇着扇子和手绢,轻悠悠地倚着门,眼睛灵光地四下乱瞟。可是却没有人看她一眼,事实上所有的人好像都看不见也感受不到其他人存在那样各自忙各自的。这到底是一个怎样的城镇啊?托马斯还在睡觉,我跑下楼。这里房子都是连接在一起的,几个吉卜赛人站在水道边的石台上摇铃铛,红色的木船就出现了,把他们载走。我沿着窄窄的石板小道走过去,两个古希腊人披着白色的麻布大声地争吵着什么,其中一个人说:
“人是世界上惟一用两条腿走路的动物。”
“土老帽儿,那鸡是什么?”
“人是世界上惟一用两条腿走路不长羽毛的动物!”
他们俩一边指手画脚,一边把吐沫喷到对方的脸上,根本没注意我冲他们做鬼脸。然后,我又看见了很多这样的怪人。一身太空服的金发小姐,对着自己的手腕说话;穿着猎装的男人扛着一杆猎枪,他的头发是棕色的,皮肤也被晒成棕色的;几个hip-hop男孩带着便携录音机跳舞,他们的技术很不错嘛;一个印第安老太太双手举起,手心朝上,嘴里念着我听不清楚的咒语。
这条街的尽头是一大片很深的水。我又向其他方向走了走,房子以外的空地上都长着热带的繁茂植物,和深红色中国古代的房子一点也不般配。终于我在一个出口找到了牌楼一样的建筑,它的柱子上雕刻着几条龙,都是水龙。我在神怪谈的书上读到过,是行云拨雨的龙。顶端的牌子上写着“水城”。它前方,又是茫茫的一大片水,散发出粉色的雾气,看不到更远的东西。
我怀疑这座城镇被水包围了。
水城每天都会下阵雨。
所以我和托马斯很少出门,饿了就在郁金香旅馆一楼的餐厅里吃饭。旅馆的老板像一个欧洲中世纪的贵族,穿着木制高跟鞋和白色的长统袜,合身的套装上全是珠子装饰。他是一个忧郁的人,从早到晚都在亲自擦拭餐厅里的陈设。边擦边叹气。餐馆的桌子上放满了各种食物,还有鲜花和蜡烛。这个旅馆的所有东西都是欧洲中世纪的样子,看起来相当贵重啊!最深处的桌子上总是坐着几个刁着雪茄打扑克的男人,无论我什么时候看见他们,他们都在打扑克。其他的客人很少出现,有时候能碰见几次,但是都不记得他们的样子。我没见过侍者和厨子,食物啊,香槟酒啊,鲜花啊好像都是从桌子上长出来的一样。有一次我试图一直待在餐厅看看这些都是怎么变出来的,可等了很长时间,一切都没发生变化。等我下次再来到餐厅,又是美酒佳肴,粉饰华丽的了。
我还想说说水城的阵雨,这里的雨好像是有情绪的,或者说,这些雨可以影响你的情绪。小时候很讨厌下雨呢,可是很多记忆深刻的事情都发生在雨天。只要一想起来,就觉得外面下雨了,其实外面并没有下雨,只是那些记忆都像是下雨。但水城的雨不是,水城的雨能让你无端地开心起来,或者很忧愁。像吃了某种致幻剂,我也能因为下雨想起很多以前遗忘掉的事情。想起透过万花筒看世界,和爸爸在公园里玩旋转木马,爸爸那时候可真开心啊!我打开窗子,外面又开始下雨了,我伸出手接着。雨水在我的手心溅起绿色发光的水花,凝结成一个小小的晶体。这大概就是让我情绪变化的原因吧!渐渐的,我发现,阵雨的颜色也是变化的。绿色是让人想起童年的雨,粉红色是甜蜜温馨的雨,蓝色是忧伤的雨,橘红色的雨让我兴奋,红色的雨则会令人烦躁不安。可是托马斯就不被阵雨影响,它除了睡觉和吃,几乎没有别的行为。有时候,它会独自在窗台上向外望着,一直望着,一动不动。
我开始逐渐适应水城的变化多端,这里的一切好像都被赋予了生命。
我的木床开始发芽,长出叶子,床头开满了粉红色的花朵。这种花朵的花瓣非常厚,托马斯就蹲在床头柜上吃那些花。我也摘下一片花瓣尝了尝,是生鱼片的味道。更怪的是我的枕头,它总认为自己是一只鸡。天还没亮,它就从我的头下面挤出来,把自己弄成鸡的样子喔喔乱叫。关键是,它根本不了解鸡的习性和公鸡母鸡的区别。中午的时候,又在房间里收集细软,准备搭窝孵蛋了。它行动的方式和鸡很像,脑袋一探一探的,还在房间的空地上转圈。后来它可能觉得在屋子里做窝不是一件聪明事,就从对着旅馆后院在窗户飞了出去,跳到树上,准备像鸟儿那样在树上搭窝。很不幸的是,它的肚子被树枝划破了,羽毛从枕头里散落到地上,它当机立断地跟着坠到地面,把自己装扮成一只死鸡。
有一次我爬上屋顶,屋顶上空飘满了云,它们太低了,低得好像伸手就能够到。不知道为什么,我开始流眼泪。托马斯出奇地活跃起来,跳起来用爪子拉扯那些云,把云拉下来。云朵是灰色的,阴沉着脸,我轻轻地揪了一小片云,闻到浓烈的芥末味。难怪总是想流眼泪呢。我把床头的花瓣采集下来蘸着云吃。
“托马斯,你也来尝尝吧!这云能让你想起以前的事呢!”
托马斯就是在吃了蘸云的花朵后透露自己的身世的。它流了很多眼泪,以至于不能控制情绪而说了很多它后来很后悔的话。它甚至跳到我的膝盖上,用我的裙子擦鼻涕,一边说话。
“我是一个千年的魂。曾经是一个很有名的诗人,在唐朝。我住在长安城,那里有世上最美的花和最美的女子。晚春时节,处处花团锦簇,莺歌燕舞。我策马湖边,赏花观景的小姐们都从纱做的团扇后面含笑望我。她们为我痴迷和疯狂,有的姑娘为了亲近我,哪怕得到我的一个字,一个眼神,也会整夜在我的门前徘徊。我每日只流连花街柳巷,我不能给予平凡的女子爱,而对歌妓,我不需要付出爱。我最爱的女子在深宫中,她只倚在一个庸俗恶劣的男人身边,默然忧愁地望过我一次。那灰飞湮灭的眼神直到今日我还记得。我自然明了她爱我,但她不会因为爱而丢掉她的性命,丢掉她如梦如幻的容颜。后来我云游各地,每每想到她在深幽处轻叹,对镜寄托与我思念的哀愁,我就忍不住想哭。这世上惟一的爱也不过如此,她若是跟随我,我必定不会如此爱她。她要我惦记她如她惦记我一般,这才是世上最聪慧的女子。让我怎能不爱。你会因为一个眼神而爱人一生吗?”
“不知道,好像从来没有那种感觉。”
“世间的人有几个能如我般风流,拥有刻骨铭心的爱。我再次回到长安已是几十年后,那里早已繁华落尽,改朝换代。我四处打探她的消息,才知道她逝去多年了。她说她不能看着自己老去。我就在得知她死讯的时候变做了魂,也许是死了,但我不清楚。我变换过许多次相貌和样子,经历过许多故事,很多都像梦一样忘记了。最后成为一只猫。我无所谓自己是什么,无所谓如何存在,只是这样游荡下去。惟独那个女子的眼神,我忘不掉。”
“第一次我碰见你的时候,你念了首诗,是你写的吗?”
“那是,另一个有爱人的写的。”
“可是,记住和去爱,究竟哪个比较重要呢?你们从来没有开心地在一起过,也许你只是因为这个,才总是忧愁的吧?”
它没回答我,自顾自地不停说。
我觉得很忧伤,一直摸着托马斯的毛,像安慰一个孩子那样。只想让它舒服点。游荡了这么多年,还惦记着最爱的女人和千年前的事,心灵一定很累,很憔悴的。后来它可能真的累了,声音越来越低沉。到最后反反复复地念叨着“非天堂,非地狱,非人间。生即是死,死亦是生……”慢慢睡着了。
托马斯对我说的当然不止这些,我所知道的只是它的身世和我没有死,因为它说,死了的话,无论怎样都会改变形态的。我看起来还是很正常的啊。那这个水城到底是什么呢?还有它和那个女人的爱,怎么想都觉得好单调和可怜哦。爱一个人就要让那个人高兴才对嘛,哪怕只是开心地在一起一秒种,无论什么时候回忆起来都是美好的。不会这么伤心。我还想到了星野,他用手指在我背上留下温情的符号,他说,我爱你兔子。可星野真的爱我吗?“到底是为了交往才做爱的,还是为了做爱而交往的呢?”那托马斯呢?它有着那么深的忧伤太可怜了,以后要让它也开心点。要是我没抓住它的话,它现在还在其他的什么地方游荡吧?它会把它的故事说给其他的什么人听吗?要是我没抓住它的话……
我把托马斯抱回床上,生怕弄醒它。什么时候才能离开水城呢?回到札幌或者我以前住的地方,总之要去实在点的地方,我还想见到爸爸呢!水城太不真实了,我并不害怕,只是觉得现在每天都像在做梦,这些梦里总是充满着托马斯念的咒语:
“非天堂,非地狱,非人间。
生即是死,死亦是生,喜怒哀乐,归于无常。
非天堂,非地狱,非人间。
无所谓有,无所谓无。
善即是恶,恶亦是善,喜怒哀乐,归于无常。
无所谓有,无所谓无。
非天堂,非地狱,非人间。
阴即是阳,阳亦是阴,喜怒哀乐,归于无常……”
这可真不好。
“非天堂,非地狱,非人间。”托马斯说的就是水城吧?它说水城是它游荡千年都没有到过的地方。它当然去过很多地方,不止中国。这里不是天堂,不是地狱,更不是以前我存在过的世界,是一个连托马斯也从来没到过的世界。
要想办法回到以前的世界去,那里有很多我留恋的东西。我觉得自己也变成了一个魂,很多忽略掉的记忆越来越清晰,总是想着以前,以前的世界,以前的人们。那时候我才明白我始终都不是一个人孤单地生活的。而托马斯变得喜欢自言自语,经常独自跳到窗外去,很长时间才回来。如果问它去哪了,它就说去找出口。在我适应了水城任何奇怪的事情之后,最大的乐趣就是在这座城市里转悠。因为这座城市里所有的东西都不要钱,所有人都没有货币的概念。我可以随便从超级市场里拿自己想吃的东西,喜欢的东西,这里就是一个没有物质的世界。可是时间长了,我又觉得很无聊,我是在去超级市场的路上碰见V的。V,就是那个风里的红头发少女,也是我在列车上看见的影子,更是以后和我一起在水城,经历很多事情的少女。只是这次相遇并没有你们想像的那么浪漫,尴尬得让我不知怎么写下去好了。我有点想笑出声来。
那是一个晴朗的下午,在总是下雨的水城,这是相当难得的。来到水城后就没有做过料理啦,我去超级市场拿了一些喜欢的蔬菜和食品,准备自己做些东西吃。回去的路上我总觉得有点不大对劲,我顺着印满光斑的水道慢慢地走着,在石板的小道上留下清脆的声音,幻想这里是威尼斯。这时候,我觉得有一阵细碎的脚步在我身后,并且越来越清晰。还没等我多想,一个冰冷的东西抵住了我的腰。
一个女孩子的声音说:“钱。”
这难道不好笑吗?水城是不需要钱的,可是却有人打劫我。我想回头看看是什么样的人在街头明目张胆地做傻事。可是那声音好像很坚决,放在我腰间的应该是手枪吧?我不说话,她也没有任何反应,就这样我们僵持了三十秒。
在这三十秒里,我想到她应该不是水城里的人,因为她丝毫不了解水城的情况。应该和我一样是从原来世界来到这里的,这么说,到这里的不止我一个人了。那是为什么呢?
“给我钱!”
我试图转过头去,可她的手枪那么坚决地待着,没有半点想要离开的意思。可我没有要死的感觉,这可真奇怪。
“我没有钱,这里的人都没有钱。”
当我转过头去的时候,我看见的是那个红头发的少女。这就是我们的相遇。然后,我给了她吃的,带她去了郁金香旅馆,知道了她叫做V,从德国来的,需要一辆摩托车。我只知道这些,更多的是我的猜测。V是个嬉皮吧?我想描述一下她的相貌。她长得很像玛芮安妮·菲丝弗13。有碧绿的眼睛,可惜头发不是金色的。玛芮安妮·菲丝弗是英国一个著名的骨肉皮,她从60年代开始和rolling stone14、大卫·鲍依15混在一起,后来英国历年的摇滚乐队成员像blur16啊什么的都分别和她有过关系。她不是明星也不是歌手,她就是一个骨肉皮,有时候也唱歌,和著名的乐队同台演出。伴随着很多乐队从鼎盛到销声匿迹,她一直唱到头发花白。现在她已经是一个满头白发的老女人了,满脸皱纹,声音却比年轻的时候好听得多。年轻的时候她多么美好啊,好像就是为了摇滚乐而存在的女孩,那么纯粹。……我好像跑题了吧?总之V就是这样的一张脸,但要比玛芮安妮·菲丝弗酷多了。她的衣服上满是尘土,黑色的靴子上好像还有血迹,应该不会是果酱吧?她像从什么危险的地方逃难来的,身上难道受伤了吗?可是我回想起她用枪指着我的样子又忍不住笑起来。
遗憾的是,我没能和V建立一个很好的友谊开端。因为她是那么的冷酷,和我在风和列车上看见的影子完全不一样。她并不是热闹的,她很少说话,也从不用眼睛看我,经常戴着墨镜。无论我怎么和她说话,照顾她,她都显得很不耐烦,爱理不理的。难道她一个人来到这样一个奇怪的地方,就不觉得孤单吗?好像她天生就应该是这样的,这个世界本来就该只有她,周围的一切对她来说都是无所谓的。我觉得很悲哀,为什么有的人拼命想找一个安静的地方一个人待着,不去和人交流;可是有的人却那么渴望和人诉说心事,那么渴望在温暖的地方。最让我不能接受的是,V不喜欢托马斯。因为在我带她走进郁金香旅馆上楼梯的时候,托马斯正仰面躺在楼梯上头朝下睡午觉,她抬起靴子就要踢托马斯。
“别,这是我的猫。”
“哦。”
她轻巧地从托马斯身上跳了过去。我抱起托马斯,看着V干练的打开门,再用脚把门砰的一声关上,托马斯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伸了伸爪子又睡了过去。这个家伙,真应该让它试试从靴子的一端起飞的感觉。就这样,V住在了我的隔壁。